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浙江杭州市智慧農業示范資助項目申請細則
發布時間:2014-09-11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一、項目類型
1、智慧農業示范園區。農業生產基地內集成應用物聯網技術、無線通訊與網絡技術、自動控制與輔助決策支持技術等,實現合理使用農業資源、降低成本、提高農產品產量和質量的目的,技術路線具備一定的先進性,應用模式具有較強的實用性,是引領我市智慧農業發展的先行區。
2、農業物聯網應用示范點。農業生產過程中應用單項或多項農業物聯網技術,實現農產品生產、經營、管理的智能化,形成物聯網應用優化方案,在同類產業中具有示范作用,具有可復制性、易學易推廣。
二、申報對象
杭州市轄區內的涉農企事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
三、申報條件
1、符合產業導向。項目建設內容必須符合我市農業產業發展導向。
2、設施基礎較好。申報主體有較好的生產設施基礎,在同等條件下,向已建的“兩區一基地”及市級設施農業示范園傾斜。
3、具有一定規模。
1)智慧農業示范園區:種植業大棚設施栽培的面積在100畝(種子種苗10畝)以上,露地栽培的面積在300畝以上,食用菌栽培規模在50萬袋以上,水產養殖業規模在300畝以上,年存欄生豬4000頭(種豬1000頭)、家禽10000羽、食草動物500只以上,智能生產管控系統覆蓋園區總生產規模的80%以上。
2)農業物聯網應用示范點:種植業和水產養殖業單項物聯網技術應用規模達50畝以上,年存欄生豬500頭、家禽2000羽、食草動物100只以上,或多項技術集成應用規模覆蓋基地總生產規模的30%以上。
4、接入市級綜合平臺。
項目在申報當年的10月底前完成智能化生產管控系統的建設或智能化設施的改造提升,并完成與市級智慧農業綜合服務平臺的對接。
四、資助辦法
根據項目申報情況,市農業主管部門將委托第三方機構于10月底前對項目進行績效評價。根據績效評價意見,給予達到建設要求的智慧農業示范園區每個30-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農業物聯網應用示范點每個5-8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五、申報材料
1、杭州市智慧農業示范資助項目申報書(見附件1);
2、項目申請報告(格式見附件2);
3、園區或實施點區塊圖(標注建設內容);
4、項目實施方案(示范園區項目須提供);
5、建設或改造協議或合同(示范園區項目須提供);
6、申報單位法人登記證(主體為種養大戶的附身份證復印件);
7、照片等其它相關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裝訂成冊。
六、申報程序和時間
1、財政資助項目一律納入“杭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網絡管理系統”,經當地主管部門同意后,項目申報主體進行網上申報,項目申報材料內容須真實、完整。
2、各區、縣(市)農業主管部門負責對當地網上申報情況和申報材料(紙質)初審工作,在申報紙質材料上填寫意見,由分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
3、申報截止時間為2014年9月15日。各區、縣(市)農業主管部門于2014年9月18日前申報紙質材料一式二份并附匯總表(附件3)后報送市農業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關要求
1、請各區、縣(市)農業市產業主管部門對各地申報項目的申報條件進行審核把關,對建設內容進行實地檢查,擇優申報。
2、市農業主管部門將根據項目申報和建設情況分期分批委托開展績效評估,未納入當年評估計劃的項目將列入下一年的儲備項目庫。
3、未明事宜請與市農業局產業信息處聯系,聯系人:馮莉,聯系電話:8708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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