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改革發布廳:土地制度改革又一份綱領性文件
近日,中央審議通過了《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現階段我國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對于解決好“三農”問題,走出一條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意見》有哪些政策創新,如何貫徹落實好《意見》,記者就此采訪了農業部部長韓長賦。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和規模經營是深化農村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記者:請介紹一下《意見》出臺的背景和過程。
韓長賦: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和規模經營是事關農業農村發展的一件大事,也是深化農村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發展。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流轉,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為貫徹好中央精神,有關部門在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規范化管理和服務試點的基礎上,深入基層調研、總結地方經驗,充分聽取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的意見。可以說,《意見》體現了中央的意圖,凝聚了群眾的智慧,是今后一段時期指導農村土地制度和農業經營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記者:《意見》的主要政策取向是什么?
韓長賦:《意見》的政策著眼點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推進現代農業發展。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形成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格局,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二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保護好農戶的土地承包權益。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尊重農民的流轉主體地位,讓農民成為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三是堅持一切從國情和農村實際出發。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發展是客觀趨勢,但必須看到這是一個漸進的歷史過程,不能脫離實際、脫離國情,片面追求流轉速度和超大規模。
“三權分置” 是我國農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創新
記者:如何準確理解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
韓長賦:實現土地集體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這是引導土地有序流轉的重要基礎。把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實現承包權和經營權分置并行,這是我國農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創新。
《意見》明確提出,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首先要維護好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意見》強調,一方面要探索新的集體經營方式;另一方面,要行使好農村集體在土地流轉和承包經營上的管理監督權,發揮好集體為農民流轉土地提供服務的組織功能作用。其次,要保障好土地承包權。《意見》指出,要抓緊抓實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要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強化土地承包經營權物權保護。同時,要放活經營權。《意見》強調,要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加強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建設,為流轉雙方提供服務,保護流轉雙方的權益。三權分置是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實踐探索,體現了中國特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論創新。
記者:對未來“誰來種地”問題,請問《意見》提出了哪些應對措施?
韓長賦:中央對解決“誰來種地”問題十分關注。《意見》提出了三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制度,培育新的種地人;二是引導土地資源流向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使愿意種地的人能獲得更多的土地經營權;三是加大扶持完善服務,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提供更好的外部環境。
在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同時,不能忽視普通農戶的作用,這是我國的基本國情、農情決定的。各類新型經營主體在農業的不同領域、不同環節各有優勢,要多元化、融合式地發展。
要保護好農民“三塊地”的合法權益,堅守土地流轉的底線,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
*版權所有
① 本網所有自采資訊信息(含圖片)獨家授權中國食用菌商務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經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例:"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②本網部分內容轉載自其他媒體,并注明轉載出處,轉載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③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