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詳解農村土地流轉及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日前,《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正式公布。
以經營規模適度為目標促進糧食增產與農民增收
《意見》指出,實踐證明,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由之路。
南京農業大學教授周應恒表示,我國人多地少,戶均耕地規模小,勞動生產率水平較低,隨著工業化、城鎮化推進,農民非農就業收入不斷提高,從事農業的意愿下降,粗放經營甚至拋荒已成普遍現象。同時,細小規模的農業難以應對國際競爭,發展規模經營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必然選擇。
根據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的數據計算,平均每個農業生產經營戶只能經營9.1畝耕地,每個農業從業人員只能經營5.2畝耕地,如果扣除物資成本后每畝耕地一年的凈收益按500元計算,一個農業從業人員一年的純收入只有2500元,不如在外打工一個月的收入。
“在中國農業和農村未來的發展中,必須要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張曉山表示。
“但應清醒認識到,我國這樣一個人多地少的國家,在推進農業現代化過程中,不能脫離實際,片面追求超大規模經營,盲目崇拜國外的大規模農場,要充分認識實現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長期性和復雜性。”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說。
“農村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和集中必然是一個不平衡的、漸進的長期過程。”韓俊說,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既要積極鼓勵,也不能拔苗助長,要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
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積極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意見》提出,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各地整合涉農資金建設連片高標準農田,并優先流向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規模經營農戶。
“我國現代農業的發展既不應該也不可能以農民的衰落乃至終結為代價,又不可能簡單排斥農業企業進入,必然是一種混合型經營的發展態勢。”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員郭曉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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