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08-09-15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本網訊:為全面推進出口食品“公司+基地+標準化”管理模式,進一步規范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種植基地檢驗檢疫備案管理,根據國家質檢總局規定要求,出口蔬菜、食用菌原料自2009年1月1日起,必須全部來自檢驗檢疫備案基地。
國家質檢總局從2009年1月起,每月在總局網站上統一公布獲準檢驗檢疫備案的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種植基地及其對應生產加工企業名單。并要求原料必須全部來自檢驗檢疫備案基地的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其原料種植基地只有經總局網站公布后才能向對應生產加工企業提供原料。
按照上述有關規定要求,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有關出口蔬菜、食用菌加工企業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盡早對本企業加工產品原料種植基地進行備案,以免到時因原料基地未完成備案而影響產品出口。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種植基地備案貫徹屬地管理原則,由生產加工企業向基地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申請,檢驗檢疫機構根據要求對申請備案的種植基地進行考核,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并負責對備案基地實施日常監督管理。(吳俊忠)
編輯:碣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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