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共享:韓國是如何解決“三農”問題的
發布時間:2003-07-21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三農”問題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難點問題,也是要解決的重點問題,引起了全黨和全國人民的高度重視。“三農”問題是工業化過程中的結構變革問題,具有普遍性。經驗證明,各國在工業化過程中均遭遇過“三農”問題不同程度的困擾。同時,由于各國的情況千差萬別,“三農”問題的表現形式、基本特征和應對措施也有很大區別。工業化國家解決“三農”問題的經驗是一筆寶貴的世界遺產,值得仔細地發掘和整理,為我所用。本文試以韓國為例,根據目前我國“三農”問題的基本特征和主要矛盾,有重點地介紹和分析新興工業化國家的一些做法。
與我國頗為相似的是,20世紀60年代以來,韓國推行優先推進工業化的不平衡發展戰略,舉國上下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發展工業,在短短三十年間,迅速實現了工業化,躍居新興工業化國家之列。與此同時,農業卻發生嚴重萎縮,“三農”問題日益顯現,如城鄉差距擴大、農業和農村結構性矛盾突出、農民增收困難、農業勞動力資源枯竭、農業服務體系殘缺不全、人地關系進一步緊張、國際市場的競爭日益加劇,等等。為扭轉農業日益衰退的局面,韓國政府十分重視解決“三農”問題,主動地調整優先發展工業的不平衡發展戰略為工農業均衡發展戰略,以發展農業和農村來帶動與振興國家經濟。通過對“三農”問題的長期探索和解決,收到顯著效果,積累了寶貴經驗。
(一)關于農民增收問題
實現國民經濟的均衡發展,首先是增加農民收入。韓國政府的著力點在兩個方面:一是增加農業收入,二是增加非農業收入。在提高農業收入方面,韓國政府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主要采取對農產品進行價格補貼的方式,連年提高主要農產品的收購價格,使農民收入得以迅速增長。80年代中后期,隨著逐漸融入國際經濟體系,受國際貿易規則的約束,韓國逐漸調整提高農民收入的政策和措施,主要有:(1)增加農業投資,調整投資重點及其方向,以強化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2)提高國內農產品消費比重;(3)盡可能限制農產品進口,積極促進農產品出口;(4)改善糧食和食品流通結構,提高流通部門的效率;(5)降低門檻,使農民和農民組織更容易進入食品加工業;(6)降低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提高農業生產力和農業勞動生產率;(7)免除畜牧業用物資生產增值稅;(8)對于青年農民提供優惠貸款和技術援助。在增加非農業收入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有:(1)積極促進農村工業化,計劃到2004年,將農民的非農業收入比重提高到50%;(2)對使用當地原料就地生產的農村企業提供各種優惠,促進發展旅游業,開辟就業渠道,增加農民收入;(3)指定小城鎮周圍區域為農牧漁業村產業地區,供其自由使用,簡化開辦農工基地的手續,大力開發農工區域,為農民提供非農就業機會。這些政策措施,對于較大幅度地增加農民收入效果明顯。根據韓國統計廳的調查,1962年,農戶平均所得僅9萬韓元;1970年,增加到25 .6萬韓元;1980年,猛增到269.3萬韓元;1990年,突破1000萬韓元大關;1995年,達到2180萬韓元。這一期間,農戶收入增長241倍。
(二)關于農村建設與發展問題
農村的建設與發展是實現工業和農業、城市和鄉村均衡發展的另一個重要方面。60年代,韓國的農村開發,一直集中在農業灌溉、排水、耕地整理等農業生產設施方面。從70年代初期開始,韓國政府的新鄉村建設運動把工作重點放在改善農民的生產和生活環境上,以縮小并最終消除城鄉差別。建設的重點涵蓋了農村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如修路架橋,改善農村交通條件;修擴建農村電力工程,改善農業生產和生活動力;挖掘水井,修建飲水配套工程,提高生活用水標準;修建公共洗浴、洗衣場所,新建和翻修農民住宅,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改造傳統的農家廁所和灶坑,節省資源和保護環境,等等。到70年代末,韓國所有的鄉村都通了公路,所有的農民都住上了瓦房或鐵皮屋頂的房屋,農村實現了電氣化,農戶都安上了電燈,居民普遍飲用地下井水,農民的物質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
