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07-03-26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本網訊,記者董源)2007年3月26日,據麗水日報報道,侵害菇農利益的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作出判決,被告共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七萬余元。
中國食用菌商務網提示,菇農在選擇生產中所需的藥品,請選擇知名廠家生產的產品,不可選擇無產地,無廠名、無廠址、無聯系方式等四無產品。不可盲目選擇,須謹慎,以免給您帶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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