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4-09
來源:天津日報
昨日,天津市審議通過了《天津市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在嚴格控制城市人口規模的基礎上,通過創新人口管理,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優化居住證制度,完善積分落戶和人才引進制度,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
《意見》具有四個特點:一是取消農業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實現戶籍登記“一元化”。本市將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實現城鄉戶籍登記“一元化”,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天津市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并加快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制度,實現戶籍制度改革各項工作緊密結合,整體推進。
二是在嚴格控制本市人口規模的基礎上,優化人口結構。按照2015年本市推出的“人才綠卡”制度,進一步將落實人才集聚戰略、優化人才落戶政策、深化人才引進“綠卡”制度作為優化本市人口結構的一項重要任務加以固化。放寬遷津落戶政策,不斷提高技能型人才城鎮落戶率。同時,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逐步放開市內戶口遷移,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為前提,實現本市戶籍人口在全市范圍內自由遷移流動。
三是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對居住證持有人實行同城待遇。自2014年本市開始實施居住證制度,建立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使居住證持有人階梯式享有基本醫療衛生、義務教育、就業扶持、社會福利等公共服務。接下來本市將進一步落實完善居住證管理和積分落戶制度,以居住證為載體,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在總量控制的前提下,有效解決存量常住人口在津落戶問題。
四是優化和改善民生,保障本市居民合法權益。進一步完善農村產權制度、城鄉教育一體化、勞動就業保障、公共服務財力保障,以及城鄉居民統一醫療衛生服務、養老保險、社會救助保障、住房保障等制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確保實現戶籍制度改革“以人為本”的目標,真正讓人民群眾實現“獲得感”,共享天津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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