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熱點透視:“打工經濟”不宜高估
發布時間:2003-06-29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隨著近年來農民外出務工人數不斷增加,一些地方政府把“打工經濟”當成“致富捷徑”、“產業支柱”來培育,而忽視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長遠思考和通盤運籌,影響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
不能過高估計“打工經濟”
記者采訪時發現,一些地方指導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過熱”問題,比較突出的是對農民打工收入統計過高,對勞務輸出形勢估計過好,甚至夸大勞務輸出的作用。不少縣市統計出的農民打工收入基本都達十幾億、幾十億元。
這些收入是如何統計出來的呢?一些干部向記者介紹,地方政府統計農民的打工收入,一般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估算。但農民實際的打工收入并不理想。湖南湘潭縣栗新村剛剛務工返鄉的肖志光說,現在都說打工掙錢,可我們的交通成本、生活成本、安全成本等卻沒有人關注。肖志光在新疆打工三年,每年光來回路費就1000多元。為了減少支出,他不得不把生活水平壓得很低。武漢市蔡甸區三屋臺村周荊州的妻子告訴記者,她兩個女兒在北京一家商店已打工4年,店里管吃住,月工資200元。她滿足地說:“這就很好了!村里不少出去打工的還拿不到錢吶。”同時,打工群體的收入分布也很不均衡。一些地方的調查表明,一半左右的收入集中在包工頭等大戶手中。
由于對勞務輸出形勢過分樂觀,相當一些地方片面宣傳“一人打工、全家致富”“一戶外出、帶動一村”等,把勞務輸出當作發展經濟的一條捷徑、解決就業的“一號工程”,層層下達考核指標,迫使基層政府不得不想方設法“催民打工”、“逼農進城”,而對農民外出打工遇到的困難卻較少過問,對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基礎性、長遠性工作重視不夠。
湖南省平江縣左源村農民賀送軍說,打工收入是男人的“血汗錢”,女人的“血淚錢”,現在卻被個別干部當成了“政治本錢”。
我國“十五”期間每年新增農村適齡勞動力2300多萬人,近年外出務工農民每年以500萬人遞增,就業形勢異常嚴峻。農民流動的相對盲目性,再加上省際之間、縣市之間很大程度上競爭的無序性,使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變得更加復雜低效。江蘇省江都市勞動部門反映,過去揚州農民在蘇南很好找工作,現在河南、安徽、四川、湖北等中西部地區民工大量涌入,以極低的價格搶占了市場,使當地民工工資收入大大減少。據江蘇省勞動部門介紹,蘇北地區務工人員在蘇南勞務市場所占的比例逐年下降,目前一些地方只占50%左右,大量的用工崗位被外省務工人員擠占,對江蘇省實施的南北勞動力交流工程產生了巨大的壓力。
辛苦干一年,拿不到血汗錢
活兒難找、錢難要,是進城務工農民反映最突出的問題。由于文化素質偏低,進城農民往往從事城里人不愿意干的苦、臟、累、險工作,主要分布在建筑、裝飾、餐飲、搬運、服裝加工、玩具生產等領域,待遇較低,月收入一般五六百元,而且安全、衛生、醫療等沒有保障,工作穩定性差。江蘇省宿遷市勞動部門調查統計,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的穩定性一直很低,打短工現象相當普遍。到2001年底,全市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穩定率僅為63%左右。
在長沙市勞動力市場,來自貴州、湖北等地的一些民工向記者反映,他們在勞務市場很難找到如意的工作,一般要等十幾天,最多時要等一個多月,平時就睡3元錢一晚的床鋪,有時還要露宿街頭,吃飯更是饑一頓飽一頓,實在撐不下去了就回家。湖南省安化縣冷市鎮農民黃保才說,他進城打工七八年了,老板拖欠、克扣工錢的事每年都有。平江縣大坪鄉姜塬村農民鄧杰榮說,他1997年在長沙二里板飯店當廚師,干了三個月,老板就扣了300元工錢。澧縣農民胡萬福說,他已經來了十幾天,現在還沒有找到事做。前兩天有一個機會,一天要干18個小時,每月工錢才600元,還要交押金,他沒有錢交押金,最后機會讓別的人搶走了。貴州岑鞏縣天馬鎮苗落村農民景洪淼,湖南寧鄉縣農民蔣鐵良訴苦說,農民進城打工,一般很難簽訂完善的勞動合同,勞動安全更無從談起,合法權益基本得不到保證。他們經常是辛辛苦苦干一年,過年拿不到血汗錢。
據江蘇、湖北、湖南等省勞動部門統計,拖欠民工工資、不給農民工提供社會保障現象相當嚴重。2002年12月,無錫市勞動部門重點對建筑施工、紡織等勞動密集型企業進行了抽查,共查處拖欠民工工資案件155件,拖欠民工工資1140.65萬元。國家有關部門一項調查表明,72.5%的民工工資遭到不同程度拖欠。據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調查,個體私營企業使用農村勞動力,絕大部分沒有辦理使用手續。目前,企業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和住房補貼、公積金的支出大體上相當于職工工資水平。使用一個農村勞動力如果不辦手續、不交保險,相當于用一個人的費用支付兩個人的工資。
農民工遭遇“打工三亂”
打工者增加收入越來越難,但各種亂收費、亂罰款、亂克扣卻有增加的趨勢。一些地方的公安部門以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的管理為名,開始征收私營房屋租賃稅。一些地方的勞動部門為“規范”勞務輸出,向農民工收起了中介費。湖北省洪湖市汊河鎮雙河村黨支部書記呂新華說:“今年上級也計劃向外出打工農民收稅費,可能每人每年收50元。”
從記者調查情況看,農民的打工收入主要用于生活開支、蓋房成親、子女就學。開支后所余不多。農民以打工收入投向擴大再生產的寥寥無幾。湖南省寧鄉縣花園村李曉平在長沙城里做鐘點工,丈夫在建筑工地打工。她說,大兒子上高三,一年花費四五千元,二兒子上初中,一年也要1000多元。出來打工掙的錢,全都供孩子上學用了。
湖南省湘潭縣云湖橋鎮農民肖志云,1992年初中一年級沒上完就到廣東打工,后來練成“技術工”。談到收入,他自稱“毛利有一點兒,純利不多”。如今已成家的他,立下的新目標是,再奮斗幾年,建成新房子。他說,在外打工十幾年,月工資六七百元的時候多,在有的企業也能拿到千把元。但工作穩定不下來,干一段時間就得換個企業,這里面有老板拖欠工資的原因,有待遇差的原因等等。另一方面開支也大。一年光“支援鐵路建設”的費用就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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