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前發布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預警公告,提醒群眾謹慎采摘、出售、購買不熟悉的菌類,明確群體性聚餐嚴禁加工野生菌類,若發生野生菌中毒應及時救治。
近年來,群眾食用野生菌導致中毒的事件在我國時有發生。食安部門提醒群眾,對不熟悉的野生菌或對是否有毒把握不準,尤其是顏色鮮艷或霉變、過于幼小難以識別或過于老熟及已霉爛的野生菌,不宜采摘烹調加工食用或多品種混合加工。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烹調加工野生菌時,不要涼拌食用,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有的野生菌雖然無毒,但所含某些成分會與酒中的乙醇發生化學反應,生成毒素從而引發中毒,所以食用野生菌時最好不要飲酒。
云南省明確,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單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區供餐單位、養老機構食堂、醫院食堂、婚喪嫁娶和會議集體用餐等群體性聚餐,嚴禁加工野生菌類;餐飲經營單位應嚴格把好野生菌采購關,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應急預案及處理流程,嚴格執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烹調加工方法,并留樣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