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部署創建全國農產品加工合作社示范社
為深入貫徹落實2014年中央1號文件關于“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的規定精神,近日農業部辦公廳發出通知,部署創建全國農產品加工合作社示范社有關工作。計劃從2014年至2016年,在全國擇優創建1000個農產品加工合作社示范社,引導農產品加工合作社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發展,促進產加銷、貿工農一體化經營,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創新利益聯結機制,推動農產品加工業持續健康發展。
《通知》對農產品加工合作社示范社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科學管理水平高。依法登記注冊,組織機構健全,制度機制完善,成員職責明確,誠信經營,規范管理,正常運轉3年以上。二是生產加工規模大。從事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包括產后凈化、分等分級、烘干、預冷、儲藏、保鮮、包裝、物流運輸等;從事農產品精深加工及副產物綜合利用等生產經營。登記社員數量較多,原料生產基地規模大,配備相應的加工技術設備和設施。三是產品市場銷售好。產品符合質量標準,合格率、檢驗率高于當地平均水平,有注冊商標和自主品牌,以及穩定的營銷渠道。近3年合作社的農產品生產加工總量、銷售收入、利潤總額不斷增長。四是社會服務功能全。生產資料統一購買率、主要產品統一銷售率超過當地平均水平。與科研院校建立合作關系,具有一定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開發推廣能力。能為社員提供品種、技術、市場、信息等服務,社會反響好。五是致富帶頭作用強。合作社與農民利益緊密,成員收入高于本縣(市、區)同行業非成員、非加工農戶收入均在20%以上。合作社負責人是當地致富帶頭人,思想品質好,綜合素質高,開拓能力強。
開展全國農產品加工合作社示范社創建活動,是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精神和全國農產品加工業工作會議要求的具體行動,是扶持農產品加工合作社做大做強的重要舉措。《通知》要求,全國各級農產品加工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溝通協調,爭取各方面支持,制定具體創建方案,抓好工作部署落實。同時,要加強扶持引導,將產地初加工設施補助、技術研發與推廣、技能培訓等項目、資金向示范社傾斜,整合資源、集中力量推進示范社建設;努力爭取發展改革、財政、金融等部門支持,合力促進示范社創建活動順利開展;積極搭建農產品加工業投資貿易、科企合作、產銷對接平臺,為示范社發展創造條件;鼓勵引導企業、行業組織、合作社成員和廣大農民積極參與示范社建設。要加強指導和服務,深入示范社調研,發現典型,總結經驗,探索路子;采取實地考察、專家指導、理論研討等多種方式,加強交流學習,取長補短,引導示范社共同發展。要加強對示范社創建活動做法及成效的宣傳推廣,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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