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農業農村部啟動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以下簡稱“國貿基地”)建設以來,已認定兩批共231個國貿基地?;刂黧w出口額實現較快增長,出口增速顯著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充分發揮了“領頭羊”作用。為更好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加快建設農業強國,農業農村部2023年繼續開展國貿基地認定培育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標
2023年認定不超過100個國貿基地,培育打造產業集聚度高、生產標準高、出口附加值高、品牌認可度高、綜合服務水平高的農業外貿骨干力量。
二、建設重點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建設的通知》(農辦外〔2023〕1號)中明確的建設方向,圍繞提升出口農產品品質和國際化、標準化、組織化、品牌化水平,著力補短板、強弱項,重點推進國際認證認可、國際標準應用、自主品牌培育、出口產業鏈價值鏈提升和貿易促進公共服務。對各地各級機構在推動前兩批國貿基地建設中獲得普遍認可、取得明顯成效的支持措施和公共服務項目實現機制化常態化。
三、申報主體和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一是市場主體自主建設的基地;二是政府主導的跨村跨鎮跨縣的區域性基地。國貿基地包括生產型、加工型、貿易型和服務貿易型四類。
生產型基地:以種植、養殖原料為主的出口農產品生產、初加工基地。加工型基地:以收購、進口、采捕原料加工為主要業務的基地。貿易型基地:以向農產品出口企業提供綜合性貿易服務為主的基地。服務貿易型基地:從事跨境農牧漁業生產性服務或對外提供種業、農資、農機、培訓等涉農服務業務的基地。鼓勵包含其中兩種類型以上的復合型基地申報,申報主體可結合自身突出優勢,明確主要類型。
(二)申報條件。一是應具備較強創新能力、品牌影響力、市場競爭力及較成熟的經營模式。申報生產型、加工型、貿易型基地的市場主體,近3年(2020—2022年)年均出口額原則上應達到500萬美元以上。對脫貧地區組織申報的出口特色鮮明、聯農帶農作用顯著的基地,可適當放寬標準。申報服務貿易型基地的市場主體,應有在境外開展或向境外提供農業生產服務的業務,原則上近3年(2020—2022年)年均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或者農業服務出口額(或境外農業服務營業額)不低于100萬美元。二是出口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已在海關部門注冊備案(產品無備案要求的除外);在境外開展農業生產服務業務且有投資實體的,應按照規定已在有關主管部門完成對外投資備案;鼓勵農業對外開放合作試驗區內市場主體積極申報。三是近5年(2018—2022年)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重大動植物疫情疫病、環保和安全生產事故,未因失信等原因受到行政處罰?!?nbsp;
四、申報程序
按照自主申報、量化評價、擇優推薦的原則組織申報。山東、廣東、福建、浙江、江蘇、遼寧、湖北(按照2022年出口額排序,下同)等7省份各推薦數量不超過10個;上海、河南、云南、湖南、廣西、河北、安徽、北京、四川、黑龍江、天津、內蒙古、吉林、新疆等14省份各推薦數量不超過6個;其他省份各推薦數量不超過3個。
(一)地方推薦??h級農業農村部門受理出口經營主體申請或跨村、跨鎮聯合申請,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報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復核;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直接受理本轄區跨縣(區)基地申請;省屬經營主體申請直接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申請材料后,向農業農村部擇優推薦。
(二)組織評審。農業農村部收到各省份書面推薦意見和申請材料后,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擬認定基地名單。
(三)公示認定。認定結果將在農業農村部官網和中國農業信息網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基地,由農業農村部認定為“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2022年納入管理體系的基地,按程序申報并統一參加評審認定,不占用2023年新增指標。
五、申報要求
申報主體如實認真填寫申報表(見附件1、2)。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統籌做好本地區基地申請、推薦審核等工作,于2023年4月14日前將1份紙質申報材料寄送至北京市朝陽區通廣大廈10層農業農村部農業貿易促進中心(聯系人:陳嶼廷,聯系電話:15801004215),并附WORD及對應PDF格式電子文檔光盤。
六、聯系方式
劉 蘭 010–65832663轉8031
胡惠芳 010–59192087
劉祖昕 010–59192486
(附件下載地址:http://www.moa.gov.cn/xw/zxfb/202304/t20230404_6424722.htm)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