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八月起 濟南食用菌等農產品入市須驗“證”
發布時間:2016-07-03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本網訊(記者 馬亞靜) 近日,山東濟南市出臺《關于實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的意見》提出,自8月起,該市將實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屆時包括食用菌在內的農產品流出產地和進入市場都需有“證”才行。
對于食用菌行業來說,按規定,生產者在銷售食用菌時應向購買方出具符合條件的產地證明、檢疫證明或者合格證明。有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站)、村民委員會出具合格證明或產地證明,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應當收費的除外)。產地證明、合格證明一般應包含蘑菇的名稱、種植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經查驗或質量安全檢驗不合格的食用菌產品,將不得采收(或出欄)上市。
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大型商場、連鎖超市等市場主體,對不能提供相關證明的食用菌產品,可實行入市登記,并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合格的,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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