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6-09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強化管理 突出重點——
狠抓采集證與收購許可證管理,提高蟲草采集、交易規范化水平
西藏各地(市)、縣、鄉及有關部門嚴格按照《西藏自治區冬蟲夏草采集管理暫行辦法》和《西藏自治區蟲草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對蟲草采集、交易管理進行周密研究和部署,結合各自實際,對采集許可與管理、市場監督、環境保護、糾紛處理、社會穩定等各項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
去年,自治區政府法制辦、農牧廳、工商局共同舉辦了全區蟲草管理執法培訓班,為各地培養了97名執法和技術骨干,提高了技術隊伍和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及執法水平。自治區農牧廳辦公室副主任林木介紹說:“西藏各地切實加強對草原植被恢復費收取和使用的管理和監督,通過開設專戶、設立專賬,完善了植被恢復管理制度,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合理使用植被恢復經費,妥善處理好經濟與環保、當前與長遠的關系,為當地生態安全和蟲草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 西藏堅持從源頭抓好蟲草采集、交易管理,切實把采集證與收購許可證管理作為重點。一方面,嚴把發證關,較好地控制了無證無序采集和交易行為;另一方面,加強對采集證與收購許可證使用過程的監督管理,在重要路口設立檢查站,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對倒賣、轉讓、出租、出售采集證、交易證和雇傭他人采集蟲草的行為加大查處力度,維護了蟲草采集證與收購許可證的嚴肅性和采集、交易行為的規范性。據統計,去年,西藏各地共發放采集證22.5萬本,確定采集點1315個;勸退及禁止無證采集人員8637人次。
部門聯動 預防為主——
不斷健全完善管理機制,形成蟲草采集、交易管理合力
公安部門在人員聚集較多、治安情況復雜的蟲草采集區域及時設立臨時警務區或流動警務室,加強巡邏和治安防控;民政部門加強縣、鄉界的管理工作,及時調處糾紛,防止發生爭執;農牧部門通過認真制定采集計劃、劃定采集區域、規范采集行為、引導群眾組建蟲草合作經濟組織等措施,加強了對蟲草采集的科學指導;工商部門加強對蟲草市場的監管,積極提供交易平臺和服務,打擊假幣以及違法交易,進一步規范了蟲草市場和流通環節;政法系統通過多種形式,加大法制宣傳和教育力度,提高了群眾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個別縣在較大的采集點還設立了流動醫療站,為蟲草采挖群眾提供醫療保障。
與此同時,西藏各級蟲草采集管理辦公室還堅持24小時值班和信息“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形成一日一分析工作機制。如今,政府領導、統一步調、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蟲草采集、交易管理機制正在不斷健全和完善。
林木說:“為確保蟲草采集期間社會秩序良好,確保農牧民合法利益得到保障,確保采集管理工作順利開展,西藏各地(市)、縣兩級政府充實完善了蟲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層層簽訂了《蟲草采集目標管理責任書》。”在蟲草采集的關鍵時期,各級政府及時派駐采集點工作組。 工作組堅持一線辦公、一線指導、一線服務,做到“哪里有群眾,哪里就有工作組,哪里就有服務人員和管理人員”,實行與群眾“零距離”接觸和“零距離”服務,確保了蟲草采集交易管理有序、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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