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農發辦下發2014年工作要點
發布時間:2014-04-15
來源:中國供銷合作網
近日,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下發了“2014年工作要點”,指出將轉變農業綜合開發方式,大力支持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扶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其中,優先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大規模建設高標準農田;實行產業化補助資金向新型農業產業經營主體傾斜政策,重點用于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要適當放寬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立項條件等多項措施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
要點指出,將引導農業龍頭企業帶動發展農業產業鏈,按照扶大、扶強、扶優、扶特的原則,大力扶持農業產業化發展,改變“小而散”的扶持方式。這意味著,更有實力的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將得到更大力度的扶持。今年國家農發辦將試點扶持以農民承包地入股形成的混合所有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并選擇10個左右省份進行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補助資金形成的資產交由合作社持有和管護、農民廣泛享有的試點。
國家農發辦對合作社或農民參股“龍頭企業”提出了更為細致的實施方案:一方面,試行農民股份合作社持有和管護的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由合作社自主經營或參股農業龍頭企業經營所獲得的紅利,在提取規定的公積金和資產折舊以后,由流轉土地承包權的全體社員分享。另一方面,繼續試點龍頭企業使用財政補助資金形成資產由農民合作社或農民持有。農業綜合開發支持龍頭企業產業化和“一縣一特”產業發展的財政補助資金所形成的資產,企業拿出不低于30%,逐步達到50%,使流轉生產基地、提供農產品加工原料的農民或合作社作為優先合伙人,參與企業分紅。
關于允許財政補助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要點強調,對土地流轉規模大,農民股份合作經營體系比較健全的合作社,支持其作為項目申報主體,直接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優先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大規模建設高標準農田。同時,既允許把建成的高標準農田流轉給合作社經營,也鼓勵由合作社先行流轉,再進行高標準農田建設。要確保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經營的高標準農田主要種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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