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12-04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根據《遠洋漁業管理規定》及《財政部 農業部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9]1006號)的相關要求,我部將開展2012年度遠洋漁業企業資格和項目年度審查及遠洋漁業用油補貼測算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遠洋漁業企業資格和項目年度審查
(一)參加年審的企業應于2013年1月15日前,將下列材料報送至所在省(區、市)漁業主管部門:
1.年審登記表。請按照《遠洋漁業管理規定》附表四格式填寫《遠洋漁業企業資格和項目年審登記表》。
2.2012年度遠洋漁業項目執行情況報告。請全面總結遠洋漁業項目執行情況、遇到問題及對策建議;認真如實填寫《2012年遠洋漁船基本情況統計表》、《2012年遠洋漁船船員情況統計表》和《2012年遠洋漁業企業境外投資情況統計表》。
3.漁船船舶證書。提供漁船所有權證書、國籍證書和國際漁船安全證書復印件;境外登記漁船提供入漁國國籍證書、法定漁船檢驗機構檢驗證明文件及中文翻譯件。
4.捕撈許可證。在他國海域生產的漁船須提供入漁國政府簽發的捕撈許可證復印件及中文翻譯件。大洋性項目需提供《公海漁業捕撈許可證》復印件,尚未辦理或證書已經過期的,需同時報送《公海漁業捕撈許可證申請書》(《遠洋漁業管理規定》附表二)。
5.使(領)館證明文件。在他國海域生產的項目需提供駐項目所在國使(領)館證明其實際擁有漁船并在外正常生產的文件原件。
6.運回自捕水產品情況。請對照海關總署、農業部《遠洋漁業企業運回自捕水產品不征稅的暫行管理辦法》(署稅[2000]260號)進行自查,提交書面材料;對平均每船年運回量超過1000噸的過洋性項目需進行詳細說明,并提交漁撈日志等證明材料。
7.船位監測安裝運行情況。請對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遠洋漁船船位監測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農辦漁[2012]4號)進行自查,提交書面材料。
(二)對于從事金槍魚(含印度洋底層延繩釣、東太平洋鯊魚項目)、魷魚(含公海中上層圍網、秋刀魚項目)和東南太平洋竹莢魚項目的企業,請于2013年1月31前將項目所有漁船2012年度漁撈日志寄送至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科學學院(地址:上海市臨港新城滬城環路999號,郵編:201306)。
(三)請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對企業報送的材料進行匯總初審后,于2013年2月15日前將審核意見及匯總后的《2012年遠洋漁船基本情況統計表》、《2012年遠洋漁船船員情況統計表》、《2012年遠洋漁業企業境外投資情況統計表》(附件1、2、3)報我部漁業局(附企業申報材料)。中國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對下屬企業材料進行匯總審核后直接報我部漁業局。
(四)請中國遠洋漁業協會對2012年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于2013年1月31日前向我部漁業局報送以下材料:
1.下屬各項目工作組2012年生產、工作、管理情況。
2.2012年實施遠洋漁船船位監測工作情況總結,并按項目類別提供每艘遠洋漁船2012年船位調取情況(包括漁船船名、設備類型、2012年可調取船位總天數)。
3.2012年每艘超低溫金槍魚延繩釣船分品種、分海域金槍魚產地證書開證情況、配額分配及使用情況。
(五)請上海海洋大學對企業寄送的漁撈日志填寫情況進行匯總分析,于2013年3月10日前將情況報我部漁業局。
二、遠洋漁業用油補貼測算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遠洋漁業用油補貼測算工作的通知》(農辦漁[2007]7號)及《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內機動漁船油價補助用油量測算參考標準的通知》(農辦漁[2010]1號)規定的測算標準,請各有關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中國農業發展集團總公司對所轄遠洋漁業企業2012年經我部確認項目、正常作業的漁船(不含漁業輔助船)耗油量進行認真測算,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將測算結果按附件4格式報我部漁業局。
農業部辦公廳
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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