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明旭影 通訊員 趙健華)近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2015年第130號《質檢總局關于受理靈寶香菇等產品申報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的公告》,擬對靈寶香菇、靈寶大棗等產品實施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這標志著靈寶市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近年來,靈寶市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積極發展特色高效生態農業,使全市生態環境不斷改善。特別是自2013年啟動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以來,靈寶市基本形成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生態經濟快速發展、生態人居特色彰顯、生態環境穩步改善、生態文化健康文明、生態制度基本健全的生態文明建設良好局面。目前,全市受保護地區面積占國土面積達到20%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57.42%,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比例達到75%,天然濕地保護率達到80%,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今年以來,為加強對靈寶市特色農產品保護,提升品牌影響力,促進特色產業持續健康穩步發展,市人民政府向國家質檢總局申請對靈寶香菇、靈寶大棗2個產品進行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并根據《原產地標記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工作導則》《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評定通則》等規定,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申報工作。經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初審和國家質檢總局委托中國生態道德教育促進會專業評定,靈寶香菇、靈寶大棗符合相關規定的保護條件,成功獲得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