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加強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
發布時間:2015-04-13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精神,進一步營造良好的農民創新創業環境,激發農民創新活力和創業潛力,促進農民就業增收,日前農業部辦公廳就加強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
農民是新常態、新階段背景下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人數最多、潛力最大、需求最旺的重要群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民創新創業蓬勃興旺,不斷為發展現代農業、壯大二三產業、建設新農村和推進城鄉一體化作出貢獻,涌現出一大批卓有建樹的企業家和懂經營、善管理、素質高、沉得下、留得住的農民創新創業骨干隊伍。與此同時,各地主管部門認真履責、主動作為,推動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廣泛開展。但就整體而言,農民創新創業服務能力尚待提高,服務體系尚不健全,制約了農民創新創業開展。
各地實踐表明,加強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有利于以創新引領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吸引各種資源要素和人氣向農村聚集,培植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農村二三產業新增長點;有利于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促進農民就業增收;有利于筑牢新農村和小城鎮產業支撐,促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推動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因此,必須把加強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作為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責,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下大力氣、形成合力、抓緊抓好。
二、正確把握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的總體要求
加強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創新創業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堅持政府推動、政策扶持、農民主體、社會支持相結合,在農村和城鄉一體化區域范圍內,利用平臺建設、政策扶持、創業輔導、公共服務、宣傳推介等主要手段,以農村能人、返鄉農民工、退役軍人和大學生村官創辦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民俗民族工藝產業和農村服務業為重點,以營造良好農民創新創業生態環境為目標,以激發農民創新創業活力為主線,探索走出示范先行、積累經驗、輻射帶動、整體推進的新路子,建立完善農民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孵化培育一大批農村小型微型企業,促進農民創新創業群體高度活躍,推動農民創新創業文化氛圍更加濃厚。
要堅持市場導向,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鼓勵社會資本支持農民創業。堅持政策扶持,降低創新創業門檻,著力培育創新人才和創業帶頭人。堅持因地制宜,發揮“三農”資源特色優勢,不斷拓寬創新創業領域。堅持就地就近,將農民創業與新農村建設、小城鎮產業支撐、現代農業發展和區域經濟特色結合起來,優化資源配置。堅持典型帶動,激勵成功與寬容失敗相結合,形成點創新、線延伸、面推廣的格局。堅持改革創新,推動“產學研推用”協同創新,提供農民創新創業體制和機制保障。堅持綠色低碳,鼓勵發展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產業和產品,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化發展。堅持艱苦創業,大力倡導弘揚鄉鎮企業想盡千方百計、說盡千言萬語、受盡千辛萬苦、走盡千山萬水的“四千精神”,培育企業家精神,提高創新創業效率。
三、認真推動落實促進農民創新創業的扶持政策
對農民引進新業態、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進行創新和農民利用自身積累、發現機會、整合資源、適應市場需求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要為其積極爭取平等待遇,享受現有扶持創新創業、小型微型企業、“三農”金融支持和強農惠農富農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在實施的農產品初加工設施補助政策、關鍵技術推廣、休閑農業示范創建等要向農民創新創業傾斜。整合統計直報點和農民創業聯系點,建立一批“農民創新創業環境和成本監測點”,發布“農民創新創業環境和成本監測分析報告”。對于那些促進農民創新創業政策環境好、服務優、意識強、氛圍濃、農民創新創業活躍指數高、效果顯著的縣建成農民創新創業示范縣。通過經驗總結、模式研究、案例分析等手段,樹立一批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引領更多的地方政府為農民創新創業創設政策、降低門檻、改善環境、提供服務。
四、努力搭建農民創新創業示范基地
支持和鼓勵各類企業和社會機構利用現有鄉鎮工業園區、閑置土地、廠房、校舍和批發市場、樓宇、商業街、科研培訓設施,為農民創新創業提供孵化服務,按照標準建成設施完善、功能齊全、服務周到的農民眾創空間和農民創新創業示范基地。鼓勵知名鄉鎮企業、小康村、農產品加工企業、休閑農業企業等為農民創新創業提供實習、實訓和見習服務,按照標準建成農民創新創業見習基地。
五、進一步強化農民創新創業培訓輔導
聯合大專院校探索實行“理論學習+實踐教學”的分段培養模式,爭取為農民創新創業制定專門培養計劃。依托現有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業和休閑農業培訓機構,開展農民創新創業指導師、農民創新創業輔導員培訓,建設一支專家導師(須為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專家)、企業家導師(須為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人員)為主體的農民創新創業指導人員隊伍。廣泛組織農民創新創業、技術能手、職業技能培訓,不斷提升創新創業農民的綜合素質、創業能力和技能水平,鼓勵農民發展新業態、新技術、新產品,創新商業模式,大力發展“互聯網+”和電子商務,引導各類農民創新創業主體與電商企業對接,培育農民電商帶頭人,對于那些創業成功、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農民創新創業者,按照標準將其培育成農民創新創業之星。
六、積極提供農民創新創業各類專業服務
依托現有的鄉鎮企業(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創業服務中心等服務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招投標等方式健全服務功能,整合社會資源,為農民創新創業提供包括政務、事務等專業和綜合類的服務。要充分發揮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開展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技術咨詢、市場拓展等行業綜合服務以及信息、資金、法律、知識產權、財務、咨詢、技術轉移等專業化服務。要加強法律援助,協助農民創新創業中遇到的解紛。同時充分發揮重點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休閑農業示范企業、小康村、大型農貿市場和鄉鎮工業園區的作用,組織創新創業農民與其對接,形成企業帶動、名村帶動、市場帶動和園區帶動農民創新創業的格局,真正做到“扶上馬,送一程”。
七、不斷探索農民創新創業融資模式
探索由各級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鄉鎮企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牽頭,吸引相關的投資機構、金融機構、企業和其他社會資金建立農民創新創業發展基金。培育一批天使投資人,引入風險投資機制,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為創新創業農民提供投融資、擔保、質押等多種方式的綜合金融服務。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合作,為農民創新創業提供低息、貼息貸款以及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務,不斷降低農民創新創業的融資成本。
八、切實提高加強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的指導水平
各地要高度重視推進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加強對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農業部農村社會事業發展中心(農業部鄉鎮企業發展中心)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以推進;各級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鄉鎮企業主管部門要分別制定工作方案加以實施,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工作協調,研究加強農民創新創業服務工作的政策措施。同時,充分發揮中國鄉鎮企業協會等社團組織的作用,幫助解決農民創新創業中的問題和困難,組織宣傳推廣農民創新創業的奮斗歷程和成功經驗,推介一批示范典型,不斷激發農民的創新創業潛力,讓農村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蔚然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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