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09-10-15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杭州市無公害食用菌生產過程中的生產環境、菌種、原輔材料、栽培管理、病蟲害防治和采收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無公害食用菌的生產。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2760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 15618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NY/T 528 食用菌菌種生產技術規程
NY 5010—2002 無公害食品蔬菜產地環境條件
NY 5099-2002 無公害食品食用菌栽培基質安全技術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16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
2001年11月29日《國務院關于修改〈農藥管理條例〉的決定》
3 基本要求
3.1 生產環境要求
3.1.1 生產場地
選擇生態環境良好,水質優良,無有毒有害污染源,諸環境要素綜合指標較好的場所作為生產場地。
環境空氣質量、灌溉水質量、土壤環境質量應符合NY 5010—2002無公害食品蔬菜產地環境條件的規定。
3.1.2 生產區的布局
生產區與生活區應分離,且生產區的堆料場、制種、發菌及出菇區、產品加工區、倉庫區合理分區。
3.1.3 菇場衛生要求
每季栽培結束后,應及時清理殘料或廢菌棒,并對菇場進行消毒。
3.2 菌種
應選用通過國家或省級以上農作物品種認定或推薦,并經當地適應性栽培示范成功的食用菌品種,
菌種生產單位具有《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
3.3 原輔材料
原輔材料應符合NY5099-2002的要求。
3.3.1 主輔材料
因地制宜選擇合適的主輔材料,如雜木屑、秸稈及農林下腳料、棉子殼、麩皮等,力求新鮮、干凈、干燥、無蟲、無霉、無異味,無有害污染物污染。秸稈、棉子殼等作食用菌生產主輔材料的,作物在收獲前1個月不能施高殘毒農藥。某些食用菌如姬松茸類具有富集重金屬鎘的特性,對主輔材料的選用要特別慎重。
3.3.2 覆土材料
采用覆土栽培的可用天然的、未受污染的壟糠細土、壟糠河土、泥炭土、草炭土、稻殼、林地腐殖土及農田耕作層以下的土壤,應符合GB15618中二級標準的要求。對具有富集某些重金屬特性的食用菌,選擇其覆土材料時,其中易富集的重金屬含量必須控制在使該食用菌產品不超標的范圍內。覆土材料不能用高殘毒農藥處理。
3.3.3 用水管理
用水包括培養料配制用水和出菇管理用水,可用自來水、泉水、井水、湖水、山水等,水質應達NY 5010—2002 的規定,
3.3.4 培養料添加劑
應根據不同食用菌種類而定,可選用作物生產的肥料,如尿素、碳酸氫銨、硫酸銨、氰氨化鈣(石灰氮)、磷酸二氫鉀、磷酸氫二鉀、石灰、石膏、碳酸鈣等,不允許添加含有植物激素、生長調節劑或成分不明的混合型培養料添加劑。培養料添加劑按GB2760及附錄A中的規定,要求無有害污染物。不使用未經有關部門作安全性評價的任何添加劑和原輔材料代用品。
4 栽培管理
4.1 栽培季節
根據所選擇栽培的食用菌種類、品種特性,合理安排接種、栽培時間。
4.2 菌種要求
要求母種做過出菇試驗,菌齡正常,無雜菌、無蟲害,菌絲色澤符合該種屬性,長勢良好。
4.3 菌種制作
菌種制作場地要清潔衛生、無蟲、鼠害。制種過程應嚴把滅菌關,栽培基質經滅菌處理后應達到無菌無蟲狀態。菌種制作應符合NY/T 528的要求,建立菌種生產檔案。
4.4 栽培料滅菌
1)蒸汽滅菌
高壓蒸汽滅菌應在鍋內蒸汽壓力達0.15 Mpa、料溫126 ℃下,保持1.5 h~2 h;常壓蒸汽滅菌則應在料溫達到98 ℃~100 ℃溫度下保持10 h~12h。
2)發酵滅菌:培養料在堆制發酵過程中堆內溫度應達到65℃~70℃以上,并按各不同食用菌培養料堆制發酵要求的時間間隔和次數,進行翻堆,使培養料腐熟一致;蘑菇培養料應嚴格按二次發酵工藝要求進行二次發酵,殺死培養料中的各種病原生物。
