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8年農產品加工(農業行業)標準體系
建設規劃(征求意見稿)
農產品加工標準體系建設是農業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促進我國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本著立足行業、突出重點、需求優先、分步實施的原則,就2014-2018年農產品加工標準制修訂工作,特制定本規劃。
一、農產品加工標準體系建設的必要性
近年來,隨著我國農產品總量持續增加、品種不斷豐富和消費需求逐步升級,農產品加工業進入了快速發展的新階段。但是應該看到,標準化水平不高的問題一直困擾著農產品加工業健康發展。為此,加快建設農產品加工標準體系日益緊迫。
(一)有利于完善農業行業標準體系
農產品加工標準體系是農業行業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的重要保障。當前,我國農產品加工業已經成為延長農業產業鏈、就業鏈和效益鏈,拉動農業農村經濟和縣域經濟發展新的增長極。因此,加快建立和完善滿足行業健康發展需要的農產品加工標準體系建設,推動農產品加工標準化進程,是農業標準體系建設的必然選擇。
(二)有利于推動農產品加工業快速發展
“十一五”以來,我國農產品加工業快速發展,已經成為國民經濟基礎性、戰略性和支柱性產業。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農產品加工業整體水平仍然偏低,尤其是農產品加工標準化嚴重滯后于產業發展。農產品加工標準化是當今世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潮流和趨勢,建立和完善農產品加工標準體系,是提高我國農產品加工標準化和質量安全水平,促進農產品加工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
(三)有利于增強農產品加工行業國際競爭力
標準作為創新技術產業化、市場化的關鍵環節,已經成為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保障產業利益和經濟安全的重要手段;同時,標準作為技術性貿易措施,在國際貿易中的應用日趨頻繁,已成為國際經濟和科技競爭的制高點。建立和完善農產品加工標準體系,有利于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修訂,實現與國際標準的有效對接,切實把握國際貿易標準制定的主動權和話語權,有效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抵御國外產品對我國市場的沖擊,從根本上提升我國農產品加工制品的市場競爭力。
二、農產品加工標準體系現狀
截止到2012年,在5000項農業行業標準中,農產品加工標準579項,占總數的11.6%,初步構建了涵蓋糧油加工、果蔬加工、畜產品加工和特色農產品加工等主要領域的農產品加工標準體系。
(一)標準體系建設情況
1.糧食加工標準。現有以產品標準為主的糧食加工農業行業標準45項;其中產品標準21項,檢驗檢測方法標準14項,基礎標準2項,管理標準8項。
2.油料加工標準。現有以方法標準為主的油料加工農業行業標準46項;其中方法標準29項,產品標準11項,管理標準5項,基礎標準1項。
3.果品加工標準。現有以方法標準為主的果品加工農業行業標準共235項;其中方法標準140項,產品標準76項,管理標準13項,基礎標準6項。
4.蔬菜加工標準。現有以產品標準為主的蔬菜加工農業行業標準共82項;其中產品標準33項,方法標準30項,管理標準13項,基礎標準6項。
5.肉(蛋)品加工標準。現有以方法標準為主的肉(蛋)品加工農業行業標準109項;其中方法標準56項,產品標準29項,管理標準24項。
6.乳制品標準。現有以方法標準為主的乳制品農業行業標準13項;其中方法標準8項,產品標準4項,管理標準1項。
7.茶葉加工標準。現有以產品標準為主的茶葉加工農業行業標準28項;其中產品標準12項,管理標準6項,基礎標準6項,方法標準4項。
8.特色農產品加工標準。現有蜂產品加工、麻類加工、人參加工、糖制品等21項標準;其中產品標準11項,管理標準7項,方法標準3項。
(二)農業行業標準體系存在問題
