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06-10-17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7月21日獲悉,美國商務部17日對原產于中國的蘑菇罐頭反傾銷行政復審案作出終裁,對我國蘑菇罐頭企業征收高達198.63%的普遍稅率。
美國商務部在終裁中指出,在調查期內,沒有證據顯示漳州市格林水產品有限公司向美國出口并銷售該涉案產品,因此,美國商務部決定取消對漳州綠色新鮮食品有限公司的復審,對于中國廣東饒平漁村鄉罐頭廠征收113.84%的反傾銷稅,中國其他企業的普遍稅率為1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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