4.5 接種
接種過程嚴格按照無菌操作要求進行,接種工具、設備、菌種外表及接種者雙手均要嚴格消毒,可選用附錄B所列的化學藥劑進行消毒。
4.6 發菌與出菇管理
4.6.1 發菌與出菇場所:應選擇生態環境良好,嚴格控制環境病蟲害污染的場所。
4.6.2 發菌與出菇管理要點:應根據所選擇栽培的食用菌種類特性和要求進行管理,通過調節溫、水、氣營造適宜食用菌生長的環境條件。栽培期嚴格控制化學農藥的使用。出菇期蟲害,可采用光源、食餌誘殺;栽培期嚴格控制化學農藥的使用,必要時,可選用已登記的可在食用菌生產上使用的農藥進行防治。
5 病蟲害防治
遵循“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原則,優先采用農業防治、物理防治,必要時輔以化學防治。
5.1 農業防治
5.1.1 選用抗性強的品種,避免使用老化菌種。
5.1.2 凈化生產環境, 菌種保藏室、接種室、發菌室、培養室應嚴格消毒,周圍環境應定期消毒。出菇場地要保持清潔衛生。受雜菌嚴重污染的菌棒應遠離菇場填埋。栽培結束后的殘料應及時清理出栽培場地,并及時進行菇場消毒。
5.2 生物防治
利用生物農藥,通過以蟲(天敵)治蟲、以菌(蘇云金桿菌、白僵菌等)治蟲、以菌素(阿維菌素、多抗靈等抗生素)治蟲殺菌等,利用生物不同特性控制病蟲害發生,不用有毒化學農藥,確保食用菌生產達到安全、優質、高產。
5.3 物理防治
5.3.1 利用防蟲網、遮陽網等功能網隔離培養室、菇棚等場所,阻隔害蟲侵入。
5.3.2 利用空氣過濾、紫外線和75%的酒精、臭氧等裝置進行接種器具和栽培場所的消毒處理,禁止使用未經批準的消毒劑。
5.4 化學防治
5.4.1 農藥使用:針對已經發生侵染性病毒和蟲害時,在十分必要的情況下才可考慮化學防治,而且必須有選擇地使用一些低毒低殘留的藥劑,杜絕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16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及2001年11月29日《國務院關于修改〈農藥管理條例〉的決定》中的規定,不得使用劇毒和高毒農藥。可選用目前已在國家登記的可在食用菌生產上使用的農藥防治(附錄C)。
5.4.2 不得在出菇期間和倉儲期間向菇體施用任何藥物。
5.4.3 防治蟲害:通常采用拒避、毒餌誘殺等措施防治蟲害。
5.4.4 防治雜菌:培菌階段對受雜菌污染的菌棒可用低毒低殘留藥劑進行表面藥物處理,防治雜菌。
6 采收要求
采收后盡快整理分級,鮮菇預冷后進冷庫保存、冷鏈運輸,干菇應采用脫水機烘干,保鮮及烘干的材料和方法必須符合國家相關安全衛生標準,以免產品受到二次污染。
附 錄 A
(資料性附錄)
食用菌栽培基質常用化學添加劑種類、功效、用量和使用方法
添加劑種類 使用方法與用量
尿素 補充氮源營養,0.1 %~0.2 %,均勻拌入栽培基質中
硫酸銨 補充氮源營養,0.1 %~0.2 %,均勻拌入栽培基質中
碳酸氫銨 補充氮源營養,0.2 %~0.5 %,均勻拌入栽培基質中
氰氨化鈣(石灰氮) 補充氮源和鈣素,0.2 %~0.5 %,均勻拌入栽培基質中
磷酸二氫鉀 補充磷和鉀,0.05 %~0.2 %,均勻拌入栽培基質中
磷酸氫二鉀 補充磷和鉀,用量為0.05 %~0.2 %,均勻拌入栽培基質中
石灰 補充鈣素,調節酸堿,并有抑菌作用,1 %~5 %均勻拌入栽培基質中
石膏 補充鈣和硫,調節酸堿,1 %~2 %,均勻拌入栽培基質中
碳酸鈣 補充鈣,0.5 %~1 %,均勻拌入栽培基質中
附錄B
(資料性附錄)
食用菌生產過程中所用的消毒用化學藥劑
名稱 使用濃度及方式 施用對象
乙醇 70 %,浸泡或涂擦 手、接種工具、操作臺面、瓶表面等
甲醛 0.4 %,浸泡或涂擦 同上
37 %-40 %(市售甲醛),20 ml/m3加熱熏蒸 培養室、播種箱、無菌室
(高錳酸鉀5g+市售甲醛10 ml)/m3熏蒸 同上
氣霧劑 3-4 克/m3
2-3 克/m3
3-5 克/m3 接種室
接種箱
栽培房
硫酸銅/石灰 硫酸銅1 g+石灰1 g+水100 g 現用現配,噴霧,涂擦 栽培房和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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