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進一步健全農產品“賣難”應對工作機制。通知指出,由于我國“小生產”和“大市場”矛盾長期存在、自然災害頻發,農產品市場價格波動頻繁,區域性、季節性、結構性“賣難”現象時有發生。對此,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農產品“賣難”問題,從貫徹中央惠民生方針、保護農民利益和維護社會穩定出發,提高思想認識,加大工作力度,切實維護鮮活農產品市場平穩運行。
通知指出,解決鮮活農產品“賣難”問題,要完善市場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的基礎性作用。一是組織開展產銷對接。要求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積極組織開展“農超對接”、“農批對接”等形式多樣的產銷對接,“農商聯手”拓寬銷售渠道。充分利用商務部建立的采購商數據庫,引導和組織種植戶、合作社等經營主體與大型超市、批發市場、餐飲企業、加工企業以及機關餐廳、學校和廠礦企業食堂等大型采購商自動對接,拓展“賣難”產品銷售渠道。二是強化信息引導作用。要求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加大農產品市場監測力度,加強對農產品生產、消費的信息引導。大力推介商務部城鄉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引導生產者、采購商掌握重要農產品市場信息查詢和使用方法,特別是要發揮好食用農產品價格指數等指導生產、引導流通的重要作用。
通知指出,針對市場機制還不夠完善、市場自發調節功能較弱等問題,要進一步強化政府服務職能,努力完善市場調控機制。一是健全收儲調節機制。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和農產品品種特性,認真落實重要商品政府儲備制度。北方各大城市要認真落實冬春季節蔬菜儲備制度,充分發揮其調節上市時間、均衡市場供應、維護生產穩定的功能。二是完善應急調控體系。加強商務部應急商品數據庫中本地區企業的管理,了解其他地區重點聯系企業的產銷和庫存情況,提高處置“賣難”問題的快速反應能力。三是優化市場經營環境。加強與交通運輸、稅務、工商等部門的協調力度,落實綠色通道等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費。
通知指出,要積極推動建立風險防范機制。配合有關部門探索建立風險防范機制,研究推動基本蔬菜品種政策性保險,擴大蔬菜保險覆蓋范圍。鼓勵大型骨干企業帶頭履行社會責任,利用自身渠道優勢,擴大市場銷售。引導大型超市設立“賣難”產品促銷專柜,大型批發市場減免“賣難”產品進場費,降低經營者負擔。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原則,明確分級負責制度,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統籌解決“賣難”問題,根據發生的區域范圍,及時協調解決本地區出現的“賣難”問題。要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預案,深入研究農產品的生產、流通和消費規律,增強工作的針對性、預見性和主動性。要配合新聞媒體客觀報道農產品市場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避免因過度炒作形成不合理的市場預期。對于重大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引發的大面積“賣難”問題,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