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長沙印發通知,決定在長沙市轄區內,對被認定為“成長型”和“培育型”的特色蔬菜分別給予100萬元和50萬元的年度財政扶持。
其中,認定為“成長型”或“培育型”特色蔬菜均需具備較大的產業規模,常年種植面積大、穩定性好,具有增長潛力;能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從業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市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環境友好,可持續發展。
“成長型”所在地域內種植面積需達1000畝(食用菌10萬平方米)或產量達3000噸(食用菌1000噸)以上,至少有一個基地相對連片種植200畝(食用菌3萬平方米)以上;至少有1家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或示范社引領產業發展,產業鏈經營主體數量5個以上;帶動農戶50戶以上;全產業鏈產值達1500萬元(食用菌1000萬元)以上。
“培育型”所在地域內種植面積達500畝(食用菌5萬平方米)或產量達1500噸(食用菌500噸)以上,至少有一個基地相對連片種植100畝(食用菌2萬平方米)以上;產業鏈經營主體數量3個以上;帶動農戶30戶以上;全產業鏈產值達1000萬元(食用菌500萬元)以上。
市級財政將分別給予“成長型”和“培育型”特色蔬菜100萬元和50萬元的年度扶持,并要求項目實施主體年度投資額分別不低于200萬元和100萬元;對評選確定的“成長型”和“培育型”特色蔬菜連續扶持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