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12-07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根據《農業部關于開展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發掘工作的通知》(農企發〔2012〕4號)要求,經過專家對地方政府申報、省級行政管理部門審核上報的重要農業文化遺產項目進行評審,認為部分申報項目歷史悠久,具有豐富的生物多樣性和文化多樣性,生產與生態功能突出,能夠體現出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生存智慧,在活態性、適應性、復合性、戰略性、多功能性和瀕危性方面具有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的特征,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申報文本說明不詳、規劃簡單、后續管理跟不上等問題。
為做好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發掘工作,經研究,決定將具有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特征的天津津南小站稻作系統等20個傳統農業系統(名單見附件)列為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候選項目,并提出相關工作要求。我部將根據各候選項目的后續工作開展和完成情況,從2013年4月份開始,組織專家對達到要求的候選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從中擇優認定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獲得正式認定的遺產方可使用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的名稱和標識。各候選項目申報單位要高度重視,采取措施,按照如下要求進一步加強相關工作。
一、充實遺產項目申報書。按照《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認定標準》和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申報書模板要求,進一步完善申報書,尤其要精確測定地域界線和面積,明確標明遺產的地域范圍和核心區域范圍。
二、完善遺產保護規劃。遵循科學性、規范性與可操作性相協調的原則,在已有工作基礎上抓緊完善遺產保護規劃,明確保護傳承的思路原則、工作機制、相關政策和保障措施等內容。
三、制定專門的管理措施。候選項目所在地政府要制定科學規范的管理措施,明確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并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上述工作須在2013年2月底前完成,并將相關文本于2013年3月10日前同時報送農業部鄉鎮企業局和本地省級休閑農業行政管理部門。
各有關省(區、市)休閑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要及時向候選項目單位傳達本通知要求,明確負責處室和人員,加強對候選項目的管理。要強化理論研究和實地調研,加大對本地農業文化遺產的調查摸底,做好項目儲備。
農業部辦公廳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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