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08-05-21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本網訊:新的地理標志產品——慶元香菇國家標準修訂工作,從前期準備開始,經歷了論證、立項、調研、修訂以及專家評審等過程,歷時近半年,現已修訂完成。新國家標準于2008年5月13日己上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審核批準發布。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于2002年6月發布公告,對“慶元香菇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2003年《原產地域產品---慶元香菇》國家強制標準正式發布,發布實施以來,在保護慶元香菇品牌、質量特色和傳統工藝,保護民族工業和民族產品的價值,特別是保護無形資產的價值,打擊防止假冒偽劣產品等方面取得了較大的成效;對麗水地區食用菌產業乃至全國食用菌產業的提升,進軍國際市場、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保護知識產權,凈化市場,維護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以及農民脫貧致富奔小康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國家質檢總局舊的《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定》已廢止,新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已于2005年7月15日起執行(總局令第78號)。同時,國際國內食品安全市場準入出現了新形勢、新變化,舊的標準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為了應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等技術貿易壁壘和有利于進軍日本、美國、歐盟等國際市場,為促進技術進步,加快慶元香菇的產業化發展進程,改進香菇產品質量,提高社會經濟效益,維護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2007.9.24日正式經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立項,開始了對地理標志產品——慶元香菇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
新標準立足于國情,同時考慮與國際先進標準的兼容。本標準與GB 19087—2003 《原產地域產品 慶元香菇》相比,一是將強制性標準修訂為推薦性標準;二是修訂了與《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不一致的地方;三是對衛生安全指標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四是修訂了規范性引用文件;五是對術語和定義進行完善和補充;六是對專用標志的使用進一步明確;七是對樹種、栽培工藝要求部分進行適當修改;八是對判定規則做了修改。
本次地理標志產品——慶元香菇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牽頭,慶元縣政府主辦,慶元縣質監局組織,慶元縣食用菌辦公室、慶元縣食用菌科研中心、 浙江省食用菌質量檢驗中心參與修訂起草,并得到了省市質監部門和龍泉、景寧等政府部門、食用菌生產銷售企業的大力支持。新標準在修訂過程中還得到國內食用菌專家的熱情幫助。
編輯:皮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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