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開展2024年農業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通知》,對2024年農業品牌精品培育有關工作的工作目標、培育條件、培育措施等作出具體部署。
《通知》指出,2024年將在前兩年重點培育品類基礎上,綜合產業規模、品牌基礎、市場消費和國內外影響力等因素,重點培育32個品類的區域公用品牌,包括糧油(大豆、木薯、燕麥、綠豆、紅小豆、油菜籽)、果品(柿子、菠蘿、香蕉、棗、山楂、龍眼)、蔬菜(黃瓜、芥菜、蘆筍、芹菜、胡蘿卜、冬瓜)、畜禽(肉牛、肉羊、雞、鴨、鵝、牦牛、驢、鹿)、水產(魚,側重于鯉魚、羅非魚;甲殼,側重于蟹;貝,側重于牡蠣;藻)、中藥材(天麻、枸杞),及其他在國內外市場具有較強競爭優勢的品類。
《通知》具體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24年,在前兩年重點培育品類基礎上,綜合產業規模、品牌基礎、市場消費和國內外影響力等因素,重點培育32個品類的區域公用品牌,包括糧油(大豆、木薯、燕麥、綠豆、紅小豆、油菜籽)、果品(柿子、菠蘿、香蕉、棗、山楂、龍眼)、蔬菜(黃瓜、芥菜、蘆筍、芹菜、胡蘿卜、冬瓜)、畜禽(肉牛、肉羊、雞、鴨、鵝、牦牛、驢、鹿)、水產(魚,側重于鯉魚、羅非魚;甲殼,側重于蟹;貝,側重于牡蠣;藻)、中藥材(天麻、枸杞),及其他在國內外市場具有較強競爭優勢的品類。
二、培育條件
本通知培育的農業品牌,聚焦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具體是指在一個具有特定自然生態環境、歷史人文因素的明確生產區域內,由相關組織所有,由若干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共同使用的農產品品牌。品牌名稱由“產地名+產品名”構成,產地為縣級或地市級。
(一) 基本條件。區域公用品牌持有主體在中國境內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具有獨立法人(社團、事業)資格;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標注冊;已獲得地理標志相關認定/登記或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登錄;已納入省級農業品牌目錄或省級農業品牌重點培育范圍;已實施農業品牌授權管理,品牌授權使用主體經營狀況和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記錄,且至少包括1家省級及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或國家級農民合作社。
(二) 品牌發展優勢明顯。品牌定位清晰,目標市場明確,具有明顯的區域資源優勢、歷史人文特征和產業特色。區域環境資源獨特,種養歷史悠久,具有一定的產業規模,組織化程度高,實施信息化追溯,注重生態保護,具有較強的發展優勢和市場潛力。
(三) 品牌競爭力較強。品種優良,競爭優勢明顯,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品質突出,區域公用品牌授權使用主體通過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良好農業規范(GAP)等認證比例較高。實施標準化生產,加強質量管理,注重科技創新,強化品質保障。文化底蘊深厚,具備傳承弘揚中華優秀農耕文化的獨特內涵,具有獨特的品牌核心價值和品牌故事,積極開展品牌文化交流和推廣。
(四) 品牌發展力突出。政策扶持體系健全,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為品牌高質量發展提供政策保障。品牌管理規范,具有品牌管理機構和運營團隊,制定嚴格的授權管理制度。加強品牌保護,實施積極的保護策略,注重品牌監測、評價和服務。
(五) 品牌影響力較大。品牌具有較好的認知度、知名度和美譽度。具有品牌宣傳識別體系,具有較強的品牌傳播能力和渠道運行能力。市場優勢明顯,品牌接觸點便捷多樣,在同類產品中擁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品牌及其主體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國際權威機構頒發的相關榮譽或稱號,獲得國內外消費者積極認可。
(六) 品牌帶動力明顯。品牌對產業發展具有較強帶動力,有力促進產業提質增效和農民增收。品牌主體注重履行社會責任,對區域經濟發展具有較強支撐力。
三、培育措施
(一)加強政策支持。各地要立足區域發展實際,統籌產業發展和市場消費需求,明確品牌發展定位,建立健全精品培育扶持和促進機制,確立階段性工作目標、任務與舉措,著力在資金、政策、服務等方面提供支持,促進精品培育品牌發展壯大。
(二)加大營銷推介。利用展會節慶平臺,組織開展專題展示展銷活動。持續組織開展農業品牌精品培育全媒體公益宣展活動,充分組織傳統媒體、新媒體等平臺,赴品牌產地開展聯合采訪和宣傳推廣,突出品牌特色,講好品牌故事,樹立品牌形象,提高品牌傳播聲量。
