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農業部發布了《關于推進農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大力推進農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以下簡稱PPP),這是農業領域首個PPP指導文件。
《意見》明確提出了農業領域PPP的重點領域與路徑。在重點領域方面,重點支持社會資本開展高標準農田、種子工程、現代漁港、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及追溯體系、動植物保護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規模化大型沼氣、農業資源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等項目;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現代農業示范區、農業物聯網與信息化、農產品批發市場、旅游休閑農業發展。在路徑方面,《意見》要求科學界定政府與社會資本的權利職責,規范項目投資管理和實施程序,明確操作規則與機制。鼓勵地方政府采用資本金注入的方式投資農業領域PPP項目,并明確出資人代表,參與項目準備及實施工作。地方政府主導推動開展工作,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與政策創設,為社會資本獲得合理回報創造條件。各類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以及其他投資、經營主體均享有依法依規平等參與的權利。
《意見》從六個方面提出了政策支持。一是加強政府農業投資引導。轉變政府農業投入方式,積極探索通過投資補助、資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農業PPP項目,強化政府投資的撬動和引導作用。二是加快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對已建成的重大農業基礎設施開展確權試點,政府投資形成的資產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社會資本投資的資產歸投資者所有。三是創新金融服務與支持方式。著力提高農業PPP項目投融資效率,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債權、股權、資產支持計劃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業PPP項目。四是建立合理投資回報機制。采取資本金注入、直接投資、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實現社會資本的合理投資回報。五是完善風險防控和分擔機制。建立分工明確的風險防控機制,政府負責防范和化解政策風險,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方承擔工程建設成本、質量、進度等風險,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風險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承擔。六是保障項目用地需要。加強耕地資源的保護與利用,各地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考慮項目建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