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農村金融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支持服務“三農”發展的重要力量。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取得長足發展,初步形成了多層次、較完善的農村金融體系,服務覆蓋面不斷擴大,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但總體上看,農村金融仍是整個金融體系中最為薄弱的環節。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積極順應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城鄉一體化發展等新情況新趨勢新要求,進一步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實現農村金融與“三農”的共贏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機制改革
?。ㄒ唬┓诸愅七M金融機構改革。在穩定縣域法人地位、維護體系完整、堅持服務“三農”的前提下,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積極穩妥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培育合格的市場主體,更好地發揮支農主力軍作用。完善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省聯社要加快淡出行政管理,強化服務功能,優化協調指導,整合放大服務“三農”的能力。研究制定農業發展銀行改革實施總體方案,強化政策性職能定位,明確政策性業務的范圍和監管標準,補充資本金,建立健全治理結構,加大對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信貸支持。鼓勵大中型銀行根據農村市場需求變化,優化發展戰略,加強對“三農”發展的金融支持。深化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探索商業金融服務“三農”的可持續模式。鼓勵郵政儲蓄銀行拓展農村金融業務,逐步擴大涉農業務范圍。穩步培育發展村鎮銀行,提高民營資本持股比例,開展面向“三農”的差異化、特色化服務。各涉農金融機構要進一步下沉服務重心,切實做到不脫農、多惠農。(銀監會、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ǘ┴S富農村金融服務主體。鼓勵建立農業產業投資基金、農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農業科技創業投資基金。支持組建主要服務“三農”的金融租賃公司。鼓勵組建政府出資為主、重點開展涉農擔保業務的縣域融資性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支持其他融資性擔保機構為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規范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建立正向激勵機制,拓寬融資渠道,加快接入征信系統,完善管理政策。(財政部、發展改革委、銀監會、人民銀行、證監會、農業部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ㄈ┮幏栋l展農村合作金融。堅持社員制、封閉性、民主管理原則,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發展農村合作金融。支持農民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積極穩妥組織試點,抓緊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在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合作性的村級融資擔?;?。(銀監會、人民銀行、財政部、農業部、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
?。ㄋ模﹥灮h域金融機構網點布局。穩定大中型商業銀行縣域網點,增強網點服務功能。按照強化支農、總量控制原則,對農業發展銀行分支機構布局進行調整,重點向中西部及經濟落后地區傾斜。加快在農業大縣、小微企業集中地區設立村鎮銀行,支持其在鄉鎮布設網點。(銀監會、人民銀行、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ㄎ澹┩苿愚r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在完善財政補貼政策、合理補償成本風險的基礎上,繼續推動偏遠鄉鎮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工作。在具備條件的行政村,開展金融服務“村村通”工程,采取定時定點服務、自助服務終端,以及深化助農取款、匯款、轉賬服務和手機支付等多種形式,提供簡易便民金融服務。(銀監會、人民銀行、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哟蠼鹑诜鲐毩Χ取_M一步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補優勢,切實改進對農民工、農村婦女、少數民族等弱勢群體的金融服務。完善扶貧貼息貸款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全面做好支持農村貧困地區扶貧攻堅的金融服務工作。(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引導加大涉農資金投放
?。ㄆ撸┩卣官Y金來源。優化支農再貸款投放機制,向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發放支小再貸款,主要用于支持“三農”和農村地區小微企業發展。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專項用于“三農”的金融債。開展涉農資產證券化試點。對符合“三農”金融服務要求的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適當降低存款準備金率。(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ò耍娀咭龑?。切實落實縣域銀行業法人機構一定比例存款投放當地的政策。探索建立商業銀行新設縣域分支機構信貸投放承諾制度。支持符合監管要求的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信貸投放,持續提高存貸比。(人民銀行、銀監會、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ň牛┩晟菩刨J機制。在強化涉農業務全面風險管理的基礎上,鼓勵商業銀行單列涉農信貸計劃,下放貸款審批權限,優化績效考核機制,推行盡職免責制度,調動“三農”信貸投放的內在積極性。(銀監會、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四、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ㄊ﹦撔罗r村金融產品。推行“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動態調整”的農戶信貸模式,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放款進度和回收期限。加快在農村地區推廣應用微貸技術。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大力發展農村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業務。創新和推廣專營機構、信貸工廠等服務模式。鼓勵開展農業機械等方面的金融租賃業務。(銀監會、人民銀行、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ㄊ唬﹦撔罗r村抵(質)押擔保方式。制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管理辦法,在經批準的地區開展試點。慎重穩妥地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試點。健全完善林權抵押登記系統,擴大林權抵押貸款規模。推廣以農業機械設備、運輸工具、水域灘涂養殖權、承包土地收益權等為標的的新型抵押擔保方式。加強涉農信貸與涉農保險合作,將涉農保險投保情況作為授信要素,探索拓寬涉農保險保單質押范圍。(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ㄊ└倪M服務方式。進一步簡化金融服務手續,推行通俗易懂的合同文本,優化審批流程,規范服務收費,嚴禁在提供金融服務時附加不合理條件和額外費用,切實維護農民利益。(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五、加大對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
?。ㄊ┲С洲r業經營方式創新。在部分地區開展金融支持農業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試點。積極推動金融產品、利率、期限、額度、流程、風險控制等方面創新,進一步滿足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需求。繼續加大對農民擴大再生產、消費升級和自主創業的金融支持力度。(銀監會、人民銀行、農業部、證監會、保監會、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ㄊ模┲С痔嵘r業綜合生產能力。加大對耕地整理、農田水利、糧棉油糖高產創建、畜禽水產品標準化養殖、種養業良種生產等經營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重點支持農業科技進步、現代種業、農機裝備制造、設施農業、農產品精深加工等現代農業項目和高科技農業項目。(銀監會、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農業部等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