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14日公布2015年度棉花目標價格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調整棉花“直補”方式,新疆大部分地區將按交售量對棉農進行補貼。
按照這一方案,從今年9月起,中央補貼資金總額的90%將按交售量補給棉農,其余10%,面向喀什、和田、阿克蘇地區以及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4個南疆地州,向“基本農戶”兌付棉花種植面積部分的補貼。
2014年度的試點工作中,執行的是中央補貼資金的60%按棉花種植面積來補,40%按實際交售量來補。但“面積+交售量”的補貼方式存在工作量大、行政成本較高等弊端。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主任張春林說,為了方便農民,今年新疆還將實行電子化的“種植證明”,不再使用原先的紙質版。目前,新疆絕大部分棉農的種植情況已被錄入系統,農民可直接交售。
2014年9月,國家首次在新疆實施棉花目標價格試點工作,同時取消棉花臨時收儲。此后,我國棉花價格開始由市場供求形成,政府不再干預市場價格。
所謂目標價格,是指在保障農民獲得一定收益的前提下,國家有關部門根據農產品種植成本制定出的預期價格。如果在收獲時,農產品的市場價格低于目標價格,將按照差額補貼給農民;如果市場價格高于目標價格,則不發放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