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07-04-02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我國需要建立社會公正地位的菌種保藏機構
文/ 校堂
3月21日在北京京鐵大酒店召開的中國食用菌協會第四屆常務理事(擴大)會議上,食用菌業內權威專家針對2006年農業部頒布實施的《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中菌種保藏與菌種育種等相關問題發表了各自意見。
中國食用菌協會副會長、中國微生物所研究員卯曉嵐先生在會上指出,現在我國食用菌分類命名所遵循的都是“國際植物命令法規”,菌種保藏中不應該用“品種”一詞,食用菌中專業的術語應為“菌株”。
就目前農業部聯合有關科研單位制定的《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菌種保藏中心與菌種培育(發現)單位(個人)擁有同樣的菌種權力。中國食用菌協會副會長、中國菌務學會理事長、原吉林農業大學校長李玉教授認為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菌種保藏中心一邊認定、保藏新菌種(菌株),一邊又銷售新菌種(菌株)或新菌種(菌株)變種的現象,從而導致菌種最初的培育(發現)單位(個人)的知識產權受到侵犯。李玉教授呼吁與會各有關部門領導、專家代表,全國食用菌菌種保藏應該放在社會公正地位的單位保藏,保藏菌種的單位自身不能育種,這樣才能保證我國菌種資源可持續發展。
北京一家食用菌工廠化生產企業代表對筆者講,由于食用菌的生物特殊性,很多企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開發出來的菌種(菌株)急切需要保護,但現在有些菌種保藏機構讓人不放心,所以他們的菌種沒有申請注冊,菌種是作為公司機密公司自行保藏的。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國家規定的菌種保藏機構也培育銷售菌種(菌株),培育的新菌種(菌株)帶有盈利目的。為此還曾經出現了個別專家去有些企業參觀,企業都非常小心,完全放開參觀的話,幾年的投入研發的成果可能被侵權,而不讓參觀可能會得罪專家,所以只能給這些前來參觀的專家看看錄像或者是走馬觀花似的看看大概,盡量不讓他們接觸食用菌生產現場。
據了解,食用菌子實體只要用指甲或小刀等取一點點樣品,就可以分離培育出菌株,如同春天柳樹楊樹的枝條插在泥土中就會生根發芽一樣,極其簡單,但現在很多食用菌品種主要靠鮮品銷售,理論上講根本防止不了不被竊取培育,竊取后的菌種只要培養條件有變化,就會出現新的菌株。現在科研機構和大型工廠化生產企業大都不愿意自己培養新的食用菌菌種,投入大風險也大,野生馴化更是沒人搞,搞出來菌種放在哪兒都不放心。
在我國,白靈菇就是一個例證,雖然也有企業注冊了個別菌株的知識產權保護,但現在市場上流通的白靈菇往往就是在注冊的菌種(菌株)基礎上新培育出來的新菌種(菌株),根本無法進行有效的保護。另外,進行注冊保護的企業自身也要防止注冊菌種(菌株)的異化問題。
卯曉嵐在其主編的《中國大型真菌》概述中講到,我國目前已知各類大型真菌有3800種以上,《中國大型真菌》中記述了我國有彩色照片和彩圖的大型真菌1701中。據筆者多次對北京中央糧油批發市場食用菌批發一條街采訪了解,目前人工種植馴化成功的食用菌品種在該市場上流通較多的約30種左右。因為不同的菌株生長出的食用菌也不同(大小、口感等),按高溫、低溫、多產、抗病等分類每一個品種下面都有幾十個甚至上百個菌株。在目前還不規范的菌種名稱管理下,這30個種下面的不同或相同的菌株有很多名字,名字的混亂直接導致管理的混亂, “盜版”菌種、“復制”菌種有很大的違規盈利的空間。
菌種是食用菌產業的發展基礎,如果沒有行之有效的菌種知識產權的保護,就不利于我國新菌種的開發。我國科研單位體制改革以后,食用菌屬于農業小產業,科研經費十分有限,很多國有的私有的各類食用菌研究所只能靠賣菌種及從事其它經營性活動來維持生計。好點的科研單位靠國家支持的項目來過活,但這些項目大部分是急功近利型的,像菌種培育這樣的耗時耗力的風險大的科研項目是沒有多少人愿意做的,因為做了不見得培育成功,培育成功了也不一定有其經濟效益。
業內人士指出,食用菌菌種保藏與菌種育種不應為同一家單位。協會和有關部門應積極主動向國家主管部門匯報,使國家有關管理部門對食用菌這個昔日小產業有更多的了解。扭轉目前一些科研單位,一邊鑒定、保藏,一邊育種、銷售。如果仍然一邊鑒定、保藏,一邊育種、銷售,就會形成專一壟斷的利潤空間,不利產業發展。好在農業部等有關部門對食用菌菌種管理的特殊性已經有所認識,對菌種注冊、保藏等問題將會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相信我國菌種注冊保藏及育種等關于菌種管理規定將會不斷完善,使之處在一個公平公正的地位上,形成產業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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