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5-23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農村改革“起了大早趕了晚集”
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三化同步”發展,是一個重大的經濟社會發展舉措。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農村改革之后,我國農民擁有了土地自主經營權,不僅一舉解決了十幾億人口的吃飯問題,而且直接牽動了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小城鎮建設如火如荼,農業現代化持續推進。可以說,農村改革之后30年發展的過程就是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三化”同步推進和發展的過程。農村改革發展,不僅改變了農村面貌,也為城市改革發展乃至整個國家的改革和現代化建設提供了強大動力。
中國的改革是從農村開始起步的。可是時至今日,農村改革卻起了大早趕了晚集,農村建設發展嚴重滯后,農業和農民弱勢地位沒有根本改變。家庭承包經營體制確立以后,我們一直強調的是穩定,堅持家庭承包經營不動搖。應該說,改革初期以及后來一段時間,強調堅持家庭承包經營不動搖是必要的。但是經過30多年的發展,我國的經濟結構、社會結構和綜合實力已經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農村的產業結構、人口結構和農民的價值觀念、收入結構、就業領域也有很大的不同,農村內部和城鄉之間各種新問題和新矛盾大量出現,在城市空前繁榮、財富大量積聚的同時,農村卻日益空殼蕭疏,土地、人才和資金空前流失。城市居民擁有獨立產權的“房改房”等住房、企業量化資產等資產,而農民祖祖輩輩耕種的土地和自己建起來的住房卻沒有完整的產權。顯然,我們已經走到了一個十字路口,當下的農村改革,應該在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上繼續往前走一步。而這一步,靠農民自身的創造已無能為力,靠農村內部解決已經沒有出路,需要外部力量特別是政府來推動,從宏觀上、機制體制上乃至法律上進行變革。
另一方面,當前的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三化同步”發展遇到了明顯的瓶頸和矛盾。表現在工業化、城鎮化面臨著土地和戶籍制度的制約,農業現代化面臨著產業邊緣化以及務農人口老齡化的問題。這樣的制約,使得當前無論推出什么具體改革政策,都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往往是左右掣肘,體制不順,運作失靈。
農村改革應該跨出決定性一步,城鄉統籌應該邁出實質性步伐。因此我認為有必要推出新的“三化同步”。這種新的“三化同步”,就是同步推進農地農有化、農民職業化和公民權利均等化。正如溫家寶總理所說:“要深化土地、戶籍、公共服務改革,理順城市與農村的關系,推動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
農地農有才能更有效保護和利用土地
農地農有,實際上就是要真正做到“耕者有其田”,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補上30多年前農村改革沒有徹底走完的一步。現在的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產權界定不清,主體不明。在土地集體所有制下,農民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權,單個農民在國家、集體利益管理者的強勢下,始終是弱者,對土地處置沒有話語權,權益難以得到保障。大量農民的土地被以低價強租騙征,農村沖突絕大部分源于土地,嚴重影響著農村穩定和社會公平。
最珍惜土地的是農民,把土地所有權交給農民,有百利而無一害:能使農民獲得完整談判地位,從而取得公平合理的收益;能夠減少“崽賣爺田不心疼的”的狀況,從而有效保護土地資源,杜絕土地腐敗;能使職業農民通過市場交易或買或租獲得適度規模的農用土地,從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能使土地得以大幅升值,農村百姓從而可擁有一筆可觀的資產,可用來融資、創業或者消費,等等。