(三)推動渠道對接。組織舉辦農產品產銷對接系列活動,指導有關單位舉辦形式多樣的渠道對接活動,支持品牌主體與大型優質供應鏈企業、電商等開展精準對接合作,推動精品培育品牌渠道升級,促進品牌農產品銷售。
(四)加大海外推廣。持續開展中國農業品牌全球行,組織品牌主體參加與品牌定位相符的境外知名展會,對標主要目標市場,開展展銷供需對接活動。利用現有宣傳資源平臺,講好中國農業品牌故事,加大海外宣傳力度,擴大精品培育品牌國際知名度和認可度。推動品牌主體獲取出口認證認可(GAP、HACCP等),提升國際市場接受度和信任度。
(五)加強金融扶持。用好農業經營主體信貸直通車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融資項目庫兩個服務平臺,推動與金融機構開展合作,構建金融支持農業品牌精品培育的有效模式和長效機制。鼓勵政策性、開發性、商業性等各類金融機構創新融資模式,創設專屬產品,優化信貸條件,為品牌核心授權使用主體提供精準高效的信貸支持。鼓勵有關金融機構發揮網點、人員和平臺優勢,提供招商引資、供需對接等撮合服務,助力精品品牌打造。
四、組織實施
(一)組織推薦。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組織初審和推薦工作,綜合考慮產業發展布局、品牌特色優勢和競爭力、市場消費趨勢、文化底蘊內涵和國內外影響力等要素,建立健全科學的推薦機制,可適當向脫貧地區傾斜,新疆、西藏等地條件可適當放寬。培育推薦工作要堅持高標準,嚴格把關,規范程序,特別要對各地申報內容的真實性和規范性進行審查。其中,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每個品類最多推薦1個區域公用品牌,每個區域公用品牌推介1—3個核心授權使用主體,每個使用主體推介1—2個核心產品。
(二)統籌實施。農業農村部市場與信息化司統籌負責農業品牌精品培育工作。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農業農村部信息中心負責技術支持。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應聚焦我部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和省級農業品牌目錄開展農業品牌建設,不再重復性開展省級精品培育工作,推動形成上下聯動、梯次培育的農業品牌目錄體系。
(三)動態管理。納入今年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的品牌,有效期為4年。品牌持有主體須提交年度建設進展情況。我部將組織抽查復核及評價,有效期內如發現虛假申報或存在違法違規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撤銷。
(四)規范開展。農業品牌精品培育工作堅持公益性原則,禁止以此項工作名義謀取利益,不得向品牌主體收取費用,嚴守財經紀律,嚴防廉政風險。
(五)有關要求。申報主體登錄中國農業品牌公共服務平臺(http://aboc.agri.cn),在線填報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在線打印生成申報書。經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并蓋章后,于2024年6月30日前郵寄至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五、聯系方式
農業農村部市場與信息化司
聯系人:趙帥琪 尚懷國
聯系電話:010?59191598,59191453
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聯系人:秦梓軒 陳雪
聯系電話:010?59198521,59198569
傳真:010?59198522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223號411室
郵編:100020
農業農村部信息中心
聯系人:谷雨川 劉恬園
聯系電話:010?59195176,59195027
附件:
1. 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區域公用品牌申報書
2. 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區域公用品牌核心授權使用主體和產品推薦表
(附件下載地址: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CYJJXXS/202405/t20240531_6456442.htm)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4年5月28日
(來源:農業農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