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性:全球化背景下農民收入提高的基點
發布時間:2003-08-15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摘要:WTO的農業協議,對成員國的國內農業支持水平和范圍作了規范,它對我國的農業支持體系和農民收入都將產生影響。如何運用WTO規則加快農業發展,保障和提高農民收入,是本文探討的主要內容。
一、WTO框架下的農業支持政策及其在我國的運用狀況
WTO《農業協議》允許對農業的補貼一般分為三類:"綠箱"政策、"黃箱"政策和"藍箱"政策。"綠箱"政策指的是那些由政府提供的、其費用不轉嫁給消費者,并且對生產者不具有價格支持作用的政府服務計劃,成員方無須承擔削減義務的補貼,共有12項。它是政府在執行農業計劃時制定的,其費用是由納稅人(財政)而不是從消費者中轉移而來的,而且對生產者沒有直接影響的農業支持措施,因此,免予減讓。主要包括:(1)政府一般性服務,如科學研究、病蟲害控制、培訓、技術推廣與咨詢、商檢、市場營銷和促銷、基礎設施建設等服務;(2)以糧食安全為目的的公共儲備;(3)國內糧食援助;(4)與生產不掛鉤的直接收入支持,如作物保險、自然災害救濟、結構調整援助、環境或儲備計劃、地區援助計劃等,這些方面的補貼,不要求削減。我國現已使用的"綠箱"政策有6項,分別是政府一般服務支出、用于糧食安全目的的公共儲備補貼、國內糧食援助補貼、自然災害救濟支出、農業環境保護補貼、落后地區援助補貼。其余6項政策尚未使用。"黃箱"政策是指對生產和貿易可能產生不公平的政策。如價格支持,營銷貸款,種植面積補貼,牲畜數量補貼。種籽、肥料、灌溉等投入補貼等,這些補貼大部分要求予以削減。但是,《農業協議》對"黃箱政策"也作了一些例外的規定,使"黃箱政策"中的一些補貼不受協議的約束和限制。通常用綜合支持量來衡量"黃箱"政策的大小,允許發達國家對農業的"黃箱"補貼占農業產值的5%,發展中國家為10%,中國為8.5%。我國農業補貼中的"黃箱"補貼支出主要包括:一是價格支持措施,即糧棉保護收購價格;二是農業生產資料補貼。農業協議規定,一些與農產品限產計劃有關的"黃箱政策"如休耕補貼等,可納入"藍箱政策",免予削減承諾,不受農業協議的約束和限制。我國因財力有限,目前還沒有實施這類政策。
農業協議對國內支持政策的劃分,是對國內農業支持范疇的規范,是WTO各成員國必須遵循的。因此,如何利用"綠箱政策"加大農業支持力度,成為各國政府農業施政的一個重要導向。根據WTO關于農業補貼政策的規定,當前我國農業補貼政策使用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補貼政策利用得還不充分。在"綠箱"政策中,對生產者的直接支付、不掛鉤的收入支持、收入保險和收入安全網計劃中的政府資金補貼、通過資源停用計劃提供的結構調整援助、農業生產者退休或轉業補貼等6項補貼政策尚未使用,還有較大余地。同時,現有的"綠箱"政策中,一些并沒有用在農業生產發展上,比如農業基本建設投資中,大部分用于大江大河、城市防洪等。"黃箱"政策利用也不充分,特定產品的支持力度更低。按我國承諾綜合支持量8.5%計算,我國用于"黃箱"政策的支持還有相當的空間。二是補貼重點不夠明確。表現在對農業生產和流通進行多環節、多類別的補貼,幾乎覆蓋到農產品生產和流通的全過程,補貼面廣、補貼分散,針對性不夠,而且帶有短期化的傾向。三是管理體制運行不暢,補貼效率不高。有關農業補貼的政策,分別掌握在財政、農業、外經貿、糧食、民政和銀行等部門,降低了農業補貼的效率。四是補貼重流通,輕生產。多年以來,國家為了保證城鄉居民糧食等主要農產品供應,給予了糧食等主要農產品購銷差價以大量的補貼,由于財力有限,這就相應地減少了對生產環節的補貼,影響到農產品競爭力的提高。
二、加入WTO對我國農民收入的影響
(一)限制了我國政府對農業的宏觀支持空間,間接影響農民收入
我國已經加入WTO,政府對農業的支持范圍和力度必將受到影響。在目前我國實施的農業支持政策中,有一部分不符合"綠箱政策"的規定,須作減讓,尤其是今后在農產品價格保護制度、生產資料補貼等方面的支持措施將受到限制,這顯然不利于我們通過政府干預的辦法來調控市場,保護農民的利益。
(二)在國內和全球經濟增長放緩的形勢下,農產品市場的波動,直接對農民收入產生影響
在國內和全球經濟增長放緩的形勢下,農村經濟發展受制于經濟周期和國際市場的影響。從近期看,由于國際市場農產品的成本和價格較低,我國農業經營規模小,土地密集型的大宗農產品生產會受到較大沖擊;具有比較優勢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市場開拓能力不強,農村經濟發展面臨的外部沖擊更大。
