黑木耳衛(wèi)生指標
發(fā)布時間:2005-04-21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wù)網(wǎng)
本標準適用于黑木耳[Auricularia auricula (Hook) Underw]干制品。
1名詞術(shù)語
黑木耳屬于擔(dān)子菌綱,有隔擔(dān)子菌亞綱耳目的膠質(zhì)真菌。主要栽培在栓皮櫟[Quercus variabilis]、麻櫟[Quercus acutissima]、柞櫟[Quercus dentata]等殼斗科樹木的段木上,干時黑色,革質(zhì)。
1.1段木:指樹木砍倒后,截斷成一定長度的木棒,這里專指用來栽培黑木耳的長80-120cm,直徑8-12cm的闊樹木棒。
1.2色澤:指黑木耳經(jīng)干制后的自然顏色與光澤,由于黑木耳生長環(huán)境不同,采收季節(jié)不同,加工后略有深淺之別。
1.3拳耳:主要指在陰雨多濕季節(jié),因晾曬不及時的翻曬時,互相粘裹而形成的拳頭狀耳。
1.4流耳:主要指高溫、高濕條件下,采收不及時而形成的色澤較淺的薄片狀耳。
1.5流失耳:指高溫高濕導(dǎo)致木耳膠質(zhì)溢出、肉質(zhì)破壞、失去商品價值的木耳。
1.6蟲蛀耳:被害蟲蛀食而形成殘缺不全的木耳。
1.7霉爛耳:主要指干制木耳因保管不善被潮氣侵蝕形成結(jié)塊發(fā)霉變質(zhì)的木耳。
1.8干濕比:指干木耳與浸泡吸水并濾去余水后的濕木耳重量之比。
1.9雜質(zhì):主要指黑木耳在生長中和采收晾曬過程中附著的沙土、小石粒、樹皮、樹葉等。
2質(zhì)量指標
2.1感官指標見表1:
表1
耳片色澤
一級:耳面黑褐色,有光亮感,背暗灰色
二級:耳黑褐色,背暗灰色
三級:多為黑褐色至淺棕色
拳耳
一級:不允許
二級:不允許
三級:不超過1%
流耳、流失耳、蟲蛀耳、霉爛耳
一級:不允許
二級:不允許
三級:不允許
物理指標見表2:
表2
指標名稱
朵片大小,cm
一級:朵片完整,不能通過直徑2cm的篩眼
二級:朵片基本完整,不能通過直徑1cm的篩眼
三級:朵片小或成碎片,不通通過直徑0.4cm的篩眼
含水量,%
一級:不超過14
二級:不超過14
三級:不超過14
干濕比:
一級:1:15以上
二級:1:14以上
三級:1:12以上
耳片厚離,mm
一級:1以上
二級:0.7以上
雜質(zhì),%
一級:不超過0.3
二級:不超過0.5
三級:不超過1
2.3化學(xué)指標見表3
表3
指標名稱\等級 一級 二級 三級
粗蛋白質(zhì),% 不低于 7.00 7.00 7.00
總糖(以轉(zhuǎn)化糖計)% 不低于 22.00 22.00 22.00
粗纖維,% 3.00-6.00 3.00-6.00 3.00-6.00
灰分,% 3.00-6.00 3.00-6.00 3.00-6.00
脂肪,% 不低于 0.40 0.40 0.40
2.4衛(wèi)生指標
按GB2707-2763—81《食品衛(wèi)生標準》及一系列食品衛(wèi)生的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對產(chǎn)品的檢疫,按國家植物檢疫有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
3檢驗方法
3.1感官檢驗
3.1.1眼看:觀察朵片大小,完整程度,看色澤深淺,光亮情況。注意流耳、拳耳是否符合等級要求,看有無霉爛耳、蟲蛀耳、流失耳。
3.1.2鼻聞、嘴嘗:不允許有異味。
3.1.3手握耳聽:握之聲脆,扎手,具有彈性,耳竽不碎為含水量適當(dāng);握之咯吱聲響、扎手易碎,為干燥過度;握之無聲,不扎手,手感柔軟為含水量過多。
