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9-01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涉疏忽工人安全 最高罰62萬囚6個月
卑詩省律政廳刑事檢控處(Criminal Justice Branch)周一就2008年蘭里蘑菇場3死2重傷事件,對有關的兩家公司和4個負責人,提出共29項有關違反工業安全的檢控。
省勞工廳長高爾(Murray Coell)希望有關檢控,尤其對失去親人的家庭來說,最終能夠使案件獲得適當的解決。他表示:「我曾經與受害人家庭會面,很明白他們的感受。現在司法程序已展開,希望通過法庭審訊,得到公正的判決。」
省律政廳則指出,刑事檢控處根據卑詩工作安全局(WorkSafe BC)今年5月18日提交的工業意外調查報告,并且依照《勞工賠償法》(Workers Compensation Act)和本省職業健康及安全規例(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egulation),提出相關檢控。
意外導致3死2傷 1人昏迷至今
這宗工業意外發生于2008年9月5日,位于蘭里16路(16th Ave.)23700號路段,一家佔地7.8英畝、由張氏(Truong)三兄弟經營的蘑菇場和堆肥廠。工人在一密閉工作坊間工作,期間有人吸入毒氣暈倒,其他工人搶救時出事。
事件導致3工人死亡,另華裔工人李福勝和越裔工人潘米高(Michael Phan)也因此腦神經受損,目前在家里及療養院治療。
被控兩家公司為A-1 Mushroom Substratum Ltd.和H.V.Truong Ltd.,兩公司是以僱主身分被控,另4人則以公司董事、公司高層或主管身分被控。這4個被告分別是:張何群(Ha Qua Troung,譯音)、張偉智(Vy Tri Trong,譯音)、張文詩(Van Thi Truong,譯音)和段聲友(Thinh Huu Doan,譯音)。
被告人如屬首次定罪,每人最高可以罰款619,271元及入獄6月。
控罪指上述兩公司和被告人,未有確保工人安全下,對危害工人安全的工作環境出未作出修復補救,未有讓工人知道潛在風險。
控罪還包括未為工人提供資料、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工人安全;未有制訂工人健康及安全計劃;未指明廠內所有密封工作坊;未說明進密閉工作間程序;未有明示工人未獲授權不得進入密閉工作坊;無人負責監管工人進入這些地方,也沒替密閉工作間作出風險評估等。
據卑詩工作安全局發言人弗里曼(Donna Freeman)表示,這是卑詩工作安全局「歷來最復雜的調查案」,共有25個調查員參與調查。弗里曼表示:「我們很高興當局提出起訴,這是一宗非常嚴重意外,導致3人死亡及兩人嚴重受傷,受害人家屬的生活從此永遠改變了。」
女兒哭訴:囚半年不夠
在蘭里蘑菇場意外中,3個工人范幸(Han Pham,譯音)、陳越(Ut Tran,譯音)和陳吉米(Jimmy Chan,譯音)不幸死亡,越裔工人潘米高現仍重傷昏迷,而華裔工人李福勝目前要用輪椅代步。周一下午,潘米高的妻子黎鳳(Phuong Le,譯音)及女兒,聯同李福勝夫婦,以及范幸和陳越的家人,在省新民主黨溫哥華—京士威(Vancouver-Kingsway)選區省議員狄德安(Adrian Dix)選區辦公室召開記者會。而陳吉米的家人則身在多倫多。
黎鳳與現年14歲、就讀溫西區邱吉爾中學(Winston Churchill Secondary)的女兒潘翠絲(Tracey Phan,譯音)在記者會上不斷哭泣。黎鳳說,潘米高一直處于昏迷狀態,兩年來從未好轉過,雖然僱主已遭刑事檢控,但即使是6個月的最高刑期,仍是不足夠。她說:「對于受害者而言,6個月的判刑并不公平。」
黎鳳還說,她從未想過民事訴訟問題,但現在會考慮找律師打民事官司,向東主索償。
另一死者范幸的妻子崔娥(Nga Trieu,譯音)表示,希望省府能強化法律面,并隨時監督,并要求農場東主做好安全措施,來確保農場工人的安全,避免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
而李福勝的妻子張慧容就說,現在與李福勝還需要靠紙筆溝通,他也偶爾會發脾氣,而令她最擔心的是,10歲的兒子也因為父親受傷而常發脾氣,需要接受輔導。
張慧容又透露,女兒又會半夜夢游,也常發脾氣,加上卑詩工作安全局賠償金額9月起縮減,讓一肩挑起家庭經濟重擔的她壓力很大,而且長期壓抑,也需要看心理醫生。
狄德安說,等檢控有結果之后,他會幫助5個家庭聯合對僱主提出民事索償。他說,希望各界秉持愛心助人的精神,繼續捐款支持面臨經濟困難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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