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強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作風建設,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更好發揮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對三農工作的服務保障作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著力加強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現代化建設,教育引導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筑牢政治忠誠、堅守責任擔當、提升履職本領、強化正風肅紀,全面推進依法執法、護農執法、文明執法,積極探索柔性執法,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政治引領。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堅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誠,強化責任擔當,把講政治的要求貫穿于農業行政執法工作各方面、全過程。
二是堅持人民至上。牢固樹立執法為民宗旨意識,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執法與服務相結合,讓農民群眾在每一個執法行為中都能看到風清氣正,從每一項執法決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是堅持依法行政。強化法治思維和法治理念,嚴格依法行政,堅決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規范執法行為,優化執法方式,提升執法能力,強化執法監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
四是堅持務求實效。突出問題導向,圍繞理想信念、宗旨意識、執法能力、隊伍管理、紀律作風等方面,建章立制,跟蹤問效,確保作風建設取得實效。
(三)目標任務
通過加強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作風建設,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為民服務理念進一步強化,綜合素質進一步提升,紀律作風進一步優化,執法護農作用進一步發揮,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堅定、業務技能嫻熟、執法行為規范、人民群眾滿意的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
二、強化思想理論武裝
(四)堅定理想信念。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堅守為民初心。嚴厲打擊各類坑農害農違法行為,積極回應農民群眾期盼,認真解決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有效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把增強農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為檢驗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成效的重要標尺。加大糾紛調處力度,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的同時主動開展損害賠償調解,盡可能幫助農民群眾挽回損失。
(六)嚴明紀律作風。將行政處罰法、公務員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法律以及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管理規定等制度規范作為執法人員的工作紀律和剛性約束,依法嚴肅處理執法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嚴格落實農業行政執法禁令。堅決整治有案不立、消極應付、推諉卸責等不作為、慢作為甚至亂作為現象,禁止和杜絕執法人員濫用職權、徇私枉法、以權謀私、執法犯法,防止“八小時外”行為失范失守。
三、著力提升執法能力
(七)加強技能培訓。加大執法培訓力度,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農業行政執法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農法發〔2023〕1號)要求,分級分層落實培訓任務,優化培訓課程,保障培訓時間,嚴格培訓考核。遴選組建培訓師資力量,探索建立培訓導師制度。加強案例教學、現場教學和實戰演練,增強培訓的實操性。制定執法人員輪訓計劃,到2025年實現執法人員全部輪訓一遍。培訓考試考核達不到要求的不得從事執法工作。
(八)組織競技練兵。常態化開展執法練兵、技能競賽活動,結合“穩糧保供”專項執法行動、長江十年禁漁等重大執法任務,綜合運用案卷評查、知識競賽、技能考核、模擬執法、競技練兵等方式,在實戰中錘煉提升一線執法人員精準排查線索、熟練調查取證、準確適用法律、規范制作文書、妥善調處糾紛的能力和水平。
(九)培養辦案能手。組建省、市級執法辦案指導小組,遴選一批政治過硬、能力突出、業績優秀、作風優良的執法辦案能手,以下沉式指導帶動基層執法人員提高執法辦案水平。完善執法機構內部人才培養機制,推動不同專業背景、新老執法人員互學互助,業務骨干、執法標兵與一線執法人員開展一對一交流,發揮傳幫帶作用。
(十)深化示范引領。組織開展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示范創建活動,健全完善示范窗口和示范單位的準入與退出機制,對已命名的示范窗口和示范單位進行跟蹤監測,選樹新時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典型,通過典型引路帶動執法隊伍能力整體提升。
(十一)推進智慧執法。加快推進農業執法信息化建設,探索建設區域性指揮調度中心,充分利用遙感、大數據等現代化信息手段,實現線索采集、信息追蹤、線上辦案、線上移送,推進執法智能化、信息化,進一步提升執法質量和效能。
四、加強隊伍規范管理
(十二)嚴格資格管理。嚴把執法隊伍入口關,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未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不得獨立從事行政執法工作,輔助人員不得獨立執法辦案。健全完善行政執法人員考核評價機制,對違紀違法的執法人員依法依規暫扣、收回或者注銷行政執法證件。
(十三)健全執法制度。及時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動態調整農業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細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規則。建立案例指導制度,定期發布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結合本地實際健全完善執法機構人員、程序行為、證件服裝、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要求,編制執法工作規程和操作手冊。探索建立重大農業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機制、執法案件內部審核審批程序、執法辦案考核評價標準、案件督查督辦等監督評價機制。
(十四)規范執法行為。嚴格執行行政處罰法、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農業行政執法文書制作規范等制度要求。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農業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范適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防止機械執法、選擇性執法、歧視性執法。規范穿著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佩戴農業執法標志,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做到儀容端莊、儀表整潔、用語規范文明、態度可親,禁止語言粗暴、態度蠻橫、惡語傷人、暴力執法。
(十五)優化執法方式。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處罰清單,探索制定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清單,實現寬嚴相濟、法理相融。對小農戶、農民合作社、涉農小微企業等主體的輕微違法行為,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柔性執法方式。堅持寓普法于執法,建立“罰前釋法、罰中說理、罰后釋疑”普法執法融合模式,積極引導經營主體守法經營、自覺抵制違法行為。
五、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進一步落實領導責任,把加強作風建設作為建強管好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重要抓手,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舉措、層層壓實責任,推進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作風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十七)持續跟蹤問效。通過調查研究、自查自擺、社會監督等途徑,全面查找各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中存在的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執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其他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方面的問題,實行清單管理,逐項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立查立改。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深層次共性問題,要深入研究拿出務實舉措,持續推進、逐步解決。要將當下改與長久立結合起來,進一步健全完善政治引領、理論學習、能力提升、評價考核等長效機制,推動實現作風建設的常態化、制度化、長效化。
(十八)加大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和報紙、電視等傳統媒體廣泛宣傳執法隊伍建設中的好做法好經驗,深入挖掘一批基層執法典型案例和先進典型人物,講好“農業執法故事”,營造執法為農護農的良好法治氛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部門要及時向我部法規司報送本地區加強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作風建設工作進展情況和典型案例,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報送總結材料。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衡愛珠,010–59192792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3年11月2日
(來源:農業農村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