3.2物理檢驗
3.2.1朵片大小:將被檢木耳分別用三種不同網(wǎng)孔直徑的篩網(wǎng)篩,看是否符合等級規(guī)定,并算出不符合等級的比例。
3.2.2含水量測定:
3.2.2.1烘干減重法
在感量為0.01-0.001g的天平上稱取黑木耳試樣5g,置于已知恒的金屬樣品盒中,放入100-105℃烘箱內(nèi)裝2h,取出后放在干燥器中冷卻室溫、稱重。再烘30min,復(fù)稱重。直至恒重。
水分按式(1)計算:
水分(%)=G÷W×100 (1)
式中:G——樣品干燥后失重,g;
W——樣品干燥前重,g。
3.2.2.2水分快速測量儀測定法
稱樣10g,置于水分測量儀測量盒中,調(diào)好儀表,校正指針能從最大回到零位,上好手柄,打開測量開關(guān),用手壓柄,視指針偏轉(zhuǎn)指數(shù)即為水分百分含量。
3.2.3干濕比:精確稱樣10g,按式(2)求得干重:
干重=W+W(S1-S2) (2)
式中:W——稱取樣重,g;
S1——標準含水量,14%;
S2——實際含水量,%。
將求得干重的樣耳放入水中在18-20℃室內(nèi)浸泡10h,取出后用漏水容器濾盡滴水,稱重為濕重。
3.2.4耳片厚度:檢驗干濕比稱濕重后的木耳,用卡尺測量耳片中間厚度,即為耳片厚度。
3.2.5雜質(zhì):稱取試樣500g,用直徑0.4cm的篩網(wǎng)篩落灰土等雜物,撿出篩上雜物,一并收集稱重。
雜質(zhì)按式(3)計算:
雜質(zhì)(%)=M÷W×100 (3)
式中:M——雜質(zhì)重,g;
W——試樣重,g.
3.3化學(xué)檢驗
3.3.1粗蛋白質(zhì)的測定(凱氏定氮法)
3.3.1.1原理:利用硫酸和樣品一同加熱,破壞有機質(zhì)、分解出氨,用硼酸吸收,用鹽酸檔準溶液滴定,從而算出總氮量。分析時只限于測定總氮量,再換算為粗蛋白質(zhì)量。
3.3.1.2試劑:4%硼酸吸收液、甲基紅-溴甲酚綠混合指示劑、50%氫氧化鈉溶液、濃硫酸(化學(xué)純)、硫酸銅(化學(xué)純)、鋅粒(化學(xué)純)、0.1N鹽酸標準溶液。
3.3.1.3試劑配制:
4%硼酸吸收液:20g硼酸(化學(xué)純)溶解于500ml熱水中,加入10ml混合指示劑。
甲基紅-溴甲酚綠混合指示劑:5份0.2%溴甲酚綠95%乙醇溶液與1份0.2%甲基紅乙醇溶液混合。
3.3.1.4測定方法:
精確稱取5.000g樣品于杯形濾紙中,將樣品的濾紙移入500ml凱氏燒瓶內(nèi),加10g結(jié)晶硫酸鉀,1g硫酸銅,并小心加入濃硫酸25ml。斜放燒瓶,溫和地加熱。待泡沫消失后,適當(dāng)加大火力,消化至液體清亮后繼續(xù)加熱1h。使冷卻,將500ml凱氏燒瓶連接到蒸餾系統(tǒng),其餾液出口管插入盛有25ml硼酸吸收液的錐形瓶中。用少量無氨水稀釋消化液,加入防暴沸粒狀物,再加入1.5g鋅粒,并加入80ml50%氫化鈉溶液。蒸餾1-1.5h(整個蒸餾過程中的餾出液必須保持冷卻)。餾出液用0.1N標準鹽酸溶液滴定,滴定至溶液呈中灰色,過量1滴(約0.02ml)溶液呈粉紅色。同時作一試劑空白(除不加試樣外,其他操作均與上述相同)。
總氮按式(4)計算:
總氮(%)=N(V1-V)×0.014÷W×100 (6)
式中:N——鹽酸標準溶液的當(dāng)量濃度;
V1——樣液滴定消耗的鹽酸標準溶液的量,ml;
V——空白滴定消耗的鹽酸標準溶液的量,ml:
W——樣品重量,g;
0.014——氮的毫克當(dāng)量。
粗蛋白質(zhì)按式(5)換算:
粗蛋白質(zhì)(%)=總氮(%)×K
式中:K——換算系數(shù),等于4.38。
3.3.2總糖的測定
3.3.2.1原理:樣品中原有的和水解后產(chǎn)生的轉(zhuǎn)化糖有還原性,在堿性溶液中能將鐵氰化鉀還原。根據(jù)鐵氰化鉀的樣液滴定量可計算出含糖量。