農民收入增長問題是農村經濟發展中最為突出的問題。我國農民收入問題的癥結依然是受需求約束和農產品有效供給不足,而這一問題在短期內難以解決。我國農民的弱勢是經營規模小。隨著我國農業生產成本的較快上升,糧食等大宗農產品價格已接近或超過國際市場價格。土地密集型產品進口的增加使一些生態脆弱的土地會由于競爭而退出耕作。國外優質價廉的農產品有可能大量涌入,這將引起國內農產品價格下跌,加重主要農產品"賣難",影響農民收入。但卻會推動農村勞動力的外流進程。因為中西部與東部地區收入差距的加大,中西部地區農民將加快向東部地區的轉移,包括向非農業和農業產業轉移。從長遠發展看,加入WTO造成中西部地區產品價格的下降將成為勞動力外流的"潛力",而東部地區的發展機遇將構成中西部勞動力外流的"引力"。據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報告,農民外出勞動力占全部勞動力的比重已從2000年的20.9%升至2001年春的23.3%。其中江西省高達48%,四川省31.9%。外出勞動力中有80.9%年齡在40歲以下??缡^流動占45.8%。
(三)農村就業人口增長,就業彈性下降,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空間有限
我國農民工資性收入主要來源于鄉鎮企業就業和進城打工收入。加入WTO后,由于鄉鎮企業普遍存在規模小、技術含量不高等問題,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市場壓力,其總體規模不會有大的擴張,對農民收入增長的貢獻將減少。"八五"期間,我國的就業彈性僅為0.108,"九五"期間已低于0.1。由于產業增長結構(產業之間和產業內部)的變化,致使農民收入的增長明顯慢于同期經濟的增長,農民收入增長的彈性系數大大縮小。
與農民收入關系最為密切的第一產業所占比重不斷下降,從1978年的28.1%降為2000年的15.9%,對農民收入影響程度相對較小的二、三產業所占比重有了比較明顯的提高。經濟運行環境的深刻變革、三次產業的不斷升級換代,客觀上使觀念陳舊、技術水平低下、生產方式落后的農民增收難度增大?;貧w分析結果表明,農民收入與第一產業的彈性系數為1.33,明顯高于第二產業的0.52和第三產業的0.62。
盡管有研究表明,經濟每增長一個百分點,大致只能吸納60萬人就業,但是農民作為一個整體,是我國文化水平和技術水平最低的一個群體,農村勞動力的剩余,是低素質人口的過度膨脹和簡單勞動力的嚴重過剩。如前所述,過去十多年,我國第二產業增長更多地依賴于電子信息技術等新興產業快速增長的帶動,傳統產業特別是以農產品為原料的產業增長平緩。在第三產業中,郵電通信業的增長顯著快于零售貿易餐飲業的增長,其較快增長并沒有為農民增收提供大的空間。
(四)中國農民在勞動密集型農產品市場上就業機會增加
中國有著豐富的廉價勞動力資源,可以通過此資源稟賦加強勞動密集型農產品的出口,成為出口農產品的主要國家。勞動密集型手工耕作農產品,像綠色蔬菜、堅果、水果及經加工的蝦和雞等。這些農產品的出口將為仍依賴補貼的農民創造出可觀的利潤,將抵消由于小麥、玉米和大豆等應用高度機械化生產手段生產的農產品進口可能猛增所造成的影響。但是勞動密集型農產品受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過渡期產品特殊保障機制制約,尤其是根據過渡期產品特殊保障機制承諾,如果我國向WTO某一成員國的出口增長顯著,進口國可以對我國產品采取保障措施,征收高額附加關稅,只要不超過2-3年,就不需要對我國進行補償。
(五)農業經濟發展面臨資源和需求的雙重約束
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整體上已從以增加農產品產量、保障供應為主進入了一個以增加農民收入、注重提高農產品質量和效益為主的新階段。1978-1996年間,農產品價格指數上升5.5倍,而1996-2000年間全國農產品銷售價格指數累計下降了22.6個百分點,農民直接現金損失達3000億元以上。但我國農產品價格仍高于國際農產品市場價格20%~40%,短期內農產品供大于求且價格持續下跌的趨勢在農業結構沒有得到根本性轉變之前很難遏止,農民依靠農產品價格來提高收入的可能性不大。
在需求方面,截止2000年底,城鎮居民吃穿消費占全部消費的比重為49.2%,其中吃占39.2%;農村居民吃穿所占比重還要更高一些,達54.1%,其中吃的比重達49.1%。消費需求的增減變化直接影響居民對農副產品需求的大小,從而影響農民收入。
由于進口農產品大量增加,促進我國土地資源短缺的沿海發達地區農業結構調整,有利于增加特色農產品的出口。20世紀80年代我國的農產品出口以土地資源型的農產品為主,90年代以來,水產品、蔬菜、果品、花卉和部分畜牧產品成為大宗出口產品,而這些土地消耗少、勞動消耗多的產品,在加入WTO后,有相對優勢。隨著國際市場環境的改善,有利于擴大出口,增加農民收入。
三、全球化背景下中國農民收入提高的思路
(一)根據WTO規則,改革農業支持政策和運行機制
