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執行標準實施敞開補貼
2016年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調整為10大類30個小類60個品目(詳見附件)。各市按照年度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對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內所有品目公布定額,實施敞開補貼,具體分檔和補貼標準按照年度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2015年執行的機具補貼標準及相關規定自2016年起停止執行。各縣(區)農業農機、財政部門要簡化操作流程,積極開展補貼受理申請、抽查核實、結算兌付“一站式”服務,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在街鎮、農機集散地開設便民服務窗口,方便群眾購機,及時兌付資金,提高工作效率。
補貼機具必須是納入陜西省補貼機具種類范圍,且應獲得國家或省級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補貼產品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永久性金屬銘牌。銘牌內容與《方案》中要求保持一致,可以采用打碼機打印,也可以采用其它方式印制,字跡要求清晰、整齊、經久耐用,不得采用手寫方式標注銘牌內容。凡銘牌不符合要求,造成購機者無法申請補貼,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農機生產企業自行承擔。
二、切實履行職責,夯實各級責任
縣級人民政府是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責任主體,縣級農機(農業)、財政部門具體負責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落實。各級農機、財政部門要在本級政府領導下,制定年度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按照各自權責,認真履職,扎實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各項工作。
購機者、農機生產企業、農機經銷企業自愿參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須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各項規定,產銷企業對銷售補貼產品(配置參數與鑒定報告一致)及發票的真實性負責,購機者對自主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雙方按照權責統一的原則,承擔相應責任義務,因補貼產品資格或經銷補貼產品的資格被暫停、取消所導致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相關農機生產企業、經銷企業自行承擔,最終責任應由農機生產企業承擔。
三、嚴格加強監管,營造良好環境
各級農機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監管,認真做好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對補貼實施過程中的各類違規問題和實名投訴舉報的問題線索,市、縣級農業、農機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和各自職責分工組織調查,對違規行為采取約談告誡、限期整改、暫停補貼、取消補貼資格、移交有關部門等措施,嚴把發現問題關、調查問題關、上報問題關、分級處理關,整改落實關,涉及全局的重大問題查處需報省級農機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四、加強教育培訓,提升干部素質
各級都要組織開展農機購置補貼隊伍大培訓,重點解讀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中、省相關規定、要求,講解操作流程和購置補貼系統操作,指導農機購置補貼規范化管理。要加強廉政警示教育,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等,全面提升從業人員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
五、做到信息公開,推行陽光政務
各市、縣要加強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欄的管理,做好信息欄各項補貼信息的錄入、管理,及時發布相關政策、制度、信息,全面推行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化。各級農業、農機、財政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宣傳冊、明白紙、掛圖等形式,積極宣傳補貼政策,公開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投訴咨詢方式、資金規模和使用進度、結算進度、補貼受益對象、違規現象和問題等,全面推行陽光政務,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六、加強績效考核,確保實施成效
各級農業、農機、財政部門要按照年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量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明確節點要求,安排好年度績效管理考核工作,組織開展階段性督導檢查,做到補貼政策實施和績效考核同安排、同檢查、同落實,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貫穿于補貼政策實施的全過程,確保資金安全、干部安全。
附件 :
2016031709251133113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