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辦發[2016]2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旅游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旅游局:
為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依據國家旅游局等12個部門制定的《鄉村旅游扶貧工程行動方案》,國家旅游局決定在全國實施旅游萬企萬村幫扶專項行動,現就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組織動員全國1萬家規模較大的旅游景區、旅行社、旅游飯店、旅游車船公司、旅游規劃設計單位、鄉村旅游企業等旅游企業及旅游院校,對2.26萬家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進行幫扶脫貧。采取安置就業、項目開發、輸送客源、定點采購、指導培訓等多種方式幫助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發展旅游,通過5年時間解決100萬左右貧困人口的脫貧。
二、基本原則
——政府推動和企業自愿相結合。充分發揮旅游部門的行業組織和市場引導優勢,結合不同旅游企業的特點和優勢、不同貧困村的實際需求,通過行業引導、政策激勵、市場推動等方式,在尊重企業和貧困村意愿基礎上,推動企業和貧困村之間實現對接幫扶。
——全面統籌和省負總責相結合。在精準扶貧對象和精準扶貧數量的基礎上,以省為實施單元,統籌考慮不同省市區旅游企業的多少、強弱和扶貧任務的輕重,實現走出去扶貧和引進來幫扶相結合,做到全國一盤棋,能扶盡扶,應扶盡扶。
——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結合。推動旅游企業結對幫扶,既要強化企業的社會責任,宣傳樹立良好企業形象,也要加強服務、提供便利,幫助企業在發展方面對接項目、對接資源、對接政策,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統一和互利雙贏。
——產業帶動和精準幫扶相結合。幫扶脫貧既要幫助和扶持貧困村開發旅游項目,發展旅游產業,又要精準幫扶到戶、到人,做到面上帶動和點上滴灌相結合、整體發展和重點突破相統一、壯大村集體和返補貧困戶相協調。
三、幫扶方式與內容
(一)結對幫扶。充分發揮大型旅游企業的組織優勢和規模優勢,強化示范帶動,鼓勵“飛馬獎”獲得者、中國旅游集團20強、百強旅游投資企業、百強旅行社等,在全國范圍內選擇幫扶對象,結對幫扶不少于2個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幫扶時間與國家“十三五”扶貧攻堅規劃同步實施。
(二)景區帶村。充分發揮旅游景區對鄰近貧困地區和交通沿線貧困村的輻射帶動作用,位于鄉村地區的3A級(含)以上旅游景區、國家級和省級旅游度假區、中國鄉村旅游模范村、中國鄉村旅游創客示范基地等,要實事求是的確定輻射帶動的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數量。按照就地就近、共建共享的原則,采取安置就業、提供攤位、入股分紅、土地流轉等方式讓貧困人口分享景區發展帶來的收益。
(三)安置就業。旅游企業要優先招錄鄉村旅游扶貧工程重點村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從事保安、保潔等工作。按照就近原則,鼓勵每家五星級酒店、5A級旅游景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中國鄉村旅游模范村解決20名以上貧困人口就業,四星級及四星級以下酒店、4A級及4A級以下旅游景區、省級旅游度假區解決5-20名貧困人口就業,每家金牌農家樂解決1-2個貧困人口就業。
(四)項目開發。鼓勵旅游企業根據自身發展方向和戰略,加大對貧困地區旅游資源的投資開發投入,連片、集聚開發鄉村旅游扶貧工程重點村及周邊優質旅游資源,打造精品民宿、鄉村酒店、鄉村度假地、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等旅游項目,通過項目開發和旅游發展帶動貧困戶人口脫貧。
(五)輸送客源。鼓勵旅行社、在線旅游企業大力開發鄉村旅游線路,合理串聯貧困地區旅游產品,優先將鄉村旅游扶貧工程重點村納入線路。鼓勵旅行社、在線旅游企業開發打造鄉村旅游扶貧專線,并在價格方面給予優惠或補貼。
(六)定點采購。大力推進“農旅對接”。鼓勵賓館飯店與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的龍頭企業、農業合作社、貧困戶簽訂有機鮮活農產品定點采購協議。科學指導貧困戶調整種養殖業方向,圍繞需求進行訂單式農業種植生產,打造直供鮮活農產品生產基地。
(七)培訓指導。旅游企業和旅游院校要發揮品牌優勢和經驗優勢,加大對從事農家樂、觀光采摘、農事體驗等經營戶的教育培訓和開發指導。鼓勵大型旅游企業、旅游規劃設計單位、旅游院校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開設鄉村旅游開發專題培訓班,組織貧困村旅游經營戶學習考察發達地區旅游發展經驗。
(八)宣傳營銷。在線旅游企業要合理利用自身平臺開辟貧困地區旅游產品宣傳專欄,賓館飯店科學利用客房、大堂、過道等,加大對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和貧困地區旅游產品的宣傳推介。鼓勵旅游規劃設計單位組織開展鄉村旅游的專題會議和論壇,宣傳貧困地區旅游資源和產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國家旅游局成立旅游萬企萬村幫扶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規劃財務司。各省級旅游部門要按照省負總責、市縣主體的工作原則,抓緊制定本省開展“旅游萬企萬村幫扶脫貧工程”的具體實施方案;鼓勵旅游扶貧任務較輕的省區市旅游部門跨省幫扶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廣東等六省市旅游部門在尊重本省市旅游企業意愿的基礎上,制定跨省旅游萬企萬村幫扶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各省的實施方案要在11月底前報送國家旅游局備案。
(二)加強政策引導。各級旅游部門對于參與幫扶脫貧工程的旅游企業和地區要在項目資金安排、品牌創建、榮譽獎勵、教育培訓、宣傳推介等方面給予傾斜和支持。旅游萬村萬企幫扶脫貧工程實施好的市縣和企業,國家旅游局優先支持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國家5A級旅游景區、國際特色旅游目的地等國家級旅游品牌,優先納入評定程序,給予適當加分獎勵。
(三)建立統計公告制度。建立“旅游萬企萬村幫扶專項行動”統計公告制度,各省級旅游部門要以旅游企業為主體,對村企對接及幫扶情況及時予以公告。各省級旅游部門要在每年6月底前向國家旅游局報送本省的“旅游萬企萬村幫扶專項行動”統計表。
(四)加強宣傳表彰。國家旅游局建立旅游扶貧獎勵表彰制度,對于結對幫扶脫貧實施好的旅游企業,授予“全國旅游扶貧杰出貢獻企業、個人”。中國旅游宣傳平臺、中國旅游報等對于幫扶好的企業和個人進行針對性宣傳報道。
國家旅游局辦公室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