WTO的總目標是促進自由貿易,農業協議中對于國內支持的總體思想是削減,因為許多國內支持措施是妨礙自由貿易的。根據加入WTO后加快農業發展和現代化的要求,運用農業補貼政策保護和支持我國農業發展的核心,應圍繞提高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和增加農民收入,調整農業的投入結構,農業補貼的重點要從農產品流通領域向農業生產領域轉移,從支持農業產量增長向支持農民收入增長轉移。
1.加強對農業補貼的集中統一管理,最大限度地發揮其對農業的保護、促進作用。中國加入WTO后,我們應根據WTO對農業補貼的限制,建立統一管理下的靈活農業補貼政策機制,調整和優化對農業支持的管理體制和支持結構。
2.突出重點,提高資金補貼效益。我國要根據國內外農產品的最新競爭態勢,重點補貼優質化、專用化農產品,綠色產品以及精深加工農產品生產,提高這些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3.調整部分現有政策的支持領域。國內支持問題,與市場準入、出口競爭一起,構成世貿組織農業協議中的三大核心內容。中國加入WTO后,關稅及非關稅壁壘要相應降低,關稅配額的實施及對私人部門的分配將使進口量增加。即使通過價格手段使用WTO對發展中國家的微量支持優惠條件,受沖擊農民的利益也難以完全保障,特別是價格支持手段無法直接針對目標人群,應付收入問題效率低下這就要求在加入WTO對經濟整體有益的情況下,通過收入再分配達到帕累托改進。由于"黃箱"政策對提高農業競爭力有直接作用,應考慮在"黃箱"補貼允許的規模內,根據糧農出售給政府商品糧食的多少,憑發票直接領取相應數量的補貼。削減目前流通領域的一些其他補貼,轉為對農業生產者提供大宗農產品新品種的補貼,提供低價農用柴油、農用電、農藥、化肥、農膜、農用機械等的補貼。
(二)制度創新,為提高農民收入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制度創新,包括對現有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機構的改革與創新,直接關系到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對整個國民經濟將產生極其深刻的影響。
十六大報告提出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為此,(1)加強政府引導,完善管理服務。以WTO市場準入原則為指南,逐步減少直至取消計劃經濟時代的數量管理措施。各級政府要做好信息服務工作,逐步形成包括信息發布、就業咨詢、職業介紹、跟蹤服務在內的社會化就業信息服務網。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逐步建立起職業培訓與農民分工分業相銜接的機制。政府設立財政專項資金,對在培訓期的農民給予一定的生活津貼補助,對于分工分業后的農民創辦新產業提供貸款等。(2)根據不同經濟區域特點,制定并實施不同的增收政策,縮小地區間農民收入差距。東部地區要在大力發展優質高效創匯農業的同時,把加快鄉鎮企業二次創業和推進城鎮化結合起來,加快農村勞動力和人口的戰略性轉移;中部地區要發揮比較優勢,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發展畜牧業和促進糧食等農產品加工轉化,提高農業比較效益;調整糧食保護價范圍。政府應將糧食保護價范圍,從全國逐步縮小限定在糧食主產區和集中產區,以保護糧食主產區和集中產區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該區農民盡快穩定增收。西部地區要抓住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機遇,做好退耕還林、還草工作,因地制宜地發展特色農業、生態農業和草食畜牧業,并組織好勞動力有序輸出。(3)鼓勵農民兼業。2001年全國農村勞動力總數為4.8億人,據測算,其中大約有2.2億人在鄉鎮企業和城市打工,留在農業領域內從事種養業生產的有2.6億勞動力,他們絕大部分采取兼業化的經營方式。分工分業為農民創造大量脫離土地的就業機會,使兼業的農民專業化;促進了土地經營的集中和農業生產規模的逐步擴大。
(三)創新農民組織
目前在我國農業組織結構中,是以政府和農戶的兩極結構為主,在政府和農戶之間缺少非壟斷性的各種服務組織、非政府組織(如行業協會)以及農民的自有組織。加入WTO后,如果仍以個體農民作為"綠箱政策"的施政載體,仍然要個體農民面對規模經濟下生產的國外農產品,面對新的貿易保護形式--綠色壁壘的沖擊,并要求農民與上述種種相抗衡,結局是可想而知的。
