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06-08-14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本網訊:據上海農業信息網報道,日本厚生勞動省決定自2006年7月26日起,對中國產白木耳及其加工品實施食品衛生法第26條第3項的命令檢查。原因是日本在對中國產干燥白木耳進行檢查時發現甲胺磷殘留超標。
違反事例:
1.產品名稱:干燥白木耳
進口商:NITIBOU株式會社
申報數量及重量:210箱、1,680kg
制造商:FUJIAN GUTIAN MINXING NATIVE PRODUCTS CO.,LTD
檢查結果:甲胺磷 2.4ppm(標準值:0.1ppm)
申報處:福岡檢疫所門司檢疫分所
違反確定日期:2006年7月18日
措施狀況:調查中。
2.產品名稱:干燥白木耳
進口商:兼貞物產(株)
申報數量及重量:90袋、959kg
制造商:KANESADA FOODS (FUJIAN)CO.,LTD.
檢查結果:甲胺磷 0.2ppm*2(標準值:0.1ppm)
申報處:福岡檢疫所
違反確定日期:2006年7月21日
措施狀況:全部保管中。
3.產品名稱:干燥白木耳
進口商:(株)神戶洋行
申報數量及重量:50箱、400kg
制造商:XIAMEN SENYONG IMP & EXP CO.,LTD.
檢查結果:甲胺磷 0.6ppm*2(標準值:0.1ppm)
申報處:神戶檢疫所
違反確定日期:2006年7月24日
措施狀況:全部保管中。
參考:2006年1月1日至7月24日,中國產干燥白木耳的實際進口量為:申報351件,申報重量244,105 kg。共檢查24件,有關甲胺磷的違反事例3件。(責任編輯:紫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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