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希魁:對中國農民問題的十大反思
發布時間:2003-06-20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制約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最大障礙,不在城市,而在農村。只有善待農民,中國才有一個穩定和繁榮的未來。解決中國的“三農”問題必須以人為本。離開了對農民作為“人”的終級關懷,不從根本制度和體制上解決農民的身份歧視或社會地位問題,中國的“三農”問題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努力,就永遠不會有一個令人滿意的結果。
■宮希魁
黨的十六大明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并且把“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解決“三農”問題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提了出來。中國是一個地道的農業和農民大國,近13億人口中有9億多居住在農村。研究和思考中國現實一切重大社會問題,必須從這一基本國情出發。制約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最大障礙,不在城市,而在農村。只有善待農民,中國才有一個穩定和繁榮的未來。解決中國的“三農”問題必須以人為本。離開了對農民作為“人”的終級關懷,不從根本制度和體制上解決農民的身份歧視或社會地位問題,中國的“三農”問題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努力,就永遠不會有一個令人滿意的結果。
1、解放以來,我國農民的社會地位雖然逐步有所改善,但其總體狀況不容樂觀。從理論和法律地位上講,農民是全體社會成員中具有平等地位的構成部分,與工、兵、學、商、干享有同樣的權利,并不低人一等。但是,農民的名義社會地位與實際社會地位相差甚遠。農民在社會結構中的實際地位處于最低層。農民的職業本來是神圣的,沒有農民的勞作和辛勤耕耘,就沒有人類生存所必需的消費資料,也就沒有人類社會的存在和發展。然而,鄙視農民,看不起農民職業的社會心理卻根深蒂固。農民耕作了一輩子,給社會創造了大量的財富,竟然被說成是沒有“工作”。而從事其他職業的人,自被一個組織正式錄用那天起,就算參加了“工作”。除了農業以外的任何行業,錄用人員幾乎都要經過篩選,合格者才能上崗。而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者,其素質似乎不需要有什么要求,凡是別的行業不要的人都可以干農業。
2、現行的剛性戶口管理制度,把農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上,使農民的遷徙自由和擇業自由受到了極大限制。在嚴格的戶口等級制中,農戶處在寶塔式等級階梯的最低層。農民要想改變自己的戶口性質,變為非農戶或城鎮戶,如沒有特殊理由和關系,幾乎是不可能的。現在雖然有所松動,管制不那么嚴格了,但農民想變成一個真正的“城市人”,仍然是一種極不容易的事情。因此,只要祖上是農民戶,就有可能世世代代延襲下去。因為在戶口等級背后是重大的利益差別,比如就業、子女上學、住公房、吃補貼、使用公用設施等都大不一樣。在這種戶口利益分配機制的作用下,人們都企圖實現戶口等級的垂直方向躍遷。而為了防止各級城鎮、市的人海之患,于是,一堵堵戶口高墻矗立起來。尤其是農民與城鎮居民之間的這條界線,鴻溝之深、反差之大,世人無不知曉。一個農民的子弟,如果通過考學、參軍等途徑,取得城鎮戶口,吃上商品糧,跳出了“農門”,那就是出人頭地,滿門生輝。在過去的許多年里,對于某些干部的處罰,往往是取消其城市戶口,趕到農村去“勞動改造”。似乎這些人只配與農民為伍,可見農民社會地位之低下??傊?,現行的戶口制度對農民是極為不利的,把他們限制在狹小的地塊上,一代一代繁衍下去,與日益發展的現代文明始終隔著一段距離。
3、國有財產名義上是屬于全民的,農民也是其所有者中的一員,理應從國有財產的收益中得到好處??墒聦嵣?,農民對國有財產沒有實際占有權和支配權,從國有財產的收益中分到的好處也很有限。國家對農業的投資列項時被稱為“國家財政支援農業資金”,似乎這部分錢是國家和“工人老大哥”從外部施舍給農民的,農民從來就積累不了資金。而實際情況并非如此,國家在奠定工業化基礎的過程中,以價格剪刀差的形式從農民那里取走了大量資金,農民為國家做出的真實貢獻長期被掩蓋了。到頭來,農民反而成了困難戶,成了被“救濟”的對象,這在邏輯上實在太荒唐。農民在財產關系上的這種不平等地位,是其社會地位整體低下的重要根源。
農民社會地位的低下與農業生產地位的重要形成鮮明的反差。這就是說,社會經濟結構中非常重要的部分——農業生產,卻由被人看做最不重要的社會成員去完成。這種二律背反至今沒有引起人們的重視。須知,一個職業階層的主體成員受歧視,這個階層所從事的職業是不可能興旺發達的。由于農民在不公平的環境下缺乏種田的內地動力,經常要靠外部輸血打氣,才能維持生產或換來短暫的繁榮。憑借這種沒有健全的動力機制的農業基礎,怎么能維持農業的穩定增長呢?
