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農業法治建設,農業部日前印發《農業部關于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農業法治建設的意見》,圍繞農業法治建設的主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從積極推進農業立法、著力強化農業執法、深入開展農業法治宣傳教育、依法化解農業領域矛盾糾紛、切實提高農業部門依法行政能力五個方面,對今后一個時期農業法治建設作出全面部署。
意見指出,我國正處于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關鍵時期,農村改革正處在攻堅期和深水區,農業法治建設在“三農”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與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要求和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需要相比,農業依法行政還存在著一些薄弱環節,迫切需要加強農業法治建設,把農業農村經濟各項工作引向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軌道。各級農業部門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決策部署,以推進農業部門職能轉變為核心,以形成完備的農業法律法規體系、高效的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健全的依法行政工作機制和有效的法治宣傳教育機制為重點,全面提高農業部門依法行政水平,為促進農業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意見要求,緊密結合農業農村改革發展進程,積極推動重點領域立法工作,著力提高農業立法質量。堅定不移推進農業綜合執法,推動執法力量重心下移,重點強化縣(市)一級,加快推進縣一級綜合執法和執法力量整合。規范執法機構與人員管理,加強執法監管能力建設,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完善學法用法制度,農業部門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工作人員要熟練掌握與本崗位有關的法律法規;創新普法方式、拓展普法渠道,深入開展農業普法宣傳教育,不斷增強農村干部群眾守法用法的意識和能力。加強農業行政復議工作,依法調處農資和農村土地承包等涉農民事糾紛,做好信訪工作。
意見強調,要切實提高農業部門依法行政能力。農業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對重大問題、重要工作要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農業部門重大決策必經程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強化銜接落實,加強行政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深入推進政務公開,整合行政許可信息資源,建立統一許可信息平臺,擴大信息發布覆蓋面,健全涉農突發事件信息發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