1.缺乏系統性。長期以來,農產品加工標準分散在多部門和多系統,各行業標準體系之間既交叉重復,又有許多遺漏。農業行業標準以有關農業生產標準為主,而農產品加工標準僅僅是拾遺補缺,標準的配套程度低,互補性不強。特別是缺乏主要農產品初加工相關的系列標準。
2.基礎研究薄弱。標準體系是一個隨著經濟、技術和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調整的動態系統。標準的制定必須以科學數據和風險評估為基礎。目前,標準制定基礎研究相對滯后,部分標準的缺失,一些標準的科學性和適用性得不到保證。
3.針對性不強。標準作為規范生產、貿易行為和評判產品質量的技術準則,應有其鮮明的調控對象和制標目的。在現行農業行業標準中,部分農產品加工標準的服務對象不明確,制定標準的目標模糊、依據不足,考慮產業發展水平和國際貿易需求較少。
4.結構不合理。在國際標準體系中,農產品加工標準是以具有通用性的基礎標準和檢測方法標準為主。而我國現行農業行業標準中農產品加工方面的標準結構不盡合理,基礎標準僅占標準總數的3.6%;尤其是對加工過程要素的覆蓋不夠全面,尚未建立對生產、加工、貯藏等環節進行規范的標準體系,一些過程要素標準缺失,如產品及加工用原料分級標準、技術操作規程、良好操作規范、全程質量控制標準等。
5.實施效果不明顯。由于農產品加工標準整體水平不高,與產業發展需求有一定脫節,特別是一些標準針對性、適用性不強,以及某些標準的缺失和滯后,導致現行標準實施效果不理想,對于規范生產與貿易行為沒能發揮標準應有的作用。
三、農產品加工標準體系建設指導思想、建設原則與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滿足行業需求為導向,以農產品初加工為重點,加快建立與完善符合國情、與國際接軌,結構合理、科學先進的農產品加工農業行業標準體系,為推動農產品加工產業升級、提升農產品及其加工制品國際競爭力,促進農產品加工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二)建設原則
1.堅持突出重點與統籌兼顧相結合。圍繞履行部門職能,以保障農產品加工過程質量安全,增強市場競爭力為重點,集中制修訂農產品初加工生產、貿易等亟需的重要標準。體系建設要科學安排,合理規劃,循序漸進。
2.堅持科學性與適用性相結合。除急需填平補齊標準外,標準要隨著科技發展和生產貿易需要及時制修訂,以科技創新帶動標準水平的提升,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先進性和適用性。
3.堅持標準制定與基礎研究相結合。合理配置資源,切實改變重制定輕研究的傾向,加強標準制定前期的基礎技術研究,為標準制修訂工作提供扎實的科學依據。
(三)總體目標
總的目標是: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標準質量水平明顯提高,標準實施效果顯著增強。主要是完成主要農產品采后預處理、貯藏保鮮標準、分等分級標準、商品化處理等標準的制(修)訂;完成重要新型農產品加工制品標準的制(修)訂;完成與原料控制、產品質量控制相關的檢測方法標準的制(修)訂;制定一批傳統主食產品加工標準。
力爭通過幾年的努力,逐步建立結構合理、層次清晰,既適合我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農產品加工標準體系,改變目前農產品加工標準缺失、滯后、零散的現狀。
四、農業行業標準(農產品加工)體系建設內容
通過梳理現有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根據農業行業標準的特點,重點制修訂農業行業標準122項。其中擬制修訂基礎標準8項,管理標準49項,方法標準25項,產品標準40項。
(一)糧食加工標準
計劃制定以方法標準為主的糧食加工標準27項。其中,基礎標準1項、管理標準6項、方法標準11項、產品標準9項。基礎標準是薯類加工名詞術語;管理標準主要是傳統米粉加工、燕麥粉加工技術規范等;方法標準主要是谷物、小麥及面制品品質特性測定標準;產品標準主要是發芽糙米、全麥粉新型產品標準等。
(二)油料加工標準
計劃制定以管理標準和產品標準為主的油料加工標準25項。其中,基礎標準1項、管理標準9項、方法標準3項、產品標準12項。基礎標準是低溫壓榨制油名詞術語;方法標準主要是餅粕中木酚素及酚酸類物質的測定;管理標準主要是特色油料加工技術規范;產品標準主要是特色油品及植物蛋白標準。