4、中國農民是極易遭受外部攻擊和傷害的群體,但是他們極能忍耐。對他們的利益不損害到一定程度,他們的情緒很少明顯表現出來。在以往大搞政治運動的年代里,許多農民吃不飽飯,過著幾乎赤貧的生活,但還虔誠地“學大寨”、“割尾巴”、“搞窮過渡”。推行農業生產承包經營責任制后,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農民的商品經濟觀念有所增強,自主精神開始復蘇。但是,農民的總體力量還是很單薄,不足以有效抵抗外來的傷害。對農民的傷害主要有:政策性傷害,如農業基建投資減少,取消或不兌現已公布的獎勵政策,某些產品國家訂購價格偏低等;交易性傷害,如收購農產品壓價,把殘次農機具、假農藥、假化肥賣給農民,生產資料價格大幅度上漲,超出了農民的承受能力等;行政性傷害,如有些地方政府機構的少數干部,依仗權勢橫行鄉里,巧取豪奪,大吃大喝,亂搞攤派,嚴重侵害農民的合法權益。面對這些傷害,農民敢怒不敢言,頂多發發牢騷,消極怠工,不積極完成交售指標,自行調整生產結構。
5、農民沒有集體談判能力,是造成其貧困的重要社會原因。在社會現階段,還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利益集團,各自能夠從社會利益總量中分到多大的份額,一方面取決于各自的社會地位和貢獻,另一方面取決于他們的組織程度和影響政策的能力。在這種集團性的利益角逐中,哪個集團的組織程度高,自己的勞動爭取社會給予較高評價的能力強,哪個集團就有可能爭取到更大的利益。電信部門用戶意見那么大,他們為了維護本集團的高工資高福利,編造各種理由混淆視聽,就是不肯放棄一統天下的壟斷地位。而農民兄弟就沒有這兩下子了。由于農民居住的分散性、生產方式的封閉性、社會交往與聯系的局限性、思想觀念上的保守性,他們并沒有形成一個緊密的利益集團,人數眾多的優勢被組織程度的松散所抵消,因而表現出的群體力量十分微弱。他們在與外界組織發生關系時,只能以個人對群體的方式進行,雙方力量的不對稱給農民造成了極大的壓抑感和自卑感。他們只能充當社會利益分配結果的被動接受者,而很少有可能以主動進取者的姿態和實力影響社會利益的分配向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傾斜。
6、在一個農業大國里,農民的政治參與程度如何,是衡量這個國家政治生活開明和健全程度的重要標志。在這方面,中國有時候做得好些,有時候做得差。從中國目前情況來看,影響農民參政既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政策方面的因素。從客觀條件來講,農村地廣人稀,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通訊不暢,農民平均文化程度低、素質差,信息傳遞媒介非常有限。從主觀條件來講,擔負主要信息傳遞功能的縣、鄉政府及村民組織,由于自身素質的限制和利益偏好的扭曲,很難做到下情上達,客觀公正。新聞、影視、文學等形式的信息載體,面對著廣闊的農村空間,其觸角只能伸到其中極小的部分。農民的保守觀念、宗法觀念、封建等級觀念大大地限制了他們的眼界,在受到屈辱和侵害之后,不敢見官,缺乏披露事實真相的手段,迫不得已時只會采取舊式“告狀”方式。由于存在信息傳遞不暢和失真的情況,農民的意愿也很難及時反映到上層機構中去。
7、在中國,民主政治還很不完善,民主化的程度還比較低,農村與城市相比,差距還要大。農民基本上是現實政治的被動接受者,而非積極參與者。比如,選村干部、選人大代表,往往抱著無所謂的態度,參與意識非常淡薄,對鄉、村發展規劃的決策,村民也很少有機會發表意見,往往由少數人說了算。對涉及國家政策的重大問題,農民就更覺得遠離自己了。縣、鄉、村干部的選拔和任命,雖然推行了差額選舉制,但由于信息傳遞和參與渠道不夠通暢,人們對選舉程序還不夠熟悉,因而選民的意志事實上還難以充分表達。
