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簡稱《意見》)。3日上午,農業部部長韓長賦介紹《意見》有關情況,在談到進城農民的承包地是否退出問題時表示,農民進城就業,在沒有足夠穩定時,還要保留承包地,使自己能夠進退有據。
全國流轉土地農戶超3成
韓長賦介紹,近年來大量農業人口轉向二三產業,家家包地、戶戶種田的局面已發生很大的變化,土地承包權主體同經營權主體分離現象越來越普遍。截至今年6月,全國2.3億農戶中,流轉土地農戶超過7000萬,比例超過30%,東部沿海發達省份這一比例更高,超過50%。
2.3億農戶還是土地承包者,但已將很大一部分承包的土地流轉出去,不再從事農業生產。哪些是新主體呢?韓長賦說,這些新主體就是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目前,全國已經有270多萬新主體,是真正的農業生產經營者。
農民可依法有償退出承包地
如何保護農戶的土地承包權,以及新經營主體的經營權?韓長賦表示,一方面,《意見》明確嚴格保護承包權,強調維護好承包農戶使用、流轉承包地的各項權益。另一方面,加快放活土地經營權,賦予新的經營主體在流轉土地上,享有占有、耕作并取得相應收益的權利。
對于農戶退出土地承包權問題,韓長賦表示,現在一部分農民進城了,如果他確實有真實意愿,可以依法有償退出他的承包地。“在農民退出承包地的問題上,現在只有少部分農民有這個意愿”。
韓長賦表示,進城農民退出承包地,要有足夠長的歷史過程。我國農村人口多,農民舉家進城是少數,多數是年輕人在城市打工,父母、孩子在農村生活。特別是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大的情況,城市的就業也不那么寬松。農民進城就業,沒有足夠穩定時,還要保留他的承包地,使得他進退有據,所以探索也應當是審慎的。