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農業生產的機械化進程,我國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已經連續實施了16年。今年延續《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8〕13號)中的相關政策。
2020年,具體補貼情況如何呢?
補貼范圍
中央財政資金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以下簡稱“補貼范圍”)為15大類42個小類137個品目。
要優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殘膜回收、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機具的補貼需要,逐步將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需求量小的機具品目剔除出補貼范圍。
補貼機具
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
(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補貼對象
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補貼標準
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補貼額由各省農機化主管部門負責確定,其中,通用類機具補貼額不超過農業部發布的最高補貼額。
一般補貼機具單機補貼額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擠奶機械、烘干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2萬元;100馬力以上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5萬元;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25萬元;大型甘蔗收獲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40萬元;大型棉花采摘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60萬元。
農機補貼申請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一般的流程如下:
截止5月1日,全國已有28個省市地區公布了中央補貼資金分配額,超過10億元的地區有黑龍江、吉林、河北和山東省。35個省市地區已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公示工作,全國已用中央補貼資金23.5億元。(來源:農業農村部、農機360網、農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