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05-01-21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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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局發布節日市場二號消費警示
天津市工商局針對日前對流通領域袋裝小包裝食用菌、筍類商品質量監督抽查所發現的問題,發布節日市場消費警示,提請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食用菌、筍類商品時,注意選擇知名品牌。同時公布9個批次不合格食用菌、筍類商品名單,要求全市經營者不得繼續銷售,并請消費者進行監督。對繼續銷售的,一經發現,將依法予以嚴厲處罰。
抽查發現的9個批次不合格商品,主要問題是食品添加劑使用不當,表現為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檢出過氧化氫、違法使用苯甲酸。 國家強制性標準GB2760-1996《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二氧化硫殘留量必須≤0.05g/k g,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或苯甲酸在食用菌、筍類商品中不得檢出。有些生產企業為了延長產品保質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不嚴格執行國家標準,違法使用過氧化氫或苯甲酸。人們長期食用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含有過氧化氫和苯甲酸的食品,將對健康產生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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