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6-30
來源:農業部
一、關于推進農村土地股份制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2條規定,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可以自愿聯合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合作生產。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允許農戶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進一步完善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2014年,中辦國辦《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中辦發〔2014〕61號)提出,有條件的地方根據農民意愿,可以統一連片整理耕地,將土地折股量化、確權到戶,經營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導農民以承包地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組織,通過自營或委托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2016年中央1號文件進一步明確“鼓勵發展股份合作,引導農戶自愿以土地經營權等入股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方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建立健全風險防范機制。”截至2015年底,全國以入股形式流轉土地的達到0.28萬畝,占流轉總面積的6.1%。一些地方在農民自愿前提下通過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組織、興辦集體農場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相較于出租、轉包等流轉方式,土地股份合作具有流轉期限更長、利益聯結更緊密、流轉關系更穩定的特點,有利于調動流入方加大土地整理、農田水利設施等投入積極性,對于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一步,我們將按照中央要求,及時總結地方實踐經驗,指導地方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有序發展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二、關于發展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
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是建設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今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2014年《農業部關于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引導和鼓勵家庭農場經營者通過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土地入股保底分紅等利益分配方式,穩定土地流轉關系,形成適度的土地經營規模。”《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明確提出要“鼓勵各地整合涉農資金建設連片高標準農田,并優先流向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規模經營農戶”。據統計,目前全國經營規模50畝以上的農戶數達到356.6萬戶,經營面積超過3.7億畝,戶均經營面積100余畝;各類家庭農場87萬家,平均經營規模達到200.2畝。各地貫徹中央要求,加大對家庭農場的扶持,全國有23個省(區、市)下發了扶持家庭農場發展的專門意見,并明確了具體扶持措施,有18個省(區、市)開展了省級示范家庭農場創建活動,有12個省(區、市)出臺了家庭農場工商注冊登記辦法。下一步,農業部將積極推動有關部門出臺相關措施,鼓勵各地整合涉農項目資金,建設連片標準農田,并引導優先向家庭農場等規模經營農戶流轉。
三、關于推進土地確權登記試點
201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明確指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促進土地經營權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重要基礎性工作。過去,對農戶承包地主要是按照合同進行管理,存在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這使得許多農民心里不夠踏實,總擔心土地流出后自己的權益無法保障。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一是針對現實矛盾,解決好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等問題;二是按照《物權法》要求,完善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確認農戶對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項權利。這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重要基礎,是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重要前提,也是調處承包糾紛、開展抵押擔保、落實征地補償的重要依據。按照中央要求,農業部積極推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截至2016年3月底,全國2434個縣、2.6萬個鄉鎮、43.8萬個村開展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6年將繼續擴大試點范圍,在前兩年12個整省試點的基礎上,再選擇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浙江、廣東、海南、云南、陜西等10個省份整省推進。對于您擔心的土地確權登記試點可能會增加農戶之間合作的成本和困難、不利規模經營的問題,2016年農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各地可結合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通過互換并地、按戶連片種植解決地塊細碎化問題,促進適度規模經營發展。”前期試點地區的實踐證明,農民群眾對開展確權是歡迎和支持的,有了位置清楚、面積準確的權屬證明,他們才可以放心流轉土地、放心外出打工。一些地方也在農民自愿的前提下,積極推進土地確權登記和互換并地、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相結合,有力促進了規模經營的發展。下一步,農業部將按中央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抓緊抓實該項工作,讓億萬農民吃上“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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