農地農有,政府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要調整管理方向。要對土地擁有者實行身份限制,對土地的用途進行管制,做到農地農用,還要對每個單一農戶擁有土地的數量進行控制。如一個農戶最多可擁有15至150畝土地,可以根據各地人均占有土地規模確定。通過身份限制,排除了非農民或工商企業擁有土地的權利;通過用途管制,有利于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保持農產品的穩定供給;通過總量控制,防止土地過分集中,防止出現大規模兼并、囤積、炒作土地。
需要建立全國統一的土地市場,土地可以在政府管理的市場中進行交易。農用土地交易必須是在有資質的職業農民中進行。政府公共建設、城市建設以及工商業等非農用地,應在制定嚴格程序的基礎上,按照市場價格加上預期增值價格從農民手里購買。沒有了土地的農民,可以帶著出售土地的“第一桶金”進城,在城鎮買房興業,也可以就地從事二三產業,就地市民化。
農民職業化可有效解決“誰來種地問題”
農民職業化,就是要徹底把農民這個概念從身份標志回歸到職業標志,讓職業農民與職業工人、職業軍人、職業教師、職業經理人、職業政治家一樣行走在中國社會。現在誰是農民?這個問題人們很難說得清楚。可以肯定地說,大部分85后和絕大部分90后,從來就不是農民,他們既沒有土地(當年沒有分到或者說沒有承包到)又沒有耕種過土地。說他們是農民,就是因為是農業戶口,無論他們是出生在農村,還是出生在城市,他們工作了,在城里都被叫做“農民工”,享受不到市民待遇。至于他們的父輩,不少人雖然早已放下了鋤頭,可無論他們取得了什么成就,哪怕已是億萬富豪,他們的身份也仍是農民,被稱為“農民企業家”。這樣不僅他們本人深感困惑與不公,在社會管理上也極其令人困擾。
農民職業化后,首先會從根本上解除農民的心理弱勢,而隨著職業農民土地經營規模的擴大和農業效益的提高以及政府扶持力度的加大,會吸引年輕人就業于此,解決誰來種地的問題;當農業成為一個人或一個家庭賴以生存致富的唯一手段時,他就有了鉆研經營的動力,他就不會三心二意甚至把土地撂荒;農村“三留守”問題就會大大減少;政府對對農業的支持保護,對農民的傾斜和照顧也有了明確的主體。這幾年的農業補貼對補償農業、調動農業經營者的積極性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現實中的農業補貼,很多真正的農業耕種者即職業農民并不能拿到,一般都被土地使用權的出租者拿去了,不盡合理。
按照全國18億畝的耕地保有量,我國從事種植業的農民應該保持在1億人左右,再加上從事畜牧業、水產業、林業及相關服務業的農民,大約有1.5億人,隨著農業現代化水平的提高和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持續增加,農民的數量會更少一些。
公民權利和住在哪里沒有關系
按照憲法原則,所有公民都應享受同等的社會權利和公共服務。農民的社會權利既包括他們在農村社區內部的民主權利即知情權、選舉權和監督權等,也包括農民在社區外部的政治權利即國民待遇和這個群體在國家決策中所處的位勢。村民自治法和城鄉同比例選舉人大代表,為農民享受均等社會權利奠定了基礎。但農民在享受政府公共服務方面還有不小的欠缺。要創造條件實現城鄉居民教育機會、就業機會和社會保障的均等化,實現基本醫療保障的平等化和收入分配原則與過程的公平化。在公民權利均等化的陽光照耀下,不用擔心沒有了土地的農民會流離失所。戶籍不再以農業非農業劃分,戶口本不再具有除了公民年齡、出生地以及固定住所等信息之外的任何功能,無論他們住在城市還是住在鄉村。而對于職業農民則更應給予特別的關照,如保證他們的人均年收入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或不低于全社會平均水平的一定水準。