農民缺少參與政治的具體組織形式。目前在中國,工人有工會,記者有記協,藝術家有文聯,學生有學聯,工商戶有工商聯,總之,各個階層都有一個政治性的常設組織,惟獨農民階級是個例外。特別是農村實行承包制以后,家庭成了農村主要甚至惟一的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生活以及部分公共事務都通過家庭來完成。隨之而來的是黨團組織、民兵組織、婦代會、治保會等原有各種村級正式組織的功能弱化,而村民自治剛剛起步,村民委員會又不太健全,致使一些早已消失的消極甚至丑惡現象重現。
8、長期以來,對農民問題的觀察,大多是從城市利益偏好出發并以其為判斷標準的。近一時期,在擴大內需的宏觀政策背景下,“讓農民富起來”的呼聲又多了。對這一反復重提的口號,人們一般不會認為它有什么問題,可是,經過仔細琢磨就會發現,這一命題從頭到腳都浸透著恩賜意識,似乎農民的富裕不是自己創造的,而是另外一些什么人賜予的?!白尅蹦愀黄饋?,你才能富起來,不“讓”你富起來,你就干瞪眼。
“讓農民富起來”,與其說是在“關心”農民,倒不如說更是為了關心城里人的利益。多年來,我們沒有能夠跳出這樣一種循環,當農業衰退,農產品供應不足,威脅到城鎮居民的切身利益時,農業才被又一次重視起來。也只有在這時,才體諒到農民的苦衷,又是“休養生息”,又是“增加投入”。一旦形勢好轉,就又把農民丟在一邊,置農民利益于不顧,直至農民不堪負擔,生產積極性下降,農產品急劇減產為止。此次“增加農民收入”,“讓農民富起來”的呼聲又起,并不是那些有頭有臉的人良心發現,真地關心起農民的生計問題,而是由于城里人生產的存貨賣不出去,正在發愁而無計可施,才又一次打起了農民的主意。
9、從城市現有秩序和利益格局出發作出的對“民工潮”的片面評價,不利于城鄉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對民工的歧視意識滲透到城市生活的諸多方面,“下等人”偏見具有廣泛社會基礎。民工被一些城里人看做是“盲流”。在公共汽車上,本來是城里莽漢或悍婦碰了鄉下人,卻反過來臭罵農村人“找死”。一到清理衛生和整頓秩序的節骨眼上,便把民工聚居區視為重點清理對象,象搜查罪犯一樣對待民工。一些地方政府推行“騰籠換鳥”的用工政策,把民工攆走,騰出位置安排城里人就業。面對民工的收費五花八門,隨便找個什么理由,就可以罰款或收容。有的地方遣返民工,動用大量警力,不分青紅皂白,塞上火車拉出本轄區了事。在很多情況下,民工做人的尊嚴都得不到基本保障。
中國民工潮涌動不止,雖然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但正面作用始終是它的主導方面,民工為城市建設與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在現代化的進程中,城鄉經濟一體化,全國經濟一體化,國內統一市場的形成,遲早要實現。城鄉之間只有互相融通,實現良性轉換,才能共存共榮。從這個意義上講,產業的轉換與升級,人口的遷徙與流動,社會的分化與整合,對于一個正處于轉型中的社會來說,具有客觀必然性和歷史進步性。
10、農村管理體制的改進與優化,必須建立在相信農民的基礎之上。發財致富,使日子過得更好,沒有任何人比農民自己更關心這件事。在農民自己的事務上,政府官員并不比農民更聰明。積幾十年的經驗,在很多情況下,越是外部力量異常重視農業,大抓農業之時,越是農民倒霉的時候。人民公社用那么強大的政治力量去管農業,管好了嗎?“文革”中派了那么多“工作組”、“軍宣隊”、“五七戰士”去抓農業,抓好了嗎?現在仍然有那么一些自以為“高明”的干部,到處指手畫腳。農民本來已經播種了糧食和蔬菜,干部去了非逼著拔掉換成栽煙葉。這樣橫加干預能有好結果嗎?時下有“逼民致富”這一說,簡直是千古奇談。有逼婚、逼債、逼命的,哪有“逼富”的。其實,農民的要求非常樸素現實,沒有多少人想入非非,要一夜發財。只要給他們一個安居樂業的環境,他們自己會找到致富的手段和門路。封山育林,草木自長,民不受擾,其業自旺。漢代政治家賈誼曰:“天下牧民之道,務在安之而已”。中國的縣、鄉政府及其官員,自己的職能如何定位,該管什么,不該管什么,應當從賈誼的精辟之論中受到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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