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07-11-26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 2003年第36號
編者按:來自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食用菌分會的消息,日前商務部與海關總署聯合發出公告,自2004年1月1日起,對干、鮮香菇試行出口預核簽章管理。
該制度實行后,中國所有香菇出口企業,必須持出口合同書到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食用菌分會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經食用菌分會蓋章,中國海關才予以放行。實行此制度的目的是控制中國香菇出口數量和價格,保證香菇的國際地位。現將有關資料刊出,希望給讀者以幫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有關規定,為維護良好的對外貿易秩序,營造公平貿易環境,應進出口行業的要求,在有關行業組織協調的基礎上,自2004年1月1日起,對檸檬酸等36種商品試行出口預核簽章管理,目錄見附件1。該目錄將根據行業的發展的情況,在有關商會申請的基礎上,由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進行調整并對外公告。
對列入《出口預核簽章商品目錄》的出口商品,以一般貿易、來料加工裝配貿易、進料加工貿易和出料加工貿易方式出口的,出口企業到海關辦理出口報關手續時,須持經進出口商會簽章后的合同,未經簽章的出口合同海關不接受申報出口。海關在審核簽章的出口合同時以商品編號為準,商品名稱只作為參考。
各進出口商會應本著方便企業出口、促進行業發展的原則,嚴格按照《出口商品預核簽章操作程序》(見附件2)辦理。
對于偽冒出口商品預核簽章出口的企業,海關和商會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特此公告
附件:1、《出口預核簽章商品目錄》
2、《出口商品預核簽章操作程序》
3、《出口商品預核簽章商會聯絡員表》
附件2:出口商品預核簽章操作程序
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穴以下簡稱″商會″?雪負責出口商品預核簽章的具體實施工作。現就出口商品預核簽章有關操作程序規定如下:
一、對于納入出口商品預核簽章目錄的商品,出口企業應在報關前,將出口合同?穴或正本合同的影印件?雪送達有關商會,對急需辦理的出口合同也可采用傳真方式提供上述材料,由商會對出口合同進行審核,經審核無誤后,填寫《中國××商會預核簽章表》,并在《簽章表》的指定位置加蓋預核簽章防偽印章、在出口合同的成交價格和數量位置加蓋預核簽章防偽印章后送達企業,企業持經商會預核簽章的《簽章表》正本及出口合同到海關申請出口報關。
二、對分批出口的合同,企業可向商會一次性申請,經商會審核其分批合同的數量價格與分批合同一致后,商會應在《簽章表》填寫統一編號。
三、商會審核出口企業的申報材料,應按照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的有關規定,以同行協議為依據審核出口合同。對未列入商會同行業協議的特殊規格或品牌的商品,可參照同一時間生產出口的相同或類似型號的商品進行審核。有關商會要在公告發出10日內將同行協議向商務部和海關總署備案,今后如有調整,在調整后的10日內向商務部和海關總署備案。
四、商會在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對符合規定的,應及時辦理預核簽章,并在3個工作日內?穴以郵戳為準?雪以快件形式送申報企業。對不符合規定的出口合同,商會不予簽章,并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企業。企業在送商會預核簽章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尚未收到商會答復的,應向商務部反映。
五、商會應建立預核簽章管理系統,對納入預核簽章目錄的商品,每3個月向商務部和海關總署報告本季度商會預核簽章的情況。
六、商會在審核預核簽章商品出口合同時,除收取必要的工本費外,不得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對未加入本商會的企業提出的預核簽章申請,商會應給予會員相同待遇。
七、商會對企業提交的信息,承擔保密責任,不得隨意對外泄露。
八、出口商品預核簽章應執行首問負責制。商會聯系人在接到海關關于預核簽章的詢問時,應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
編輯: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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