3.3.2.2試劑:濃鹽酸(分析純)、1%葡萄糖溶液、10%和40%氫氧化鈉溶液、亞甲基藍指示劑。
3.3.2.3測定方法:
準確稱取樣品0.5000g,移入50ml容量瓶,加入3ml蒸餾水使?jié)櫇瘢偌尤?/span>10ml用氯化氫飽和過的鹽酸溶液浸泡,蓋上塞子靜置72h,再加入5ml濃鹽酸和10ml蒸餾水。置于電熱浴鍋上,在60-62℃溫度下,加熱24ml,水解完后,過濾進200ml容量瓶中,用50ml蒸餾水洗滌水解瓶數(shù)次,洗后倒入漏斗。加入10ml氫氧化鈉溶液。搖勻,冷卻后加入蒸餾水至刻度,靜置備用。
用移液管在100ml錐形瓶中加入10ml1%鐵氰化鉀溶液和2.5ml10%氫氧化鈉溶液,并加入5ml蒸餾水。再用移液管吸取5ml待測樣液進去。加上一滴亞甲基藍指示劑。置于電爐上加熱至沸后2min,用1%的標準葡萄糖深液進行滴定。滴至藍色退去,變?yōu)榈S色即為終點。記錄滴定毫升數(shù),同時作一不加樣液的空白滴定。
總糖按式(6)計算:
總糖(以轉(zhuǎn)化糖計)(%)=(V0-V1)0.001÷(W×5÷200)×100 (6)
式中:V0——空白滴定時葡萄糖溶液消耗量,ml;
V1——滴定樣液時消耗葡萄糖溶液量,ml;
0.001——標準葡萄糖溶液濃度;
W——樣品重,g;
5÷200——取樣體積與總體積之比。
3.3.3粗纖維的測定(重量法)
3.3.3.1原理:在硫酸的作用下,使糖、淀粉、半纖維素水解而除去,再用氧化鉀溶解蛋白質(zhì)而除去了剩下的基本上是較穩(wěn)定的組成即粗纖維素。
3.3.3.2試劑:1.25%硫酸溶液,1.25%氫氧化鉀溶液。
3.3.3.3測定方法:
準確稱取經(jīng)干燥粉碎的樣品0.5000g于100ml燒杯中,加入85ml1.25%煮沸的硫酸溶液,置于石棉板上加熱煮沸,保持體積恒定,維持30min。取不加入熱蒸餾水至體積為90ml,靜置待固體物沉淀后,傾瀉去溶液,再加入熱蒸餾水至上述體積,固體物沉淀后,傾瀉去溶液。如此反復(fù)至傾瀉出液體不再呈酸性。用甲基紅作指未劑檢查。再加入約85ml1.25%氫氰氧化鈉溶液,在石棉網(wǎng)上加熱煮沸30min,取下加入熱蒸餾水至體積為90ml,靜置待固體物沉淀后,傾瀉掉溶液。如此反復(fù)操作,至傾瀉液不呈堿性,用酚酞作指未劑。
在漏斗坩堝中加入25ml精的石棉懸浮液,待水分濾去后,將上述洗滌過的沉淀物倒入坩堝中,濾去水分。用溫度為50-60℃的熱乙醇25ml分三次洗滌濾渣。再用25ml乙醚分三次洗滌,晾干。在110℃電熱烘箱中烘至恒重,再放入600℃電阻爐內(nèi)灼燒1h,取出稍冷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卻1h,稱重,直至恒重。
粗纖維素按式(7)計算:
粗纖維素(%)= (G1-G2) ÷W×100 (7)
式中:G1——殘余物重量,g;
G2——灼炊事后終殘物重量,g;
W——樣品重量,g。
3.3.4灰分的測定
將用稀鹽酸燒煮過1-2h的瓷坩堝洗凈,置高溫爐中,升溫至550-600℃,維持30min,稍冷后,取出置于燥器內(nèi)冷卻,精密稱重。
在坩堝內(nèi)精確稱取粉碎樣品5.000g,在電爐上燒至無煙后,移入500-600℃,維持高溫爐中灰化至白灰為止。如灰化不完全,可取出冷卻后,加入數(shù)滴硝酸,過氧化氫等強氧化劑,蒸干后再移入高溫爐中灰化至白灰為止。灰化后,取出冷卻,稱重。再灰化1-2h,取出冷卻,稱重,至前后相差不超過0.0002g為止。
灰分按式(8)計算:
灰分(%)=S÷W×100 (8)
式中:S——灰分的重量,g;
W——樣品的重量,g。
3.3.5脂肪的測定(索氏提取法)