(三)果品加工標準
計劃制定以管理標準為主的果品加工標準21項。其中,管理標準10項、方法標準4項、產品標準7項。管理標準主要是葡萄干、龍眼干等果品干制加工技術規范,以及西甜瓜、龍眼等貯運技術規范;方法標準則是果品及其制品中營養成分的測定標準;產品標準主要是桃、梨、菠蘿等果品加工專用原料標準。
(四)蔬菜加工標準
計劃制定以管理標準為主的蔬菜加工標準12項。其中,基礎標準2項、管理標準8項、產品標準2項。基礎標準主要是蔬菜加工技術通則和凈菜加工名詞術語;管理標準主要包括蔬菜分級、速凍、加工、包裝、貯運等技術規范;產品標準主要涉及鮮切根莖類蔬菜、辣椒紅素等新型加工產品。
(五)肉(蛋)加工標準
計劃制定以管理標準為主的肉(蛋)加工標準29項。其中,基礎標準3項、管理標準13項、方法標準5項、產品標準8項。基礎標準主要是肉(蛋)加工名詞術語和通則;管理標準主要是畜禽屠宰、肉與副產物加工、蛋品生產等技術規范;方法標準主要是肉及肉制品中蛋白、水分和脂肪酸的測定;產品標準主要涉及肉制品及副產物、液態蛋、蛋粉等新型加工產品。
(六)特色農產品加工標準
計劃制定蜂產品加工標準8項。其中基礎標準1項、管理標準3項、方法標準2項、產品標準2項。基礎標準是蜂蜜水果茶名詞術語;管理標準以蜂產品加工技術規范為主;產品標準涉及蜂王漿片、蜂花粉片等新型加工產品。
此外,配合農業部相關司局做好茶葉、乳制品、農產品加工機械標準制(修)定工作。
五、農產品加工標準體系建設保障措施
(一)加強協調,完善工作機制
農產品加工標準涉及多部門多領域,要建立協調有力、運轉順暢的工作機制。各級農產品加工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農產品加工標準制修訂及宣貫工作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協調服務,及時提出本地區農產品加工標準制(修)定需求。鼓勵國家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體系以及相關科研院校,積極參與標準制定和宣貫工作。充分發揮農業部農產品加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標準體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標準體系建設,要逐步形成政府引導、市場推動、社會參與、產學研相結合的工作格局,爭取盡早形成即與相關標準體系關聯,又相對獨立的農產品加工標準體系。
(二)加大資金投入,夯實標準基礎
農產品加工標準體系建設是一項公益性、技術性、基礎性工作,政府部門應加大對農產品加工標準體系建設的投入,鼓勵行業協會、企業和社會組織對制定標準的投入,形成標準制定經費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加快培養標準化人才,建立一支水平高、結構優的專家隊伍,提高標準體系建設的科學性和適用性。
(三)加強科學研究,提高標準制定水平
農產品加工標準化工作起步晚,基礎研究積累少,標準制定技術支撐薄弱。因此,要鼓勵企業和科研單位,把技術創新與相關的農產品加工標準基礎研究結合起來,特別是與行業科研項目相結合,提高標準制定的科學性和適用性。
(四)嚴格標準制定與審查程序,強化風險意識
嚴格標準制修訂程序,搭建標準征求意見、信息收集與發布交流互動信息化平臺,促進標準制修訂過程公開透明。完善標準審查制度,明確標準審查要求,強化標準技術委員會委員審查標準的權利與義務。加強標準制定風險管理,強化標準制修訂工作風險意識,將風險管理引入標準制定各環節。建立標準化工作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五)加強標準宣貫,提高標準實施效益
通過標準宣傳和培訓,增強企業的標準化意識,引導農產品加工生產經營者按標準組織生產、加工、銷售,提高行業的標準化水平。采取政府推動、領軍企業帶動、行業自律聯動等多種形式,擴大標準實施覆蓋面,提高農產品加工企業貫徹標準的自覺性和社會對標準的認知度,探索建立標準宣貫的有效途徑。
(六)搭建信息平臺,提高服務能力
整合農產品加工標準信息資源,建立并完善農產品加工標準服務平臺與相關行業網絡的鏈接,逐步改變農產品加工標準信息資源分散、交流不暢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