在與城市集團進行產品和服務的市場交易中,分散的農戶天然就處在弱勢地位,如果農戶不能聯合,即使政府給予干預和保護,也無法避免農民利益流失。國外經驗表明,農戶只有按照合作社原則聯合起來,才能改善自己的市場談判地位,保護自己的利益,從而使農民參與市場交易活動的主體從個人轉變為合作社。通過合作社的經營活動,獲得農民的市場利益,這是保護農民利益的根本辦法,是持續提高農民收入的出路。在發達國家,各類行業協會和民間環保組織及非政府機構已成為農民利益的代表,在政府與市場之間起著重要的橋梁作用,是保障農民利益的組織保證。目前,廣大農民正在自愿、民主的基礎上,建立各種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專業研究會。這種組織符合合作制的原則,入社者具有主動性和積極性,適應了市場經濟要求,維護了入社者的利益,切實為群眾服務。因此應積極發展各種形式的股份合作企業,按股份合作的原則建立組織,搞好經營管理和分配。促進合伙經營、股份制企業、企業集團的發展,使分散的個體經營和企業通過各種形式聯合起來,聚集資本,擴大規模,增強實力,提高素質。
(四)擴大農民就業渠道,增加農民非農收入
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整體上已從以增加農產品產量、保障供應為主進入了一個以增加農民收入、注重提高農產品質量和效益為主的新階段。農民增收途徑由傳統的依靠提高農產品產量和價格向農業、非農產業并舉、多種經營共同發展的方向轉變。在這個階段,農民就業問題的著眼點從局限于農村內部轉移到放眼城鄉全局;轉移渠道從局限于鄉鎮企業轉移到走農村工業化和城鎮化相結合的道路;轉移方式從局限于就近轉移到就近與跨區域、跨城鄉相結合。農民分工分業應根據不同區域進行戰略性調整,形成不同的要素增長極,實現要素流動和優勢互補。
富裕農民,必須減少農民,繁榮農村必須推進城鎮化,這是世界各國現代化的基本規律,是當前中國促進國民經濟良性循環和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措施。1998-2000年,農民人均來自農業的收入已連續3年減少,收入的增加主要靠非農收入。1998、1999、2000年農民人均增加的非農收入分別是當年農民人均收入增加量的139%、2 10%和2 12%。根據國際經驗,發達國家在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3000美元以后才出現買方市場,而中國人均才900美元就出現了工農業產品低水平過剩。其重要原因就是農村人口過多,農民收入上不去,巨大的農村市場沒有活躍起來。
據統計,改革開放24年來,我國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人口為1.3億。目前從事非農產業的農村勞動力有1.58億人,占中國勞動力總數的33%,其中農村富余流動人口達8961萬人,約占農村總人口的18.6%。而農業總產值僅占GDP的 16%,農產品出口額占出口貿易總額的4.9%。農民收入的增長取決于收入總額的增長,取決于農業人口數量的減少。
(五)注重經濟政策對擴大農民就業渠道的作用
回歸分析結果表明,政策支持與農民收入關系非常密切,財政支農支出與農民收入的彈性系數高達1.08。即財政支農資金的增加可以帶來農民收入更大幅度的增加。
我國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2/3,但是政府財政用于農村發展的各類支出僅占總支出的10%-15%,占GDP總量比重的1%。與發達國家相比,農業領域的公共投資不足是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缺乏競爭力的主要因素之一。2000年國家用于農業科研的經費僅僅相當于糧、棉出口補貼的1/10,糧食流通補貼的1/100。用于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和病蟲害防治和動物疫病防治、食物衛生檢疫、農業信息體系等方面的投資嚴重不足。我國農業"綠箱"政策的支持水平占農產品生產總值的平均值遠遠低于美國、歐盟和日本等發達國家,我國農業生產者面臨的基本設施條件也與發達國家存在較大差距,這些都使得我國單位農產品的私人投入成本大大高于發達國家,并且仍在不斷增加。
如果政府投資能夠延伸至流通領域及其相關行業,我國糧食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可大為提高。這樣有利于維持和提高農民收入,通過生產基礎條件的改善和科研能力的提升,增強農業和糧食生產今后進一步上升的空間和發展的潛力,中國就可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保持我國糧食生產能力和糧食安全的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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