2011年,我國城鎮化率達到51%,但這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城市化,因為統計中把農民工也算進去了,而農民工并沒有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他們起碼現在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市民。新出臺的關于戶籍制度改革的文件,降低了農民進城落戶的門檻,這無疑有利于城鄉一體化發展和解決目前的農民工問題。但換個角度看,戶籍本身并沒有問題,問題在于戶籍所蘊含的制度性利益關系,在于城市居民戶口和農業戶口在享受政府公共服務方面的不均等,跟住在哪里沒有關系。也就是說,農民也可以住在城里, 非農民也可以在鄉下居住。政府的責任在于讓全體公民享受同樣的社會權利和公共服務,至于人們住在哪里、從事什么職業,應該完全交給人們自主選擇。
新“三化同步”的核心在“同步”
近些年,我們出臺了一系列有關“三農”的政策和改革措施,對“三農”的眷顧和支持史無前例。但是也有就事論事、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情況。遇到土地問題,就出臺有關土地的政策乃至制定或修改法律;遇到農民工問題,就出臺農民工方面的政策、辦法;遇到戶籍問題,就發布戶籍改革的文件;遇到醫療、社保問題,就指定醫療、社保方面的政策措施。。。。。。。所謂的“頂層設計”多是縱向設計,鮮有橫向的具有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大手筆。我們現在最需要的是超越過去、超越城鄉、超越地方和部門,面前未來的“頂層設計”,需要進行大刀闊斧式的制度性變革。
不能就土地談土地。土地和人是聯在一起的,動地就要影響人,就要考慮人的出路。總要有一天,我們的土地要落到有知識、有資質、有興趣、會經營、懂管理的現代職業農民的手中。不能就戶籍談戶籍。戶籍是和利益聯在一起的,利益關系調整了,改革的意義才能更好地彰顯。總要有一天,我們大家只擁有一個共同的身份——中國公民。
也不能就社保談社保。有的地方用農村宅基地換城鎮住房,以農民承包地換社會保障,交易雙方以物易物,地位不平等,很難體現物品的真正價值,而且這種交易一般是在政府主導下進行的,農民因為沒有完整產權,討價還價的余地很小,更難以根本抵制。況且,社會保障作為一項公共服務本來就該享有,無需交換。如果能把產權交給農民,讓農民自己去選擇是繼續當農民、耕種土地,還是不再做農民,從事二三產業。選擇后者的農民,他能把宅基地或者土地拿到市場上出售,他再到鎮上、縣城或大中城市去買房居住,置業創業,再有社保等公共服務作保障,他的生活就應該沒有什么問題。其實,類似這樣的很多事情都應該交給老百姓自己去做,要相信老百姓對自己利益的考量比任何設計者的安排更具理性。政府需要做的,一是要給老百姓選擇的機會,二是要制定好規則和實現路徑。
現在的有些政策要求實際上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比如要求各地保留進城農民的土地承包權,按道理講,既然他選擇了與農業無關的職業,那么下一步他就不應該擁有土地,哪怕僅僅是土地使用權。但是在現行戶籍制度下,進城農民的穩定性和享受與原有城市居民均等公共服務方面還沒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土地就仍然是他們的最后一道保障閥。可這樣長此以往,會一方面出現土地拋荒等資源浪費,另一方面又阻礙了職業農民規模化經營的土地供給。如果能夠把土地、戶籍和公共服務統籌謀劃、綜合改革、同步推進,很多互相牽扯不清、按下葫蘆浮起瓢的問題即可迎刃而解,可收一通百通、一順百順之效。
2006年取消了延續2600年的農業稅制度,這是具有劃時代里程碑意義的決策。推進新的“三化同步”,也需要這樣的勇氣和決心。但這和取消農業稅相比,要復雜艱巨得多。所以需要深入調研,周密部署,因地制宜,科學決策,由點到面,逐步推進。應像制定“十二五”規劃那樣,制定一個“新三化”同步推進的大藍圖或曰路線圖,再由部分經濟發達地區在大藍圖下先試先走一步。
有人計算了幾億農民變市民的人均成本,那是一個很龐大的數字,但不能因為難度大、成本高而不邁出這一步。因為靠把農民僅僅作為廉價勞動力的低成本的工業化不能無限期持續下去了,靠把土地廉價強征過來又讓農民自謀生路的低成本的城鎮化不能無限期持續下去了,靠老人和家庭婦女等低質人員在農村來進行的農業現代化也不能無限期持續下去了。而如果邁出了這一步,走好這一步,將會激活鄉村,撼動城市,迸發出巨大能量,推動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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