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監管總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保健食品原料目錄-靈芝》《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人參》《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西洋參》及配套解讀文件。
此次納入保健食品備案原料目錄的靈芝、人參、西洋參三種原料,其原料名稱和品種來源與現行《中國藥典》相同品種項下內容保持一致。
根據三個目錄規定,本次列入保健食品備案原料目錄的原料在產品備案時,僅可使用單方原料,不可與其他原料復配使用;對于有多個品種來源的原料,在產品備案時應明確使用的品種。
三個目錄中,靈芝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為有助于增強免疫力;人參、西洋參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包括有助于增強免疫力和緩解體力疲勞,產品備案時,允許備案人標注其中一種保健功能,或者同時標注兩種保健功能。
公布的文件中明確標注了中藥材服用的注意事項,如人參不宜與含有藜蘆、五靈脂的中草藥及其制品同用。感冒、舌苔厚膩、易上火者不推薦使用,長期食用建議根據個人體質酌情使用;服用西洋參的注意事項是不宜與含有藜蘆的中草藥及其制品同用,感冒、舌苔厚膩者不推薦使用。文件中唯獨靈芝的注意事項是空白的,這是為什么呢?
眾所周知,中藥有溫、熱、寒、涼四種藥性,它反映了藥物對人體陰陽盛衰、寒熱變化的作用傾向。如人參屬熱性藥材、西洋參屬涼性藥材,此兩種藥材都不能與藜蘆同時服用,會抵消藥效。而靈芝不一樣,它性平、不溫不熱,服用靈芝幾乎沒有禁忌。
靈芝的“藥用價值”和“食用安全性”不斷得到驗證和認可,本次靈芝被納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是繼靈芝被納入“食藥物質”目錄后的又一重大利好消息。(來源:壽仙谷醫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