90年代以來,韓國掀起新一輪農村建設高潮。70年代的新村建設以硬件為主,這一輪建設則融入更多的文化內涵。其目的是,創造一個新社會、新韓國,提倡勤勉、自助、團結、奉獻精神,不僅在生活上,而且在文化上實現工業和農業、城市和鄉村的均衡發展。具體內容包括:(1)觀念更新。在提高生活水平的同時,進一步實施先進的文化教育。(2)環境管理。不斷改善環境,治理污染,維護舒適的生活氛圍。(3)提高農村的地位。對有突出貢獻的農民給予獎勵,傳承城市文明,開拓農村事業。(4)地區的國際化。既保留地方特色,又注意擴大本地區與國際通道的連接機能,實行開放中的自主政策。(5)擴大自強自立的基礎。為使農村可持續發展,實行中長期規劃,為培養農村建設領導人,進行一些專門教育。(6)因應國家統一的必然趨勢,在各方面做好準備。
韓國在農村建設初期,以政府行政為主;第二輪農村建設運動,已變為以民間團體為主的群眾運動。它的全國領導機構是新鄉村運動中央委員會,下屬6個社會團體和組織,全國有24萬名指導員和300萬名會員。韓國農村建設的資金來源于政府投資和鄉村集資。政府投資比重各年份在20%—60%不等。新鄉村建設的效果十分明顯,目前,城鄉無論在物質文明上還是精神文明上差別都不大。
(三)關于完善市場體系,提高流通效率問題
與中國的情況類似,韓國農產品流通體系不發達,農產品營銷部門缺乏效率。主要原因是:國家為保證工業化順利推進,長期以來實行政府主導性的經濟體制,市場化程度低。同時,長期地對農產品保護和對農產品流通實行嚴格的控制,使農產品流通領域競爭機制缺乏成長的土壤。對此,韓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市場體系、提高流通效率。一是建立農戶與市場的協調關系。主要做法是:在年初,農協與農戶約定農產品收購數量和價格,誘導農民按計劃經營;在農業生產經營周期內按約定的數量與價格向農戶支付40%的預付金,以支持農業生產,解決經營中的投入需求;在收獲期,農戶可以根據市場動態變化作出選擇,即當市場價格低于與農協約定的價格時,農戶可以按已有的約定把產品賣給農協,當市場價格高于約定價時,農民也可以把產品賣給其他買主,從而使民間流通和農民自營活動也得以活躍與發展。二是在農產品產地組織農民對農產品進行綜合處理,確立以產地為中心的流通體系。由政府給予一定的資金補貼,通過農協把農民組織起來,建立農產品綜合處理場所,對農產品進行篩選、分級、包裝后,直接銷售給批發商、大型商場、超市、團體消費者和出口國外。政府對諸如產地農產品加工中心、產地谷物綜合處理場、畜產品綜合處理場、果品和蔬菜處理中心等在數量上提出發展目標。三是加快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政府對批發市場建設資金的投入比重達到70%,在農業財政投入中用于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的資金達到30%。同時,改革農產品批發市場的交易制度,除保留現行的競賣制度外,還引入隨時買賣交易制度,給農產品生產者更大的選擇權。四是改善農產品銷地市場的流通環境。通過建設大規模的農產品物流中心和農協交易市場,保證農產品生產者銷售渠道的暢通。通過政府、民間組織與農民的共同努力,建立起體系完整、成本低、效率高的農產品流通體系。
(四)關于建立和健全農業服務體系問題
從60年代到90年代,韓國農業連續上了三個臺階,相繼解決了糧食自給,農牧漁綜合發展和建立出口創匯型農業問題。三十年間,農業產值增長近45倍,走出了一條市場經濟條件下依靠科技進步發展農業的道路。這其中,農業服務體系起到極其重要的作用。
1.完整的農業服務體系,集科研、推廣和培訓于一體。韓國自上而下設立三級農業服務體系。在中央設立農村振興廳,下設園藝、農機、獸醫、畜產、蠶繭、農村生活等6個研究所,1個農業科學技術院,1個種子供給所和5個農作物實驗農場。各道(相當于我國的省)設立農村振興院,受中央振興廳和各道府的雙重領導。各市郡(相當于我國的縣)設立農村指導所,受道振興院的領導,它直接服務于農戶。指導所的所長與郡首的行政級別相同。每個指導所配備15名大學以上學歷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和約15名實驗工人。振興院與指導所都有自己的綜合農業科學研究所、培訓樓和實驗場地。
2.有效率的農業服務體系。韓國沒有單獨的農業科研系統、農業推廣系統和農業培訓系統,而是集科研、推廣和培訓三位一體,統一于農業服務體系之中,程序簡化,領導集中。即中央、道和市郡三級農業服務機構都把科研、推廣與培訓三項工作納入統一的管理程序,實行廳、院、所首長負責制,統籌安排和使用人力、物力與財力,減少中間環節,避免部門之間的摩擦和推諉,提高工作效率。
3.韓國的農業服務體系主要靠國家財力的支撐。韓國政府對農業采取了大力扶持的政策,注重在教育、科研、設備、資金各方面優惠農業,優惠農戶,優惠農業服務機構,充分發揮農業服務體系在農業振興中的作用。韓國的農業服務體系是一個國家出資、三級機構提供勞務、農戶受益的有效機制。例如,為了保障農業服務體系經常性地發揮作用,由國家出資在每個市郡農村指導所修建了培訓樓,指導所根據需要舉辦各種培訓班,農戶免費(包括學費和食宿費)接受培訓,全部費用由國家承擔。通過培訓,提高農戶的文化技術水平,促進了從科學知識到生產力的轉化,受到了廣大農民的普遍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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