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價改:農產品政府定價退出歷史舞臺
發展改革委表示,煙草企業可根據種煙成本收益、工業企業需求和行業發展需要,自主確定煙葉收購價格。此前,煙葉收購價格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家煙草專賣局制定,具體分品種、分等級、分地區差別定價。
1978年以來,我國農產品價格改革不斷推進和深化,始終堅持市場取向不動搖,在推進改革的進程中,實行調放結合,并逐步加大“放”的分量,最終實現全面放開。1985年放開了絕大多數農副產品購銷價格,1992年放開生豬、豬肉價格,1999年放開棉花收購價格,2004年放開糧食收購市場和價格。放開農產品價格,促進了各種要素自由流動和重新組合,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作用得以發揮,農村生產力得到了大發展、大解放。
據悉,農產品價格的放開并非“一放了之”,而是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同時,將市場調節與政府調控相結合,不斷加強和完善農產品價格宏觀調控體系。目前國家對稻谷、小麥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對玉米、油菜籽實行臨時收儲政策,對棉花、大豆開展目標價格補貼改革試點,對生豬建立了緩解市場價格周期性波動調控預案,并通過建立重要農產品儲備制度、完善進出口調節機制、加大財政補貼力度等綜合措施,市場調節與政府調控相結合,防止了主要農產品價格的大幅波動,保護了農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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