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
本次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事項中,關系投資創業創新就業等經濟社會發展的約30項,涉及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業務活動的約10項,涉及企業資質的約5項。取消的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涉及國際商務、質量、稅務、資產評估、土地登記、礦業權評估、品牌管理等多個專業領域。同時,國務院決定取消各地區自行設置的各類職業資格。
31項改為后置審批的工商登記事項,主要集中在生產經營服務領域,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設立內資娛樂場所審批”“設立內資演出經紀機構審批”等。這些事項改為后置審批,有利于推進創業投資便利化,釋放就業創業創新活力,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
此外,國務院建議取消和下放7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把5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有關法律。去年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法律的行政審批項目,有8項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同意修改相關法律,本次一并公布。(《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完整內容請查看
www.hnflfw.com/laws/2014-08-13/5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