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農場”概念首次在中央一號文件中出現
發布時間:2013-11-14
來源: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
十八屆三中全會在三農方面,公報主要提出:一是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二是要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土地管理系研究室主任張占錄向大智慧通訊社表示,上述關于三農的兩點政策,歸結起來實質分別對應的是農業用地流轉和建設用地流轉,但此次突破不大,不是大多數人所期待的。
不過,也有業內專家認為,公報提出的“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等方面仍有一定亮點。
土地流轉政策突破不大
“關于農業用地的流轉,國家一直持鼓勵態度,鼓勵農民組建家庭農場、形成農村合作社,流轉政策上已沒有太大障礙。”張占錄分析道,之所以目前實際中的農業用地流轉實施“不溫不火”,是因農民對土地的依賴問題仍未解決,相關配套改革政策未出臺,農民要面臨戶籍、社會保障等方面的風險。
而關于農村建設用地上市流轉,張占錄認為,本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政策仍舊“繼續不明朗”。“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其實已提了很多年了,各地也出臺了不同的政策,進行了諸多試點,但是具體的流轉機制缺乏,綱領性的文件也沒有,目前農村的現狀是,進城務工的農民在農村的房子衰落、廢置,不能給農民帶來財產性收入,農民在城市里也缺乏醫療等社會保障。”張占錄說。
但張占錄也指出,在各地不斷出臺政策鼓勵建立家庭農場、農業合作社的背景下,十八屆三中全會全文公報繼續重申土地流轉方面的政策,表明農村土地流轉仍在“曲折中進行”。
他預計,土地承包政策實施已三十年,未來十年內,農村土地流轉問題可得到徹底解決。“只有相關配套的戶籍政策、社會保障制度得以建立,土地流轉才能真正火起來,大的家庭農場、農業合作社才能真正興起。”張占錄認為。
針對土地流轉政策的配套政策,艾格農業分析師馬文峰對大智慧通訊社表示,農民養老的社會化是實行土地流轉的前提與基礎。農村的養老,不能再依靠土地養老和家屬養老,而是需要社會化的養老。
亮點: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三農問題專家、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則在博客中指出,“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是此次三中全會公報三農方面最大的亮點。
鄭風田分析稱,農民目前的整體收入中,來自財產權利的收入不足3%,這和農民擁有的巨量土地其實是不相適應的。中國農民擁有18億畝耕地,還有2.5億畝的非農建設用地,但由于仍存在各種制度障礙,農民的宅基地、承包地不能進行流轉、抵押貸款。農村巨大的土地資產,目前基本上處于沉睡狀態,還沒有給農民帶來實質性財產性收入。
鄭風田提出,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利,就應該打破目前的各種障礙,讓農民的財產真正為農民帶來收益。農民擁有的最大的資產是土地,落實確權頒證,實打實允許農民利用土地進行抵押貸款,進行出租流轉。
據統計,今年以來河南、吉林、遼寧、浙江等地相繼出臺家庭農場相關政策。舉例而言,河南省工商局10月出臺《關于做好家庭農場登記管理工作的意見》,對家庭農場的登記范圍、名稱稱謂、經營場所等方面做出詳細說明
此外,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其中,“家庭農場”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號文件中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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