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農村土地到底值不值錢?
答:按以前的傳統,確實不值錢。種地就是種地,很少聽說有誰種地發了大財的。
問:那土地里有啥價值,為啥這么多人都搶著流轉土地呢?
答:土地的價值有三,一是土地性質本身的價值;二是土地權利的價值;三是地上物。
今天重點要跟大家說的是,土地怎么變活錢?
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時候,曾提出“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后來,銀監會和國土資源部聯合印發了《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在15個市(縣)試點地區,對符合規劃、用途管制、依法取得要求,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方式入市和具備入市條件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
沒錯。這就是說,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作為抵押,直接向銀行申請貸款。
試點在哪些地區開展?
對適用地區,《辦法》明確允許開展抵押貸款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僅限于國家確定的15個入市改革試點縣(市、區)地區,包括北京市大興區、山西省晉城市澤州縣、遼寧省鞍山市海城市等。
哪些地可以貸款?
對適用地類,《辦法》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存量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確定為工礦倉儲、商服等經營性用途的土地,規定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方式入市的和具備入市條件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
對抵押物范圍,《辦法》允許具備處分權的兩類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融資:一是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二是尚未入市但具備入市條件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
怎么貸?
這一政策下發究竟為哪些農業人帶來巨大利好?我們又該如何利用政策利好,輕松貸到款,解決農業資金問題?
這一政策試點地區能引爆哪些財富?
1、盤活農村土地上的資產。將引導和督促金融機構把實現農民土地權益作為改革試點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落實抵押融資功能。
2、盤活農村金融,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金融機構要結合“土地使用權”的權能屬性,在貸款利率、期限、額度、擔保、風險控制等方面加大創新支持力度。
3、加大扶持和協調配合力度,將帶來更多補貼紅利。在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監管政策、保險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和協調配合力度。
4、完善配套措施。試點地區建立完善農村土地產權交易平臺,和健全農村信用體系。
中國興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