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06-08-23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各鮮香菇出口企業:
我國輸日鮮香菇在7月28日、8月10日連續兩次在日本被檢出甲氰菊酯超標,日本厚生省決定從8月11日起對中國產香菇及其簡單加工品實施“命令檢查”,這將對我國香菇產業造成嚴重沖擊。面對這一嚴峻形勢,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鮮香菇出口協調組于8月17日在北京召開緊急會議,13家理事單位、6家監事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最后對會議形成的決議進行表決,以16票贊成通過以下決議:
一、鮮香菇出口協調組充分認識到我國輸日鮮香菇連續出現兩例農殘超標的嚴重性及其后果。為避免以后此類事件發生,決定對我國鮮香菇產品的安全性進行全面調查。調查在季節上分為夏季菇和秋冬季菇。在生產方式上分為菌床栽培和埋地栽培,在區域上涵蓋南方和北方各主產區,在方法上先調查生產過程安全性,再抽查抽檢鮮香菇或菌絲體安全性,最后在調查的基礎上對我國香菇產品的安全性做出綜合評估,并確定適宜出口的種植模式和種植地域,以指導我國香菇產品的出口。
調查將查明兩例甲氰菊酯超標個案具體發生的原因。調查工作將由秘書處在短期內負責組建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工作在9月25日前完成。
二、在結束香菇安全性調查以前,秘書處暫時停止對出口日本的鮮香
菇預核簽章。在8月17日之前已經向出口企業核發的簽章單有效期到8月25日為止。協調組將根據香菇安全性調查結果及相關情況決定恢復輸日鮮香菇預核簽章的時間。
如有企業在8月25日起到恢復對日出口鮮香菇預核簽章止,擅自對日本繼續出口鮮香菇或以其它海關編碼報關報檢出口鮮香菇,協調組一旦發現并核實,將報協調組理事會、監事會做出行業處罰。
三、加強出口鮮香菇生產安全和品質管理體系的建立。協調組將對各出口企業已經建立的出口基地進行備案并加以檢查,將企業具有完善的出口備案基地作為符合出口資格的基本條件。協調組將同各香菇主產區地方農業主管部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加強溝通和合作,促進香菇主產區的標準化生產,建立主產區香菇產品的安全監控體系。對考核合格的產地,將建議商會與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共同核發“鮮香菇出口原料供貨基地”證書。
四、為了加強各香菇出口企業的行業責任感,協調組決定,對出口鮮香菇在被輸入國檢出違反農藥殘留標準時,將采取下列緊急措施:
1、對被檢出農殘超標的出口企業停止預核簽章三個月,已核發的簽章單立即作廢;或者將被處以交納人民幣五萬元作為“農藥殘留調查專項費用”。
2、調查違規原因,并要求違規企業采取強化管理措施,作為恢復鮮香菇出口資格的基本條件。
3、追溯原料生產基地,核實后列入“不安全生產基地”,暫停該基地的出口原料基地供貨資格。
從9月25日起,鮮香菇出口協調組秘書處將對申請鮮香菇對日出口的新公司進行嚴格審查,考核合格后才能辦理預核簽章。
五、從9月25日起,各鮮香菇出口企業在申請預核簽章時向協調組交納“農藥殘留調查專項費用”,標準為按申請預核簽章出口量20元/噸,實際計算時以海關數據統計為準。為了保證協調組對我國香菇安全性調查的及時進行,各理事、監事單位將在本次會議結束后一周內向協調組預繳“農藥殘留調查專項費用”5,000元(伍仟元整)。預繳費用以后根據“農藥殘留調查專項費用”相關標準沖抵。
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
鮮香菇出口協調組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七日
信息來源:食品土畜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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