準確稱取粉碎樣品5.000g,于100-105℃烘箱中供干3h,置于濾紙筒中,移入脂肪抽提器內(nèi),連接冷凝管及已知重量的抽提瓶。
加入乙醚量為抽提瓶的三分之一容積,置于水浴上加熱,在60-65℃水浴上,每5-6min回流一次。4-6h后,用濾紙或毛玻璃試驗脂肪是否抽提完全(滴在濾紙和毛玻璃上的乙醚液揮發(fā)后無油跡)。取出濾紙筒,繼續(xù)回流一次。利用抽提器回收乙醚。將瓶取下揩干,在100-105℃烘箱中干燥1h,冷卻稱重至恒重。
脂肪按式(9)計算:
脂肪(%)=G÷W×100 (9)
式中:G——乙醚抽提物重,g;
W——樣品的重量,g。
4檢驗規(guī)則
4.1同等級、同時交售、調(diào)運、銷售的黑木耳作為一個試驗批次。報驗單中填寫的項目應(yīng)與貸物相符,凡貨、單不符,等級混淆,包裝破損者,由交貨單位整理后再進行檢驗。
4.2抽樣
4.2抽樣數(shù)量:
抽驗件數(shù)由式(10)求得:
S等于N除以2的根號二次方 (10)
式中:N——被檢黑木耳批次的件數(shù);
S——抽樣的件數(shù)。
如果在檢驗中發(fā)生爭議,重新檢驗,以兩次檢驗結(jié)果的平均數(shù)來確定。
4.2.2抽樣方法:應(yīng)在全批貨物中的不同部位抽樣,每件深入耳包20cm處抽取100g,把取出的樣品,置于鋪墊物上,充分混合后,以四分法分取需要數(shù)量的樣耳,裝入密封樣品袋供檢驗用。
4.3產(chǎn)地分散交售的黑木耳,可以在收購時按交售量隨機取樣,按規(guī)定的等級規(guī)格分級驗收。
4.4黑木耳的檢驗以感官司檢驗為主,物理、化學(xué)、衛(wèi)生指標為對照分析黑木耳的內(nèi)在質(zhì)量。但物理指標中的朵片大小、含水量和雜質(zhì),應(yīng)作為收購、調(diào)運中的一個重要質(zhì)量內(nèi)容。
4.5等級檢驗
把用法分取的樣耳,用語感官檢驗和物理檢驗按本標準規(guī)定評級。
4.5.1朵片大小,耳片色澤、厚度,雜質(zhì)含量不符合該等級單項或幾項累計超過10%的降一級,超過30%的降二級。
4.5.2水分超過本標準規(guī)定的,在18%以下的,按超過18%以上的,應(yīng)干燥到規(guī)定含水量,才能接收。
4.6經(jīng)檢驗不合貨標準等級質(zhì)量的黑木耳,可按實際品質(zhì)定級檢驗收。如交售單位不同意變更等級時,可由交售單位加工整理后再進行抽樣檢驗,以重驗的結(jié)果為準。
5包裝、運輸、貯存
5.1包裝要求
黑木耳用白色棉布代外套麻袋(符合GB731-81《麻袋的技術(shù)條件》規(guī)定)包裝。盛裝黑木耳的包裝袋,必須編織緊密,緊固,潔凈,干燥,無破洞、無異味、無毒性。凡裝過農(nóng)藥、化肥、化學(xué)制品和其他二害物質(zhì)的包裝袋,不能用于包裝黑木耳。
包裝袋外應(yīng)縫上布標,內(nèi)放標簽,標明品名、等級、重量(毛重、凈重),寫上產(chǎn)地,封裝驗收為員姓名或代號,并印二防潮標記。
注:出口黑木耳如合同另二規(guī)定的,照合同條款中上包裝。
5.2運輸
黑木耳在運輸過程中要注意防曝曬,防潮濕,防雨淋。用敞篷車、船運栽黑木耳要加蓋防雨布。嚴禁與二毒物品混裝,嚴禁用含殘毒、二污染的運輸工具運載黑木耳。
5.3貯存
貯存黑木耳的庫房,庫內(nèi)地面要具備防潮設(shè)施,防止底部受潮。黑木耳在裝卸和堆垛時不得踩踏包件或在耳包上坐臥。嚴禁與有毒、有異味和易于傳播蟲害的物品混合存放。入庫后要防止害蟲、鼠類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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